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看電視劇時,不時看到劇情裡的壞人從良。
而有紋身的壞人,從良時大多數時候都會做的事就是洗紋身。
老實說我很不解,因為紋身是那個人的一部分,也是一種藝術,更有一種獨特性。
而且,有紋身也不代表現在是壞人,只代表過去可能是。
那為甚麼從良就要把自己的一部分洗掉?
那不就是不承認過去的自己嗎?
發生過的事改變不了,你必須接受與承認,也是你獨特的原因。
紋身其實不也像愛情嗎?
在一起過的人,一起做過的事,你不能否認,也不能不接受,更不能抹除。
你可以不提起,但它始終是你的一部分。




你因為它所做的改變,也不能還原。
既然你不能否認,也不能抹除,何不接受它?
要被愛和愛人的前提是你要接受自己,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接受自己,誰要愛你、你要愛誰?
它可能不太美滿,也可能受人指責。
但有它,不代表你現在是一個差的人,只代表你過去可能很差,以及你有多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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