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寫完畢業論文。
 
別人會在最後學期才作衝刺,我卻想提早完成,免得心煩。那可是大工程,要譯一整本小說。我如釋重負,滿足地伸懶腰。
 
該獎勵自己吧。
 
思前想後,就不覺得自己缺乏什麼,那不如去學校附近的酒吧放鬆一下。
 
星期四傍晚,酒吧已幾乎擠滿,週末的話應該更誇張吧。我找了家不太多人的店,坐下點酒。
 


跟往常一樣,我點了杯Martini。到某個時刻,我發覺自己不再好甜,偏澀的味道才合我胃口。我以前覺得口味是不會變的,正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道理一樣。可我錯了,人會改變,可以是潛移默化,也可以是一夜之間。
 
這裡的花生特別香脆,鹽巴下得很多,拿來送烈酒簡直是絕配。我真該買些花生放到房間裡,覺得無聊,就咬上兩口,應該挺寫意。
 
我突然想起,自己三年多沒去旅行了。我感覺該出去走走,可一直沒有機會。這次忻漪帶我出差(當然沒人知道),替我買了機票,安排酒店事宜,彷如貼心的妻子。我想忻漪跟我一樣期待,想著那寬敞的浴缸,溫暖的大床……
 
「呵呵,這不就是大文學家嗎?」熟悉的聲音響了起來:「真巧喔,你會喝酒的?還要是Martini啊,驚訝驚訝。」
 
淳峰穿上時尚奪目的皮衣,像電影裡騎摩托車的大男人。我不太喜歡這種衣著,太高調顯眼了。
 


「偶爾吧。」出於禮貌,我還是點頭微笑,然後喝上一口酒,假裝看足球賽事。
 
可是,淳峰沒有離開,一屁股坐在面前,然後說:「別裝了,我知道你不看足球的。」
我無奈苦笑:「你觀察力不錯喔。」
 
「那當然。」他的自信不知從何而來。別人會以為他身上散發陽光,我卻能嗅到血腥的氣味。
 
淳峰交叉雙手,久久沒有說話,接著「哼」了一聲,嘴角上揚:「看到你在這裡,我就想起某件事了。最近聽說噢,聽說而已,老實說我覺得不太可能啦,現在就有點懷疑了。」
 
「怎樣?」我百思不得其解。這時侍應遞來餐牌,淳峰看也沒看。


「有朋友說,看到你上星期跟個外國美女上酒店。有這種事嗎?」淳峰瞇起眼睛,彷彿想看穿我的身體。他的眼裡充滿好奇和狡猾,害我心裡不是味兒。
 
明明是平常不過的事,有什麼好打探的?
 
「是喔,上星期二的事。」我乾脆回答。
「啊,真是的,我走漏眼了。」淳峰緩緩靠來,似乎對我越來越感興趣:「可我總覺得怪怪的,那真不像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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