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二——謀殺案的評分(難度:★★★☆☆)

今日,我又接到Gary的電話。

我一看到他致電給我,已猜到他又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需要我協助。他在電話內對我說:「高健,又有事件了。」

「唉。」我嘆了一口氣。不過,我想起多年前我作為S機關的新成員時,不時接獲不知如何處理的事件,也是多得前輩們不吝賜教。面對Gary這個新人,我也應該多點耐性,給他多點支援。我於是問:「你遇到什麼問題呢?說來聽聽。」

「今早清晨在某大型雜貨店內發生了兇殺案。死者盧海剛55歲,是該店店主,今晨被襲致死,倒臥在收銀處附近,死因是被鈍器重擊頭部。報案人鄭霆亨26歲,是該店的職員之一,今晨到達店舖上班時,發現店主死了,於是立刻報警。警方接報到場後,發現另一名27歲的員工許欣怡早已躲藏在該店的貨倉內,神態鬼祟,於是被警方帶返警署問話。





跟據鄭霆亨所說,昨晚他、許欣怡及死者均在店內工作至營業時間結束,他們三人一同離開店舖並將之上鎖。店舖鎖匙只由死者持有,因此死者每日必定最早回到店舖開門。

該舖位於商場之內,只有一個入口,而商場的閉路電視剛好能拍攝到該店門口的影像。警方從商場管理公司處得到影片,顯示由昨晚至今早並未有人進入過店舖;而在事發前,死者及許欣怡先後相繼進入店舖,及後到鄭霆亨回去就發現店主已死,在那之前並沒有人離開過店舖。」

「據你所說,這單案件不就很明顯了嗎?許欣怡就是兇手了吧?」我不解地問。

「沒錯,警方也認定了許欣怡是兇手,可是卻找不到兇器。」

「怎會?既然事發後沒人離開過店舖,兇器也必然在店舖內吧?」





Gary解釋著說:「話是沒錯,不過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由於今早鄭霆亨比平日早上班,許欣怡在行兇後未有時間逃走,店內又沒有窗戶及洗手間,沒有消滅或丟掉兇器的途徑,兇手理應只能把兇器藏起。可是,該雜貨店由於售賣的貨物眾多,存倉量因而很驚人。據知店舖及倉庫內大大小小的貨物多達一百萬件以上,而跟兇器形狀吻合的估計也不下三十萬件。如果無法收窄調查範圍,要找出混在其中的兇器似乎需要不少時間。」

聽到這裡,我已大致猜到Gary找我的原委:「那麼你找我的目的,就是要協助警方縮窄兇器的範圍?你為什麼要找我?莫非死者又留下了⋯⋯」

「師兄你真聰明呢!」Gary不等我說完,就打斷我的話道:「死者留下了『死亡訊息』,等你來破解啊!」

我果然又成了Gary的解謎小幫手。他繼續說:「我想,死者看到兇手利用店舖內的貨物行兇,估計兇手打算在事後把兇器混入貨物當中,於是臨終前寫下死亡訊息,希望能協助找出兇器。不過,那死亡訊息很奇怪⋯⋯盧海剛死前在附近的玻璃櫥櫃上以鮮血寫了『60分』。是死者給予行兇者的評分嗎?殺人原來也能打分啊⋯⋯是不是因為兇手沒成功逃走,被人當場抓個正著,所以只得到100分中的60分?」

「哈⋯⋯不會吧?」我很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嘲笑Gary,才勉強吞下搶白他的話。他的想法,也未免太搞笑了吧?我追問:「除了那玻璃上的血字外,死者還有留低什麼線索嗎?」





「應該沒有了。現場除了那血字外,就只有附近散落一地的零錢及紙張,應該是死者倒地時不慎弄跌了收銀處附近的東西。其餘的地方都很整齊,沒有什麼可疑之處。」

「零錢及紙張、寫在玻璃上的『60分』⋯⋯」我喃喃自語,開始思考著那玻璃上的血字,如何能引導出兇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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