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食色性也,好色理論上係人嘅天性。
 
不過好多人對於男女之間性衣個話題都比較敏感,而討論和爭拗點亦可以有好多唔同嘅層面。
 
例如最簡單直接係婚前性行為嘅討論。
 
基本上反對嘅多數係因為宗教信仰問題,而支持嘅就覺得性就好似肚餓就會食野咁只係簡單地順從人嘅天性。
 
我唔太熟聖經,不過我知聖經十誡入面有一條叫”不可姦淫”。而未結婚攪野衣個行為喺佢地眼中係屬於”姦淫”嘅一種,所以信奉衣個宗教嘅人就視婚前性行為罪,係錯誤嘅行為。
 




不過說話係咁講,但環觀自己四周,犯誡嘅信徒好似遠比無犯嘅多。雖然佢地話人本身就有罪,只要死前誠心悔改,上帝最後都會原諒佢地。
 
當然,都有人唔係因為信仰而反對,而係覺得兩個人嘅結合係好神聖嘅一件事,所以喺未認定對方前係唔應該發生衣件事,至少唔應該濫交。
 
至於讚成嘅人基本上都係率性而為,覺得性係一件美好嘅事,亦可以大大增進兩個人之間嘅感情和距離。
 
相反如果喺性方面唔夾,反而有可能直接影響兩個人嘅關係,破壞大家嘅感情。如果結婚後大家先發現衣樣野唔夾有問題,咁就未必可以有美滿嘅婚姻甚至最終做成離婚收場。
 
我記得外國有個case係有對情侶堅持結婚後先可以有性行為,而喺佢地結婚後嘅洞房花燭夜,本應該滿心歡喜享受衣個神聖嘅夜晚,點知完事後個女仔下體卻出現異想嘅痛楚,痛不欲生。經檢查後發現原來個女仔對該男性嘅精子產生敏感反應,所以佢地除左必需要用安全套外,基本上亦無可能用正常方法去懷孕。
 




結果因為唔可以有正常性生活同有BB,所以二人最後都係離婚收場。
 
以上都係相對上有爭拗性嘅例子,然後再引申討論落去,又可以爭拗到底情侶以外嘅性行為,係岩定錯?
 
SP、FWB、ONS 衣d 詞彙好多人都耳熟能詳,然後再極端少少就係收錢嘅性工作者。
 
可能普遍人都覺得以上嘅行為係唔岩或者唔好,只不過好多人都有或者曾經做過咁解。性工作者更加係自古以黎最恆久不衰嘅職業。
 
不過講開性衣個話題,通常被攻擊嘅對象都係男人。
 




有人話男女之間其中一個最大嘅分別,
係女人必先有愛才可以有性,
而男人呢,就可以將衣兩野分得好開,無愛都照樣可以有性。
 
有人為男人解釋因為喺設計上男人係負責播種,所以基於天性,佢可以同時間向好多人播種,當中並唔需要感情。
而女人就唔同,因為同一時間佢只可以受孕一次,而且一旦受孕,個BB就會一直係佢身體入面直至出世,所以佢地只會希望同自己鍾意嘅人結合,為佢地誔下共同嘅下一代。
 
如果以此推論成立,咁簡單講,衣種分別歸根究底都係基因嘅問題。
 
好喇,廢up左咁耐,其實都唔係真係想同大家討論衣個話題,只係想為我下一個客人嘅故事做個引子。始終衣d野,本身就好難定義岩定錯。只要你唔係靠呃,唔係格硬黎,咁衣d都係果兩個人之間你情我願嘅事,其他人嘅批判並唔合適。

更何況其實我自己,都曾經有過一段荒唐嘅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