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術迴戰:咒世紀元: 死滅洄游篇 05 交涉失敗
死滅洄游篇
第五章
交涉失敗
伏黑冷冷地盯著麗美,眼神銳利。
「什麼嘛~你那表情一點都不可怕。」麗美故作輕鬆地說,「告訴你哦,雷吉大人可是很強的~」
「閉嘴臭婊子」伏黑聲音帶點憤怒。
雷吉挑眉:「哦?」
伏黑不再多言,直接召喚出渾:「別浪費時間了。」
劇院內,虎杖看到一個意想不到的景象——有人正躺在舞台上的浴缸裡泡澡。
「浴缸?」虎杖愣住了。
「誰在那裡?有什麼事?」日車寬見繼續躺在浴缸中,眼晴看着天花板。
「這話該我問你吧!你在做什麼?」虎杖對這奇怪的一幕發出疑問
「你試過穿著衣服泡澡嗎?」日車繼續閒聊
「沒有。」
「比想像中舒服多了。」日車語氣平靜,「說起來,小時候我最喜歡穿著衣服上游泳課了。」
虎杖心想:(這個我懂。)
「最近覺得很多事情都無所謂了。」日車繼續說,「正在嘗試做一些以前認為不該做的事。過了三十歲才開始離經叛道,很可笑吧?」
「是有點............」虎杖切入正題,「你就是日車吧?」
「正是。」
「我想和你談談。」
「等等!」日車突然提高音量,「我是律師,想和我談話,每半小時要支付五千日元的諮詢費。」
「什麼?」
「開玩笑的。」日車微微一笑,「只是想試試扮演令人討厭的律師是什麼感覺。」
虎杖內心一緊:(這傢伙!不對……)「你現在有一百分吧!」(他不是古代的受肉術師,而是獲得術式的現代人。能夠溝通,有談判的餘地!)「直說吧,我們想要終止死滅洄游。」
「哦?」
「等等,不是完全終止,是想讓強制廝殺的規則失效。為此需要追加新規則,希望你能用那一百分幫助我們。」
「那我也直說吧——拒絕。」
「這也是在開玩笑嗎?」
「不。」日車語氣認真,「我覺得死滅洄游蘊含著可能性。法律有時候是無力的,但死滅洄游的總則……如果賦予我術式是真實的,那麼總則也同樣真實。不需要起訴,不需要公訴,也不需要爭論真偽,違反規則的人就會受到物理性的懲罰。如果真是這樣,這不就是最完美的法律嗎?」
他繼續說道:「我承認總則有些問題,但我想關注這個系統本身。現在就結束洄游可不行,特別是總則中的第二和第八條,我想親眼見證術式被剝奪的瞬間。」
「死滅洄游本身就是一場儀式!」虎杖反駁,「再這樣下去,整個國家的人都會死!」
「那是謊言。洄游的本意是永存。」
虎杖內心焦急:(關於這點我完全不清楚!)「那我換個說法。」
命之魂術式啟動,虎杖眼中燃起藍色火焰。
「把你的一百分交出來!日車!」
日車從浴缸中起身,整理了一下領帶。法槌出現在他手中,審判式神隨之顯現。
「你殺過討厭的人嗎?」日車的語氣突然變得危險,「比想像中……還要痛快。」
虎杖警覺:(式神?日車是一百分持有者,可能已經殺了二十個術師。雖然會有點被動,但不能貿然進攻!不過無論什麼攻擊,我都會全力以赴……)
兩人對峙之際,日車突然揮動法槌。
「領域展開!誅伏賜死!」
周圍環境瞬間變成法庭,日車站在檢察官的位置,虎杖則出現在被告席。但虎杖立刻從被告席躍出,直衝日車。
「領域?!必須在術式發動前阻止他!」
虎杖的鞭腿眼看就要擊中日車,但攻擊卻詭異地停在半空中,命之魂術式也被強制關閉。日車緩緩推開虎杖的腿。
「法庭是神聖的,禁止一切暴力。對你我都一樣。」
空間瞬間轉換,虎杖又回到了被告席。
虎杖看到這一情況心想:(又回到原來的位置了……)
「啊,抱歉。」日車補充道,「語言暴力另當別論。審判者!開始吧!」
式神收到指令,開始宣讀起訴:
「虎杖悠仁,未滿十八歲,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出現在宮城縣仙台市的柏青哥店,有以客人身份進入『Maji Vegas』的嫌疑。」
「啊?什麼……哦,那個啊……」虎杖有些尷尬。
日車解釋:「審判者了解領域內所有人的信息,不過不用擔心,這些信息不會分享給我。最終判決將以我們雙方的陳述為基礎。當然,除了這個證據——」
他手中突然出現一份文件。
(什麼時候出現的?)
「這是審判者提交的本案證據。證據不一定能完全證明你的嫌疑,但我不打算告訴你裡面的內容。從現在開始,你必須陳述自己的觀點,洗清嫌疑,從審判者那裡獲得無罪判決。」
虎杖快速思考:(審判術式……那個徽章……他說自己是律師原來是真的!但他看起來更像檢察官。領域……天元大人說過……)
(天元:對古代術師來說,領域是比現在更標準的技術。這是因為他們省略了現代領域中必中必殺條件裡的必殺部分。)
(我那天確實去了小鋼珠店,玩得很開心,好像還贏了錢。如果要主張無罪,就不得不說謊。這樣的話,必須考慮證據的內容!)「如果被判有罪會怎樣?」
「很遺憾,我沒有義務解釋這個問題。」日車說,「雖然不能算是辯解,但我可以告訴你,你只有三種選擇:沉默、坦白、否認。否認也包括虛假陳述。」
「你的意思是……可以在法庭上說謊?」
「如果每個人都說實話,就不需要開庭了。好了,開始你的辯解吧,審判者可不是有耐心的類型。」
虎杖回想日車的話(證據不一定能完全證明嫌疑),快速分析:(一、如果證據無法證明我進入小鋼珠店,就可以沉默或否認;二、如果證據只能證明我進店,就說借廁所之類的,但如果證據是第一種,找藉口反而等於承認去過柏青哥店;三、如果證據直接證明我去打遊戲,那就沒辦法了,只能坦白?說到底這個審判真的有輕重概念嗎??)
(天元: 讓領域內的對象必中自己的術式,這是古代領域的特性。而現代呢,因為除了要必中之外,也會過於追求必殺效果,導致構建領域的門檻變高,領域變成了更高級的技術,使用的人也隨之減少。)
虎杖恍然大悟:(也就是說,這個剛學會的領域沒有強到有附加必殺效果,不會造成物理傷害!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明規則是由束縛構成的!!)
「你只有一次陳述機會,我們都一樣。」日車說明規則,「在你陳述後,我也只有一次反駁的機會。最後由審判者根據六法全書作出判決。」
「好!」虎杖下定決心,「我確實進了小鋼珠店『Maji Vegas』!但那是因為突然想上廁所,只是去借個廁所而已!」(放棄第三種可能吧……雖然不知道這裡有沒有酌情處理的空間,但這個回答對法官來說印象應該最好……)
「既然如此……」日車拿起文件中的證據,「該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