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 Tina組織了一個廿多人聖誕K局,在旺角港鐵站集合時,我居然看見……Gigi…(事前Tina無說過有Gigi,否則我不會去),我看見她便眼火爆,一怒之下,靜靜地離開。當然,沒有人會在意,除了Tina,和……Gigi。
 
世事就是如此奇怪,2007聖誕節,我認識了她;2008年聖誕節,我因為看見她而憤然離場。
 
往後長達近3年的歲月中,在這些以Tina為核心的聚會飯局活動中,有時會有Gigi,但我們像沒有認識過,大家也沒理會對方,到底Gigi怎樣想呢?是否已忘了我、忘了我們之間的事?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Gigi這段期間,依然是渴望拍拖渴望到發燒,但苦無對象(除了曾和一個澳洲華僑TB有一段霧水,結局以那人到台灣見家長收場),依然迷何韻詩。
 
2008年尾開始,她開始上班,做一些sales之類的,但都極速被炒,約2009年中,投靠無恥親戚經營的迷你倉(某印裔港人做代言人那間,屬特許經營,其無恥親戚經營其中一間分店),做垃圾十九倉務文員,被恃熟賣熟壓價,低薪得離譜。據說,至2011年5月實行最低工資時薪$28初期,此無恥親戚還繼續恃熟賣熟,連$28時薪也不給,至2012年初,還不用供強姦金(即月薪不足$6500)。這樣,固然害了她,也害了後來的我。
 




女性找工作遠易於男性,為何她會淪落至非此垃圾膠工不做?難度她垃圾得其他十份工請她,十份工也極速炒她?
 
2011年,正傳第7,8章的時期,我和Tina密密地約會,也是我最快樂的一年。
 
這年5月,Tina生日飯局,Gigi也有出席,期間我們照舊當作沒有認識過,沒有接觸沒有交談。
 
在這次生日飯局中,Gigi認識了Tina一名很麻煩的男性朋友,也當了「朋友」一陣子,當然Gigi又有幻想,但當然……悲劇收場,弄得Gigi哭完又哭。
 
據說,當中有些情節甚為攪笑,最極品的一個,是那男「叫雞唔畀錢」------他和Gigi去叫雞……吃……在KFC,那男的著Gigi出去買,買完後,Gigi 欲取回該餐的$2x,那男的拒付錢,還叫「你唔係話你唔計錢既咩,廿幾蚊都同我計?」
 




男的固然冇品,Tina對我談及此事時,她的反應也一絕:「死仔!豈有此理,呃飲呃食!蝦我姐妹!遲D我要佢請我食飯賠罪!」我想,那男是冇品,但呃飲呃食也不是呃一餐$2x KFC啦Tina小姐!還有即使他真的有負Gigi,但Tina你叫他請客賠罪,不是請Gigi,是請Tina你?!
 
我除了當笑話聽外,也深感Tina性格的醜惡、愛佔人便宜的一面,籍口要那叫雞不付錢男為欺負Gigi賠罪,其實是自己想白吃一餐。這也是當時我和她關係密切開心,我也沒考慮和她拍拖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