「恭喜你喎。第日再補翻食出pool飯啊。允恆幾好啊,同你幾襯。」小芳說,笑容還是有點牽強。
「係咪有咩事?我見你好似唔係好開心咁。」我坐到她的旁邊。
「我...其實...我...鐘意你...不過,只要你開心就得啦。」小芳低聲地對我說。
我與她四目交投,我腦海裏一片空白,不懂反應。

為何我沒有察覺到她對我的感覺? 但是...即使我沒有愛上允恆,我也只視小芳為朋友,沒可能和她在一起。

「sorry...我就算唔同允恆一齊,都唔可以同你一齊...我對你冇呢種感覺。」我說。
「我知。我從來唔奢求可以同你一齊,我只係想你知道,你嘅身後有一個人,默默守護你,保護你,祝福你可以同你愛嘅人過得幸福。
我會試住放低啦。同埋...可唔可以唔俾允恆知?」小芳說。

「ok。你識咁諗就好啦。」我拍拍她的肩,說。




「我哋可唔可以繼續做朋友啊?」小芳問說。
「可以。」我回答。
 好像很怪吧? 有時,當一個人向另一個人表白後,被拒絕後都不能再繼續做朋友。
但是,在現在這個環境,我們一定要團結一致。即使有這些瓜葛也不能影響
殲滅喪屍的大業
而且,這個朋友其實對我很重要。還是繼續和她做朋友吧。


 我走回幼羚和幾個女手足身邊,打算繼續與她們聊天的時候,阿朗突然跑過來,說:「有一大班防暴衝緊入嚟!」
「全部人即刻落嚟!」佳姨大喊。我們到了「入境處」拿回技能牌,準備作戰。
我跑到允恆身邊。「放心,我會保護你。」允恆說。
他拿起槍,我拿起刀;我不再畏懼,因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 





「殺!」一大隊穿著防暴裝的生物--對,是生物,因為它們是喪屍---撞開了玻璃門!! 它們面目猙獰,有的血盤大口裏還咬著人的內臟。
「阿巫,用技啊!」穎妹叫著,拿起了劍斬殺喪屍。
但這時,MVP阿巫突然暈倒了。阿金,穎媽和另一個阿姨將他搬走。
「呯呯呯! 呯呯!」允恆,英秀和幾個手足只好不斷用槍射擊他們。
「嘶!」這時,喪屍全部倒到地下,抓住那幾個用槍的人。
「允恆!!」我大喊,嘗試斬去喪屍的頭。
「變!」小芳叫著。喪屍面前出現了一團氣體,似乎能擋住喪屍的視線。

 可是,有一個手足被咬中了。




「文仔!」手足們大喊。
「穎...揼我...去喪屍堆...」文仔說。
喪屍們全都衝過來,開始撕開他的身體,吞食他的內臟。
他青根暴現,面容扭曲,看來已經變成了喪屍。
我們不能靠近,唯一方法應是「火」。

這時,阿火和阿興向喪屍擲汽油彈。其他人繼續作戰。
「文仔,碌過去!」穎妹大喊。可是,他已經中了汽油彈,燒到了,遺言也說不出。
「冇...冇辦法啦...佢都變咗做喪屍咯...」阿興聲音顫抖著。
「文仔!唔好啊...」穎妹哭著,叫著。我們沒有甚麼可以做的,只能看著屍群於熊熊大火中燒成灰燼。 

「一日最衰都係你哋班外人啊,如果唔係你哋,文仔都唔洗死!」穎妹用劍指著阿興的喉嚨。
阿興和阿火跪在地上,哭著說:「對唔住啊...對唔住...」
「走啊!你哋走啊!」穎妹用劍指著我們一行人。我們和其他手足先回到一間店內。其他人也散去了。
這時,穎媽到了入口處,看到穎妹在哭,怒吼道:「你哋邊個蝦我個囡!」
「頭先班喪屍嚟到,班外人害死我男朋友!」穎妹哭著說。原來穎妹和文仔是情侶。




但在剛才的情況,他已變成喪屍,我們沒有理由不下剛才的決定...我是接受了殺人嗎?
 

「梁議員,何議員,各座立案法團代表,所有「入境處」義工,請你哋去G01鋪頭,即係醫療室開會啊。
少姨個囡講嘅外人,請你哋去隔離G02鋪頭等啊。」佳姨宣布。

「我哋要有被踢走嘅準備。」允恆說。
我們走到那間店(是琴行),坐下來,忐忑地等待著「裁決」。我摸著琴,想起在B學校做合唱團團長的日子。 
等了半小時,佳姨走進來,說:「我哋一致決定...你哋要即刻走,唔可以再留低。
但係為咗令你哋唔駛受咁多苦,我哋決定俾你哋攞返技能牌走。祝你好運。」


現在是5月5日星期一的凌晨2:00。我們失去了容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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