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把「她」愚蠢地當成了信仰。

我曾因「她」說了我第一個謊言。

而「她」,曾教會了我跳第一支舞,華爾滋。

「她」,叫作「雅」。

不知不覺間,吵鬧的課間早已落下了帷幕,作為觀眾的我依舊孤守一旁,絲毫沒有意識到已是課間的落幕。課室依舊吵鬧,同學依舊四處奔跑和喧嘩,也許,對我而言,課間的落幕與否,並沒有太大的本質上的區別。該吵鬧的吵鬧,該奔跑的奔跑,或大笑,或交談,這並沒有明顯規律。倒不如說,偏安一隅的我反而在努力尋找兩者的區別。



隨著課間的落幕,「她」朝着我的方向走來,直至走到了我的面前,我才發現她準備搭話的目標是我。

「你怎麼坐在這裏啊?」

或許,我應該認識她?她是誰?

還未反應過來,「她」已是用下一句堵住了我的思緒。

「你忘了我了嗎?上星期不是才和我見過面嗎?」



「我是陳妍雅喔,你忘了我了嗎?」

她是特別的。

在她身邊會有一種莫名的親切感,那種像是屬於個人天生的天賦,卻並不是大多數人擁有。

她微微歪着頭看着我,眼裏帶着些許擔憂,我才驚覺自己居然發呆了好一會兒。

「啊……當然記得。」我慌忙地回答,這是我所說的第一個謊。



「對了,我忘了你名字怎麼寫了。」這是我第一次找籍口,雖然撇腳,卻對於只有四五歲的幼兒園生而言,卻是足夠充分的理由了。

她隨意在附近找出了一張白紙,把自己的名字端端正正的寫在了上面,「陳妍雅」。我默念着,默默地把這名字記在心中。

我沒想過,這名字卻成為了我至今唯一忘不掉的姓名,儘管,到最後,我連她的樣貌也忘得徹徹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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