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篇散文,也不是一篇創作小說,是半傳記式的文章,是我活生生的戀愛歷史。故事比小說更小說,比故事更有戲劇性,情節反覆,複雜也很吸引,只是當中總有些被遺忘了的時光,用以我的靈感填上。不知是幸或是不幸,被出版社看中了,我把書寄往男主角家,只夾了一張紙──「我想你」。
  男主角是很典型的香港男孩,有點大男人性格,有點內向,有點害羞,但總是有點迷人的活潑,多一點點致命性的浪漫主義。
  女主角自命不是一個平凡人,自覺要享樂世間,不想停下來,總是想要突破一切卻一直在原地轉圈,直到她遇上了男主角。
  兩人的性格既是相同又是不一樣,不知是什麼吸引了兩人走在一起,過程的辛酸好比三十集連續劇。
  女主角一直認為終有一天他們會分手,而且是她嫌棄了他,可是事實來到的日子,是男主角跟女主角提出了分手的要求。女主角從不知道自己原來會為一個人哭得那麼淒慘,也不知道原來她是那麼的愛他。
  一天、兩天,我在等他的回應。沒奢望他看罷故事會回心轉意,從他口中已經得到証實,他有一個新女朋友,一個聽起來跟我很像又不很相同的女朋友。
  電話也沒有一個,連時下流行的短訊都不發一個,我真的死心了。本來也沒有希望,我沒有失望,只是痛心的他連“朋友”的位置也不給我坐。最少祝賀我出了書也好吧,對嗎?
  在跟新相識而且抱有相當好感的男人出門時,男主角終於打了電話來。
  「怎麼了?」我冷靜的說,從當今的科技中已得知是他的來電,我沒什麼好驚訝,只是心還不是一般的跳動。
  「你在哪?」由古至今,他最喜歡的開場白也是這一句。




  「...逛街。」忽略了“跟朋友”幾個字的意義,我在笑我的天真。
  「啊,我收到書了。」簡單的,沒什麼感情的,冷冷淡淡是分手之後他對我的標準態度。
  「看了麼?」
  「我不喜歡看書。」
  「是這樣啊?對,我都忘了...不過,我想至少你看一下簡介。」打著哈哈,假裝的快樂真是便宜。
  「看了。」不是預期中的一句,令我有點飄飄然。
  「感覺如何?」
  「沒什麼。」這拒絕也太明顯了吧?我知道我是時候收手,可是他總比我快一步:「不說了,再見。」
  「嗯,再見。」
  掛上電話,我們還會“再見”嗎?再見也是種不知所措的難耐,相對無言比通電話更寂寞。




  我笑笑的繼續跟男人約會,只是連我自己都騙不了,我心情受了影響。草草的男人想提早結束時間,我不想他走,是寂寞。欲拒還迎的把男人邀上了我家。
  「你家好大。」對,特別是只有我一個人住。
  「還好,不過你家更漂亮。」我看過,他的家上了雜誌,很有特色。男人是有才氣的人,帶點藝術家的感覺,卻是出奇地老實,很令人安心,也讓我窩心。
  明知道是在傷害,傷害自己也在傷害別人,我還是堅持去做。成年男人跟女人做的事,很合法。你情我願之間,沒有第三者的阻礙,也是在互相的利用。
  男人最後成了我新男朋友,我依賴著他,在他身上找尋男主角的影子,可是一點都沒有。但男人給予我的是男主角所沒有的愛,是男人所有的愛。
  再見,真的“再見”了,有預謀的男主角還有東西留在我家,我跟男朋友說我身體不好想早點回家。我們在我們曾經一起過的家“再見”。
  不是我想的再見,不過也在種種的猜測之中,男主角沒有說他想我,也沒有過問我近來的狀況,是我提出:「今晚,我預留了給你。」
  早上,男主角正式的落幕,把他最後留下的一點東西都帶走,包括我的心。
  男朋友打電話來關心,說什麼不如搬去跟他同住,一想再想三想,我說:「不如我們結婚。」
  竟然是由我開口,男朋友有點疑問,我笑笑的說:「我想...」哭,水由眼睛流出就叫做淚,整個動作稱之為“哭”。




  午飯時驚訝男朋友請了半天假來找我,他問我:「你愛我嗎?」
  我慢慢的走近他,把人塞在他懷內說:「愛。」
  對不起,那是謊言,因為我的愛早已經給了男主角,他狠狠的踐踏,狠狠的拋棄。可是,我沒有把你當成代替品,我只知道我想跟你在一起,想在你身邊。
  婚禮的舉行,我寄了一張卡給男主角,同樣的夾著一張紙:「你帶走了我的心,我把人留給他,你說,好嗎?」
  ~完~


後記
故事就只是一個故事,大家別要去想太多東西,沒頭沒尾卻可帶出片段的意思,這就可以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是真的是假的,根本不太重要,也許當中有片段是真的,但一般都是假的,虛構出來的。太去尋求真相,結果得不償失。有好些時候,人都是在自己建立的虛構世界內自我安慰,這故事,是我自我安慰的其中一格,你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