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上火星的能力。」我反問她:「我來的年代,太空人登陸了月球,現在已登上火星了?」

「我們從沒登陸火星,我更有理由懷疑,連登陸月球也是造假的。」她翻了一下眼睛,「回火星去,用現代的言語去解釋,就是叫人滾回家去!」

「原來如此。」我苦笑一下,這次真是增長見聞了,我學著現代人的語言說:「對啊,我想回火星去。」

「幫我做三件事,完成後,我甚麼都還你。」

我抬起眼看她,她的身影正好擋住了刺眼的陽光,我感到一陣舒適。



事實上,我一直很惘然,惘然地到了這裡,惘然地遇上了她,可是,我同時又感受著一種不必多慮的安慰。

「妳叫甚麼名字?」我問。

「Mocha。」

我學著她的發音,歪歪斜斜地說:「Mocha、Mocha。」

「你應該不是個咖啡的愛好者。Mocha,是一種巧克力咖啡。」她笑著說:「你是古代人,叫不慣英文名吧?」



我點點頭,我真的叫不慣。在我成長的時代,人人都愛喊對方的中文名,又或以綽號相稱。當然,在英國政府統治下,英文科老師甚至規定每個人都要改一個英文名,但我們總是叫不慣。

「你呢?你叫甚麼名字?」

「我叫梁晨。」

「沒有英文名?」

「讀書時曾經改過,叫Sunday,但不慣用。」



「算了,既然沒有第三者在附近,你我以中文名相稱吧。」她說:「我的名字是莫嘉。」

「莫嘉是個好名字啊,何以不用?」她是通輯犯嗎?

「老土怪才會用中文名。」她想了想說:「對啊,我也不要叫你古代人,我以後喊你『古宅』!」

「古宅?」

「古代宅男的簡稱。」

「何謂宅男?」

「你會知道的。」她臉上帶著惡作劇的笑意。然後,她的神情又正經一點說:「言歸正傳,幫我做三件事,我歸還你穿越時空的門匙,成交了?」
我點點頭。我頗喜歡她乾脆俐落的口氣,不會給人一種被命令的不愉快感。



她揚起手掌,把手心向著我,我不明所以的看著她。

「拿出你的手掌來,大力拍一下我的手掌,表示彼此認同一件事,並祝合作愉快。」她的神情有點無奈,「我們這個年代,這叫hi five。」

我明白了,那是在我那個年代也略嫌老土的give me five,想不到在這個新世代卻復興了,潮流總是不斷反反覆覆的吧。

我尚記得,我幾歲時流行玩搖搖,有電視節目甚至舉行搖搖花式大賽,後來沉寂了十多年,搖搖潮流又再次復興,滿街都是玩搖搖的少年,我更珍藏著一個用數不清的蓋掩印花換來的限量版金黃色可口可樂搖搖。

我揚起手,跟莫嘉擊掌為盟,發出了乾脆的啪的一聲。

我朝著她笑笑,那種笑意一定帶有苦澀。她也向我點頭笑了。

就算明知只有非常短暫的時間,我但願自己像一頭無方向的小狗,能盲目地跟隨著她。

那是因為,在這一刻,給自己擲到這個不屬於自己的時代的我,根本不知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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