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後中佬的奇葩「情路」--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前傳加強版、新增0.5章): 第3.3章 :願望移除(上)(1998年秋)
最爆點,莫過於1998年秋的M記史諾比事件。對80後及更前的世代,應該是忘不了的集體回憶。
簡單而言,當時M記推出一套28款造型的史諾比膠公仔,每天指定換購其中一款。要集齊全套,須連續28天,每天也買一個「超值」套餐加$6換購,缺一(天)不可。

(取自網上圖片)
為此,全港瘋狂28天,各M記大排長龍,連吃28天「超值」套餐實在極不健康又吃不消,出現薯條漢堡包塞滿垃圾桶的折墮奇景,香港淪為國際笑柄。
這些膠狗,很受女仔歡迎,一眾男朋友和觀音兵,為博「她」紅顏一笑,連續28天,天天到M記排長龍。
女仔喜歡可愛公仔,本身當然沒有問題;問題是,這種喜好一旦變成男方必須代為奔走的任務,味道就不同了。
更可怕的,是輿論反應。當時不論傳統傳媒,還是新興網上言論,均排山倒海地批評此事,但焦點多是M記換購規則太苛刻,以及浪費食物。對於兩性關係裡,一眾男士在這場瘋狂中被期待扮演的角色,卻幾乎毫無關注,更遑論批評(至少在我所見範圍內)。這彷彿反映出一種文化默認:男性應該為女性的喜好付出,而這種付出是應份的,不應被質疑。
此外,較早時期,1998年上半年,不知多少男友/兵,被逼看N次 《鐵達尼號》,又是毫無批評。反而,世界盃期間,批評男士睇波悶親/冷落女友就不少!
也是差不多同期,男士也有換購玩具,書展有港漫推出兵器(亦是促成漫畫從書展分家原因之一),但這些又有哪個男士不是食自己?哪個大膽港男,膽敢滾攪尊貴女伴?難道女友的喜好是應份、是調劑,男友的喜好就是過份、幼稚?
而且同時,我有位年紀相若的朋友(當然是男的),剛負笈海外,他要求我每月一次,到某唱片店取一張月刊傳單郵寄給他,這不是甚麼問題。但後來我無意發現,他負笈海外前,原來在港交了女友,當時 Long D中,我就問他為何不找女友為你做這事,畢竟另一半才是最有責任待你好的那位(當然,反之亦然),他竟說「唔應該叫女仔做咁多野,風度」。
為了女友的心頭好,要男友連續28天,天天到M記排長龍吃薯條漢堡包就可以;反之要女友為男友每月一次到唱片店取傳單(不用排隊)也不可以?在我眼中,無疑形成強烈對比。
說回這朋友,那個年紀、那個年代,這些 Long D當然不用多久便無疾而終,其後他在留學地交了一個南韓人女友。據他說,那位韓女性格相當難頂,簡直像她祖國某套著名六字電影女主角的現實版。只是電影裡那種野蠻,有明星光環和浪漫配樂包裝;現實版沒有光環,只剩下任性本身,和男方的叫苦連天。
當然,這始終只是朋友一方的說法,兩人相處細節我不可能完全知道。但以我當時所見所聞,已足以令我心寒。
後來兩人分別回港韓,仍然保持關係。不論朋友赴韓,還是韓女赴港,所有使費也是朋友全包。韓女甚至連長途電話費也不願付。那時未有 WhatsApp、FaceTime,網絡電話也未成熟,傳統國際長途電話是逐分鐘燒錢的東西。她不是等朋友打給她,就是自己先打來,只說一句「回電給我」便掛線。
為了應付約會和電話費開支,朋友向我借 HK$700。當時我月入才大約 HK$6,000,這對我也不是小數目。結果他還了 HK$200 後,餘數就再沒有下文。到了 2003 年沙士前後,這段港韓戀也不了了之。
我也看過那位韓國女友的照片,坦白說,並不是甚麼令人一見傾心的外貌;而我這朋友,則絕對是型男,又高大又英俊。這令我更不明白:一個外形條件明顯較好的型男,為何仍會在這段關係裡被食住到這個地步?
更令我心寒的是,連型男面對這樣一段關係,也受到如此待遇。平凡如我,會怎樣?
看見他,更加深了我對拍拖、戀愛、交女友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