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沉,天空漸漸由橙紅轉為暗藍,一輪半月伴著黑夜從東方升上半空。刑場變得無光,黑暗中眾人只聽到審判台上傳來少女的飲泣及數道微弱的呼吸聲。

「嚓」

刑場的街燈自行開啟,但微弱的燈光不足以使周遭回復燈火通明,群眾只稍微看到台上五人的輪廓。

「嗞……嚓!」

數盞強力射燈隨之開啟,強勁白光向審判台射去。白光刺眼,台上眾犯無法以手遮光,只得瞇眼或低頭躲避。聶達的屍首依然被綁在柱上,血液還在外滲,直流至腳邊,再滴在台上。五人中左首第二個、台上唯一的女孩目睹聶達死狀,極之惶恐。





「好!」「死得好!」「死不足惜!」眼看聶達身死,群眾尤如打勝仗般興奮高呼。

「這裏是無青市,決不容許有人紋身!」「紋身者死!」「對,紋身者死!」

一直趴倒在地的官員見群眾不再擲石,站起來再次示意群眾安靜。可是,這一次無論他如何呼喊,都無法壓下群眾的聲音。

「長官!」官員向台下的士兵道。

「砰」—





審判台前一名士兵舉起手中的長鎗,朝天開了一鎗,群眾立時噤聲。那士兵倒也細心,鎗口微微斜向石牆的方向,故流彈落下的位置便會在石牆之後,不會誤傷任何人。

官員掃視群眾,確定無人喊叫後,繼續宣讀:「在正中央,昏迷了的這一位,是方德森。他的罪名也是紋身。」方德森赤裸上身,故眾人都能看見胸膛上的狼圖騰。

縱使他已身受重傷,縱使劊子手待會將砍下他的首級,群眾並沒有住手的念頭。

「讓我們打死他!」較近審判台的群眾招手要拿石頭,較遠的人亦合作把自己帶來的石頭傳至他們手中。

「各位等一下!」官員喊道。台前的群眾已舉起石頭,但官員站在方德森之前,無法動手。「讓我先宣讀其餘兩名罪犯,可以嗎?」官員問道。





「不!」有群眾喊道:「我們要立即把他打死!你讓開!」此言一出,所有群眾再度起閧。

「紋身者死!」「紋身乃萬惡之最!」「不要阻擋我們!」

「砰」—

又是響亮的鎗聲。群眾再次靜下來。

「我知道大家討厭紋身的人!」官員道:「說實話,我也很討厭。但請大家容許我先完成宣讀的程序,可以嗎?他們怎也逃不掉的。」官員打算一直站在方德森之前,群眾就算不聽,也不能擲石。

「餘下的兩人,是一對兄妹,哥哥名叫伯納,妹妹叫伯欣。他們的罪名也是紋身。」官員也不等大家回應便繼續宣讀。

這對兄妹明顯是未成年的少男少女,均衣不蔽體,故齊齊露出在肚皮上的紋身。

平常的紋身,大多都是動物,刺狼、虎、獅者多不勝數;若非動物,也會是如骷髏頭之類的圖像。然而,二人身上所刺的,卻是兩個字——「羅斯」。





「介紹完了,是吧?」有群眾道:「那他們該死了!」群眾對那兄妹身上所刺的字毫無興趣,他們只關心何時能把這些可惡的紋身者打死。

不過,人群中有一名短髮少女,一直用紙筆記錄著台上眾犯的身份,以及速畫聶達、方德森、伯納和伯欣身上的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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