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至最後一頁,我才把雙眼移開了,她問我:

「上回說到,男女主角在分手後首次相遇。女主角在戲院大堂等候遲到的新男友,而沒有再愛任何人的男主角,則孤零零買了戲票,無意給女主角發現了,兩人遙遙對視,待續……好了,今回如何發展?」

「我不知道,這故事從來沒大綱。」我告訴她,「每期想到就寫。」

「男主角會鼓起勇氣向她走過去嗎?」她想了一想,講第二方案:「抑或,男主角向她走過去,兩人正準備相認,新男友正好趕到,呼喚女主角。男主角只好跟女主角扮作互不相識,在她身邊擦過,那種感覺很遺憾。」

「不如兩者合一?」我說:「男主角跟女主角說了一番話,她新男友才出現。」



「女主角怎樣向新男友解釋男主角是誰?」

平常人說上五句才明白的話,我和她只需一句便可。

「新男友沒機會見到男主角。他趕到戲院大堂,見女主角站在牆角,他的角度剛巧見不到男主角。」我一邊想像那個情景,一邊形容:「新男友呼喚女主角,她轉過了頭,微笑回應。新男友向她步過去,想看看她跟誰在說話,卻發現她前面只有一張電影海報。」

張小嵐接下去:「他問:『妳剛才跟誰說話?』女主角回答:『畢彼特。』然後,避到遠遠一角的男主角,寂寞地看兩人的甜蜜。」

我接下去:「加強對白:『妳剛才跟誰說話?』『畢彼特。』新男友:『他有勾搭妳嗎?』女主角:『我勾搭他,他還未回應。』新男友:『幸好我及時趕到啊!』然後,他把賣旗的貼紙從胸口撕下來,貼到畢彼特的額頭上。」我說:「加強新男友的幽默感,別讓他跟有錢男主角的實力太失衡。」



「盡量令一半讀者喜歡男主角,另一半讀者喜歡新男友。」

「最後,女主角才難以選擇。」

「選哪一個,讀者也會為另一個嘆息。」她明白點頭,問:「這一期,在哪裡停下?」

我瞇起了雙眼,跟轉動著筆桿的張小嵐一同在想。我討厭別人碰我的筆,我這支價值八千元的筆,是我寫了第五十本書送給自己的禮物,但我沒有向張小嵐投訴。經她這樣一轉,它起碼能炒到八萬。我想到便說:「看戲時,原來,男主角就坐在女主角身邊的座位,新男友拖著女主角的手,而男主角的手背不經意地碰到她手背,慢慢拖起了她的手。待續。」

張小嵐說:「加強衝突:女主角拖起新男友的手,看見他聚精會神在看電影。然後,忽然間,她刻意去拖起男主角縮起了的手。待續。」



「用妳這一個,更有戲劇性。」我讚嘆。

她微微仰起臉,欣然接受讚許。她說:「對了,還有,男主角跟女主角的說話內容。」

「就說一件……他最遺憾的事吧。」

她示意我繼續。

「男主角最遺憾的事情是,他沒有對兩個他感激一輩子的女孩說:謝謝!」

「第二個是女主角。」她說:「先說的那一個故事,一定要很震憾,在他生命有極大影響,那女孩是誰?」

「一個小時候救過男主角的女孩。」我想了想便說:「當時,男主角六歲。」

「六歲時的事,三十歲的男主角仍會記起嗎?」她提出一個疑問。



「沒有刻意去記,只是有些事情無法忘。」我告訴她:「六歲時,男主角在游水時遇溺,當身體逐漸落入永遠的黑暗世界,一隻柔軟但有力的手,把他拉回了光明。待他回復意識,只能從別人口中,聽說救起他的是個比他大的女孩。」

「明白。這二千字很易寫。」

「我寫了那三百字─」

「算了吧,你根本不在狀態。」她看看我剛才寫的稿,讀了一句:「請問,什麼是『這個遊樂場有很好過車山』?」

我苦笑,「我這樣寫?」

「好好睡一覺吧。」

「麻煩妳了。」我說得有氣無力。



我躺在床上,感到自己的身體虛弱得像初生嬰兒一樣。默然看著低頭寫作的張小嵐,我的意識開始模糊。

想不到在我第二次「遇溺」的時候,扶我一把的,竟然是她……
 

 
2

我感覺到床邊有東西壓下去,我張開眼,只見張小嵐坐在我床邊,她朝著我笑;「寫完了。」

我在床上坐起來,看看床頭的電子鐘,驚訝地說:「妳不用一小時就寫完二千字!」

「我一直追看這故事,有機會客串一集,寫得真太愉快。」她把四張密麻麻都是字的原稿紙遞向我,「快看一下,沒問題就要交稿了。」

我看也不看便說:「沒問題了。」



她點點頭,「你別起床,給我傳真號碼,我替你交過去。」

我乖乖照做,對她說:「謝謝妳。」

「我們都是大陸人,應該守望相助。」

她的學習能力很強大。她開門時,我忍不住喊;「喂。」

「什麼?」

「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

「可以。但你想做什麼?」她太厲害了,我知道,什麼也不可以。



我用我那些比較正經的男主角語氣,譬如《送咭》中的有錢男主角口吻說:「我可不可以,明天約妳去玩?」

拉開半邊窗簾,站在窗前,看張小嵐慢慢步回凱撒,直至見不到她了,我才拉上窗簾。看看她留在辦公桌上幾顆五顏六色的藥丸,我整個人熱燙了起來。那絕對不是感冒引起的熱。



----《神一樣的愛情對手》所有連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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