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的BDSM空間出沒已經年了, 但一直多讀少寫, 懶惰(或好聽一點: 忙)當然是最主要的原因, 其次, 我(和我的前女友)的故事已是快二十多年前的往事, 往事如煙, 現在我們兩人都各自有自己的家庭, 自己的孩子, 有著另一種生活, 多少有點不想讓已長埋心底的往事甦醒. 最後, 也顧慮到我們的故事沒現時主流的”專業水平”, 恐怕不對讀者的胃口.

怎麼說呢, 總覺得主流的戀虐文化很”專業”, “主奴關係”(似乎獨立於夫妻, 情人或情侶關係)常被強調, 極端的還有”契約書”, s要有計劃地高技巧地”調教”他的”奴兒”, m也應時常注意如何做個”好奴”. 對我來說, 這並非玩樂的態度, 倒像工作時的專業心態. 打個比方, 這有點像舞林高手找舞伴: 先有目的再找對手, 重視的是對方的技術或潛質. 可是, 我們不是這樣, 我們從來沒想過要做甚麼好s好m. 我們是先為男女朋友再發現對方的陰暗面, 因此一如所有熱戀中的年輕男女, 在賀爾蒙的驅動下, 跌跌撞撞地做了很多傻事, 曾經同喜同悲, 曾經愛過也傷過對方, 最後無奈分手. 一切是那麼平凡但又不平凡, 只因為那麼巧我是虐待狂, 而她也有被虐待狂的傾向. 我們從來沒有把自己放在行為科學的研究室內紀錄分析, 來創作心理學的論文, 或發展甚麼人生哲學的理論. 我們只是一如所有戀人一樣, 跟著感覺來取悅對方, 只是, 使用的手段異於常人就是了…

可是, 縱然如此, 她從來不是我的”奴”, 她是我的女友! 那種曾一起擁有無聊夢想的女友, 在我的折磨下哭泣的女友, 也是在我懷抱中哭泣的女友. 有一個對比頗能說明其中分別, 我曾在網上看過一篇”女奴”的自述, 提及願意為她的”主人”獻上一切, 但卻打趣地留下一筆: 除了她的銀行提款卡密碼! 而然, 我們卻是在開始戀虐關係前, 早就知道對方的提款卡密碼了.
我們分開後分居異地(我在香港她在多倫多), 多年來雖有通訊, 但也一直少談往事, 畢竟大家都有新的家庭和生活了. 直到那一天, 大概是所謂七年之癢吧, 在一些機緣下, 那段舊情卻又在腦海中浮現. 一場天人交戰, 最後還是我破壞了多年的默契. 不管是我的軟弱再一次拖累了她, 還是我的勇氣再一次解放了她, 我讓自己心中的惡魔甦醒了, 也喚醒了她埋葬多年的幽暗面. 結果, 我們分開後第一次相會, 結婚後第一次出軌.

我們搞不懂我們算是甚麼關係: 男女朋友不再是, 一夜情遠不只, 情夫情婦大概不可能, 看來只有拾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牙慧, 暫且稱之為”不恰當的關係”吧. 相會其實已是非份, 我們分居地球兩端而各有家庭, 那次相會後我們至今未再相見, 很可能從此後會無期. 因此, 我們都希望在忘記那些片段, 忘記對方之前, 把共同的回憶記錄下來. 在她的同意下, (與那些”在主人允許下發帖”對比, 她確是我的女友而非女奴啊!) 我也順便到處公開. 一來別浪費, 二來也算是把她的”醜事”公諸人前, 這也許是我最後一次為她帶來羞辱和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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