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麥哲,早上上課如何喔?」沒等我坐下來,鷹眼便挑起眼眉對我說。
「明知故問,就是沒什麼特別。」我淡淡地說。
「那太可惜了,真懷念學生時光。」

全公司只有鷹眼會喊我全名,其他人都叫我「阿哲」或者「麥仔」。 說起來鷹眼是個頗要好的朋友,早期很多事情就要請教他,而且我們年紀只差三年,沒什麼代溝。

「趁你還沒進入『忘我境界』,我想問你,今晚有空?」 鷹眼問我。他的語氣很輕鬆,應該不是工作的問題。



「下班以後就閒著,我還想著怎樣過。」我照實回答。我想起宿舍的學生,入夜後就踏入狂歡的節奏,起初感覺還不錯,現在我卻覺得毫無意義。不是玩的遊戲無聊,而是對象問題吧。他們大多感興趣的,就是八卦、潮流之類。我對這些話題不感共鳴,也不喜歡熱鬧,漸漸就沒有參與的意欲。

「那就好了,唉。是這樣的,親戚晚上來我家打牌,我不想回去湊熱鬧,倒不如去射箭場練習,可早上忘了帶弓。」鷹眼邊說邊按著額頭:「而我又不想借用別人的。所以,還是去酒吧喝喝酒好了。」

「原來如此,我陪你吧。」他的提議不錯,就當是放鬆一下吧。鷹眼有時還會請客,說學生不應破費。

「那太好了。我們回去吧,別讓老闆覺得我們偷懶。」

我回到位子上,先閉目五秒,讓思緒平靜下來,接著提起勁,開始回供應商的電郵。



「忘我境界」——我想應該沒那麼誇張吧,只是習慣專心辦好一件事。做事更有效率只是其次,我喜歡這樣,是因為時間會過得更快。比起跟時間耗著,倒不如別去想,別去面對,這樣比較好過點。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電郵全都回完了,合約草擬好,又譯了幾份品酒筆記。正想點算報價單,鷹眼卻一把拉著我的衣袖,示意我看看時間。6點20分了,原來早就可以下班。

「都說了,忘我境界。」鷹眼調侃我:「剛才『老闆』到外面幾趟,你看都沒看一眼。」
「是嗎,我確實沒有注意。」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真是的,我告訴你喔,麥哲,這點你跟她頗像的。」鷹眼補充道:「她有時因為會專心工作,而聽不見敲門聲。」
「是嗎?」我微笑。

公司附近有家頗有名氣的拉麵店,鷹眼跟老闆認識,常常騙到份小食來。這次桌子上多了份餃子,鷹眼樂得手舞足蹈,我也只能苦笑。雖說口碑不錯,但我覺得沒啥特別的,就是能入口的拉麵吧。



鷹眼心情大好,二話不說就搶走單據,十足過年時的親戚。我們轉到旺區的酒吧。或許是星期二,酒吧裡不算人頭湧湧,坐著覺得寬敞,我便鬆一口氣。

鷹眼替我點了杯Gin Martini。他還真了解我,知道我喜歡澀的。電視播著足球賽事,我和鷹眼都不太喜歡,這樣不錯,我們可以專心喝酒和聊天。如果酒吧裡可以看射箭賽事,那麼今晚我就跟單獨喝悶酒沒啥區別。

「麥哲讀過『白夜行』嗎?東野先生的經典。」
「當然有,雖然我覺得那是愛情故事不是推理小說。」

鷹眼喜愛閱讀,特別是哲學類的書,有時還看些推理文學。我們聚在一起多半是談哲理和作家。我覺得鷹眼這傢伙最特別的,就是會突然說些莫名其妙的道理。有次上廁所,就在洗臉的時候,他跟我說:「污垢可以洗乾淨,但疤痕是無法去掉的,永遠都會替你說話。」我當刻就反了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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