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電梯10樓,又是同樣的玻璃門,我探了體溫,反正門口的護士小姐都認得我,每星期兩次,我總是準時。登記後,我坐在裏面一行的凳上,不意外地,十幾人在等候。也不難猜到,香港人,壓力山大。

不知從何時開始,家人總是覺得我有病。也許過往的我太過反叛,情緒大喜大悲,我以為大家喜歡我這樣,像個小丑。可是,慢慢長大,他們生氣了,也不再接受這樣的我。

是什麼時候察覺要改變的呢?好似是第二次來的時候。記得他們第一次把我判了對立反抗症(Oppositional Defiant Disorder. ODD),我才發現過往的做法實在不行。好吧,那麼我最好就改一下。

最近醫生都説我守規矩多了。那是當然吧,不然又塞一大把藥給我。那是什麼?有一抹鮮紅,趁我在胡思亂想的時候闖過了玻璃門,身邊的人依然沒任何反應,就連我都要懷疑是自己看錯了。

又出現了!正當我以為自己看錯的時候,紅色的它又出現了。這次它大搖大擺地從玻璃門走進來,是一隻純紅色的挪威森林貓。我知道這很難相信,但它那身鮮紅如血的毛色,實在令人難以忽略。





我左右張望着,納悶為何所有人都視若無睹之際,一個聲音出現在我的腦海裏:「人類,看著我。」是它嗎?我想。回首看向它來的地方,已不見了踨影。大腿上傳來刺痛的感覺,原來它站到我膝上來了。

對上它血紅的瞳影,剎那間,屍橫遍野,彷彿化身浴血修羅。只是一瞬,又回到診所裏。它還在,一臉認真地觀察著我:「找到妳了。」什麼?它又在我腦裏說話。奇怪的是,聽到它的聲音,我的頭居然不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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