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被告: 第二十一章(完結篇):庭審後話
我坐在灣仔法院第八號法庭的被告席後方,黑色西裝緊貼肩膀,略顯僵硬。公事包的邊緣貼著女兒畫的太陽貼紙,色彩鮮豔得與這空間格格不入。旁聽席外大雨傾盆,廣播裡不時傳來「請保持安靜」的機械提醒。法官尚未入庭,空氣中瀰漫著水泥潮氣與紙張混合的寒涼。面前是一疊疊答辯狀、證據清單,還有反覆出現千百遍的監控截圖。我握著筆,無聲寫下:「第零日的太陽。」這不是模板,也不是吉祥話,只是一位律師面對未知時的耐心與習慣。
「程律師,卷宗表格校對完畢。」張嘉浩用不高不低的聲音提醒,同時將手中的時序軸推過來,「保安林叔、王姐,還有兩名夜班員工,都已列入預備證人名單。」他眉尾沁著汗,嘴裡還嚼著沒吞完的牛油西多士。
「嘉浩,你的問題要聚焦,別讓法官覺得我們只在糾結細節。」我掃了眼他筆記上一排紅字:『監控死角、利益動機、證人閃躲』。
「明白。」他點頭,用袖口擦去下巴的麵包屑。
法官進場前,祁穎彤從證人席後方走來,額頭貼著三張便條紙:「證詞對比、時間交錯、清潔工口供待補錄」。她眉頭緊鎖,黑色西裝袖口有一處被水浸過的皺痕。「程律師,檢方臨時更換了負責律師,新對手是史洛文。他開庭前的紀錄極為嚴厲,一定會緊咬監控畫面與輿論攻防,還放話說『今天要當場定案』。」說這句時,她下意識用指甲輕刮桌角,聲音有些發緊。
「那我們更要冷靜,別給他留下破綻。你昨天確認過那筆新轉帳紀錄了嗎?」我左手翻頁,右手輕敲桌面,節奏沉穩。
「查過了。除了申訴津貼,那位女同事當天還收到一筆來自公司備用戶頭的慰問金,時間點太巧合,令人懷疑。」祁穎彤眉梢微揚,神情像剛解開一道難題。
「證據補充文件抓緊提交法官副本。庭上陳述時,要按順序,像說故事給孩子聽一樣清楚,明白嗎?」我微笑提醒,順手輕點她的文件袋。
「我盡量不吃螺絲。」她低聲嘟囔,深呼吸三次,試圖穩住情緒。
法庭大門開啟,法官緩步走入。控方、辯方、書記官與三名法警在桌前一字排開。邵文忠坐在被告席上,臉色灰白,頭髮凌亂,顯然一夜未眠。旁聽席上,周麗雲抱著女兒嘉嘉,手腕纏著淺色紗布,眼神裡滿是焦慮與無助。嘉嘉緊抓著畫本,小臉僵硬,連呼吸都放輕了。我的目光緩緩掃過她們,悄悄點了個頭——嚴肅,卻帶著一絲溫度。
「法庭正式開庭。」書記官冷聲宣讀案由。
控方律師史洛文起身,語調乾脆利落:「本案涉及職場性騷擾,公訴機關已完成全部證據整理,包含現場監控片段、受害人及多名證人之證詞,懇請法庭依法嚴懲,以維護受害人權益與社會正義。」他打開紅色文件夾,語氣自始至終平穩如鐵。
「辯方律師,有何陳述?」法官面無表情,指尖輕敲桌面。
我拿起麥克風,語調沉穩:「法官閣下,辯方將以三組證據為核心:第一,案發當日監控錄像在關鍵時段存在明顯死角,無法完整呈現現場互動,故被告是否有主觀不軌行為,尚有合理懷疑。第二,受害人與關鍵證人之供詞多處前後矛盾,尤其保安與王姓女同事言語迴避,可信度存疑。第三,受害人案發前後曾與公司管理層及同事有資金往來,並收取特定津貼,其動機與立場值得審慎檢視。辯方懇請法庭本於事實與程序,依證據判斷,不受輿論干擾。」
「你有證據能證明被告並無主觀惡意?」史洛文皺眉質問,「根據受害人證詞與現場環境,任何正常成年女性面對此種行為,反應皆屬合理。你怎能混淆法理與懷疑?」
「請控辯雙方依程序發言,不得擅自插話。」法官立即打斷。
「請控方依序提交證據。」我補上一句,語氣平靜,卻暗含提醒。
史洛文逐一提交證據:監控錄像、公司內部文件、女同事書面證詞,以及數名同事的口供紀錄。「本案錄像顯示,被告曾靠近女員工至五十公分內,並有協助動作。雖直接肢體接觸未完整錄下,但受害人明確描述其『靠近時神情異常』,並觸碰其手腕。事後受害人出現嚴重心理創傷,醫療證明書可資佐證。」
「請問,」我緩緩起身,「該段錄像在關鍵時間存在盲區,是否足以證明所有動作皆屬不軌?在缺乏完整畫面的情況下,僅憑事後描述與片段影像,是否足以構成『排除合理懷疑』的定罪基礎?」
現場其他證人包括保安林某,其證述稱:「聽見女員工高聲喊叫,見到被告靠近,當時的行為已明顯超出一般職場互動的合理範圍。」史洛文微微仰頭,語氣更加冷峻。
「請問林先生的證詞中,是否有提及具體的肢體接觸內容?他是否能清楚觀察到現場細節?」我立即追問。
「林某僅表示聽見女同事喊出『你不要亂來』,但因視線受阻,並未看清實際情況。」對方回應時,聲音微微發顫,顯然意識到證據的局限性。
「換言之,所謂不當行為的指控,僅基於有限的視覺資訊與單方陳述?」我步步進逼,語氣愈加堅定。
該輪陳述結束後,我正式提交辯方證據資料包。「第一,案發期間,公司監控系統在茶水間與通道轉角處存在明顯盲區,僅錄得女同事的喊叫聲與短暫的肢體移動畫面,並未拍攝到任何明確的越軌或不軌行為。第二,根據通訊紀錄顯示,女同事於案發前後與王姓管理人員有多次短信及通話往來;另據銀行轉帳紀錄,案發後三十分鐘內,其帳戶收到一筆特殊津貼,隨後亦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申請『申訴慰問金』。此項目在公司內部屬非例行性支出,且同期並無其他員工享有類似補助。」
「你是想暗示受害人有設局之嫌?」史洛文提高音量,語帶質疑。
「我方並未作出明確推論,僅就現有客觀資料指出動機上的合理疑點。此外,女同事於案發當日與另一名同事頻繁通訊,訊息中出現『需要教訓他』、『要抓住這個機會』等語句,相關截圖已備妥可予查證。我方懇請法庭進一步調查此批通訊內容之背景,以及其與公司內部運作是否存在關聯。」
「你的請求,是希望法庭全面審視所有關聯證據,而非僅憑當事人單方面陳述定罪?」法官低頭翻閱文件,語氣平穩卻透著關注。
「正是如此。依據《刑事證據法》及香港現行司法原則,法庭應綜合評估主觀陳述與客觀證據所構成的完整證據鏈。尤其在案發現場環境不明、視角受限,且當事人身份涉及職場弱勢情境時,更應審慎權衡各項因素,避免誤判。因此,辯方正式請求傳喚管理部王某、保安林先生及當晚值班清潔人員,以釐清案發當時的實際情況;同時,懇請披露該筆津貼之審批流程與『申訴慰問金』之內部作業規範文件。」我將證據逐一標號歸檔,陳述清晰而有條理。
法官一邊記錄,一邊輕撫案上的印章,神情凝重。「控方,對於辯方提出的分析與證據,是否有補充意見?」
「本案的關鍵在於,只要女同事當下感到身體或心理上的不適,並即時表達抗拒與求助,該行為即構成性騷擾的成立要件。至於津貼的發放,屬於公司鼓勵員工維護自身權益的內部機制,並無不法利益之虞。」控方語氣依舊堅定,翻動文件時指節敲擊桌面,發出輕響,似在強調每一字句的法律分量。
「請王姓管理人員出庭作證。」法官啟動電子審理系統,目光沉穩。「你於案發當晚與受害人有多次聯絡,且參與該筆津貼的審核程序,請說明具體原因。」
王姐走上證人席,神情略顯緊繃。「法官閣下,案發前我們確實有通話,主要是討論公司組織調整的問題。女同事當時表示工作壓力大,希望尋求協助。我身兼轉介窗口,也負責擬定相關津貼申請表格,當晚僅依循既有程序辦理。」
「請問你是否於案發前二十分鐘,與該女同事有過私人通話?」我緊接著追問。
「有,但只是閒聊工作上的辛勞,沒有其他內容。」王姐低頭回答。
「那麼,你與公司HR的微信對話中,曾出現『他要記住今天』這句話,請問此話作何解釋?」我當場翻出示證截圖,目光直視。
法庭內瞬時安靜下來。
「純屬口語上的鼓勵,只是希望員工有勇氣維權。」王姐嘴唇乾燥,下意識地捏緊了椅背。
「津貼的核發一向需要申訴資料並經主管面談確認,為何本案能在半小時內完成給付?」張嘉浩協助陳述。
「當事人舉報時情緒激動,出於人道考量,才臨時加快處理流程。」王姐身體微僵,「並無任何私下交易。」
「你本人是否曾參與證詞協調,或暗示、提示過供詞內容?」我語氣收窄,直指核心。
「沒有,我僅在行政程序上提供意見。」王姐迅速搖頭。
保安林叔被傳喚上庭。「你只能證明有聽到聲音,並未目睹被告的具體行為,是嗎?」我確認。
「是的,我當時轉身去打電話,回頭就聽見叫聲,確實沒看到過分的動作。」林叔語氣誠懇,眼神卻略顯飄忽。
「你在現場是否有安撫雙方?當時的氣氛與平常相比是否異常?」我追問。
「那天茶水間的氣氛確實有點緊繃,但感覺不像一般的衝突,反倒像……有人早有準備。」他搓著雙手,聲音微顫。
「兩位證人的供詞在細節與動機上皆存有疑點。本案關鍵仍在於:證據鏈是否完整,客觀上是否足以構成犯罪。」法官打斷記錄,回應道。
「被告是否有進一步補充?」法官望向邵文忠。
「我……我只是想幫她撿東西,真的沒有傷害任何人的心態……」邵文忠聲音極低,背脊佝僂,指尖無意識地摩擦著褲縫,「我家裡有太太,還有孩子,我不敢做壞事,也不會去做……」
「你與該名女同事平日是否有私人往來?」我重新提問。
「沒有……我們只談工作,從不聊私事。」邵文忠低頭。
「案發當晚,你與誰有過交談?」我追加。
「除了那位女同事和王姐,其他人都沒有交談……」他聲音斷續,帶著些許酒氣,微微發顫。
「女同事在事件發生後,是否有主動離開現場?」我問。
「有。她一開始有點生氣,但大約半分鐘後就自己整理好東西離開了……」邵文忠努力回想。
「即使當事人僅感到短暫不適,仍可能構成職場性騷擾。」控方重申。
「然而,現場錄影顯示,女同事事後自行整理物品,並未立即報警,且最終接受了公司發放的津貼。」我指出影片中的關鍵畫面。
審判室內,法官閉目沉思,旁聽席只剩下低聲細語的嗡鳴。
「律師已提出全部證據,請控辯雙方準備結案陳詞。」法官終於開口。
我深吸一口氣,站起身來。「法官閣下,本案從頭至尾的爭議,核心在於主觀惡意與動機利益的糾葛。辯方並非否認個人感受應受尊重,但在事實證據不明、一方供詞前後矛盾、現場存在監控死角,且有財務利益流向的情況下,若僅憑情緒與片面陳述作出裁判,無異於剝奪無辜者最後一道防線。倘若香港的司法淪為輿論之下的審判場,那麼正義終將沉默。懇請法庭以最嚴謹的邏輯為依歸,為每一個案件、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給出一個清清楚楚、經得起時間檢驗的交代。」
說話之際,腦中浮現出家裡早餐桌上分雞蛋仔的畫面——兒子嚷著要先選,女兒堅持多夾一塊,妻子出聲調解,最後一人一份,誰也沒多吃,誰也沒委屈。那種樸實的公平,遠比法庭上的儀式與法條更溫暖、更貼近人心。
「控方結案。」法官宣示。
史洛文面無表情,語調乾冷:「受害人已有不適反應,即屬職場不當行為。現場錄影與證詞均已齊備,無需再作辯解。懇請依法究責。」
「本案論點已陳述完畢,法庭暫時休庭,稍後宣判。」法官話音落下,彷彿石子投入水面,旁聽席瞬間嘩然。
我帶著團隊走回會議室,每個人臉上的神情都比開庭時更加凝重。張嘉浩站在窗邊,小聲哼著歌,像是刻意不去看外面越聚越多的媒體與群眾。祁穎彤抱著資料袋,手指輕輕來回撫過貼在文件上的太陽貼紙,彷彿那是某種安撫的儀式。「程律師,你說……這一家人,還能撐得下去嗎?」她的語氣不似律師,倒更像一個真心憂心的朋友。
「能不能撐下去,早已不只是法律能解決的問題。」我看著她,語氣溫和,卻有些哽咽,「關鍵在於,每個人是否還能學會相信自己。」
「你太太來了嗎?」她輕聲問,朝門口點了點頭。
我順著她的目光望去——妻子和兒子安靜地坐在長椅上,女兒高高舉起畫本,努力想讓我看到。她的嘴唇微微開合,无声地說:「爸爸一定要贏!」我的心猛地一揪。妻子微微一笑,動作輕巧地比出加油的手勢。我輕輕點頭回應,心裡忽然湧上一股難以言喻的安定。兒子靠在母親肩上,抬手在空中比了根手指,像在提醒我:別忘了,蛋糕要公平分。
法庭再度開啟。書記官宣布判決即將宣讀,全場鴉雀無聲,只餘雨滴敲打高窗的斷續節奏。邵文忠直視著我,眼裡佈滿血絲。我朝他點頭,他嘴角微微顫動,低聲道:「程律師……謝謝你。」聲音輕得幾乎聽不見。
「不用說謝。」我低聲回應,「我們該做的,都已經做了。」
法官翻開案卷,開始宣讀判決:「本案關鍵,在於證據是否達到排除合理懷疑之標準。現場監控未能完整涵蓋行為過程,證人供詞多處矛盾,且與公司相關之經濟補助及溝通紀錄,顯示存在利益關聯。綜合審酌所有證據後,本庭認為,僅憑單方感受與不完整影像,實難構成確鑿證據鏈。」
邵文忠全身繃緊,指節發白。我聽見身後妻子忍不住吸了一口氣。女兒已將畫本緊緊抱在懷中,身子微微發抖。
「本庭裁定:邵文忠——無罪。」法官落槌,語調平穩卻極具分量,「本案即刻終結,不列案底,並建議公司日後檢討內部溝通與管理機制。」
一瞬之間,法庭靜得連鞋底摩擦地板的吱呀聲都清晰可聞。邵文忠像是被抽去全身力氣,癱坐在椅上,眼神空茫,片刻後猛然抬頭望向我。他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終於擠出幾個字:「真的……沒事了?」
「沒事了。」我點點頭,「你可以回去跟家人吃飯了。」
旁聽席上傳來壓抑的抽泣聲。嘉嘉第一次鬆開緊握的手,撲進周麗雲懷裡。「媽媽,爸爸可以回家了嗎?」她哽咽著問。
「可以,寶貝,你爸爸是好人。」周麗雲緊緊抱住女兒,臉上終於浮現出一絲安心。
法官宣布判決結束,提醒大家安靜離庭。我收拾好卷宗,確認同事們都還在。祁穎彤輕拍我的手臂,「程律師,你今天很穩。」她笑得比以往輕鬆,指尖還夾著一片孩子貼的貼紙。「小祁,待會兒帶隊去吃蛋糕慶祝?」我笑著提議。
「一定要。」她用力點頭,眼角閃著光。
張嘉浩一邊整理文件一邊偷笑,「今晚我跟老婆約了吃義大利麵慶功。」
我們走出法院階梯,外頭雨勢未歇,但這一刻,每個人紛紛打開傘,有人乾脆高舉卷宗擋雨。律師樓的夥伴們聚在樓下的麵包店門口,王小姐不知從哪買來一大袋牛油西多士。「今天一定要分蛋!律師和家人都不能少。」她大聲招呼,把手一鬆,讓每人拿了一塊。
妻子躲在我傘下,兒子牽著我的手,女兒遞來她的畫本。「爸爸,這次沒有輸對嗎?我們可以一起回家了嗎?」
「對,爸爸沒有輸,沒有一個人會被留下。」我彎下腰,在她額頭輕輕一吻,「今晚爸爸有好多故事可以講給你們聽。」
妻子深深看我一眼,輕聲說:「謝謝你,真的謝謝你。」
我搖搖頭,「一家人,是要分著走的——你分蛋,我分蛋,孩子分蛋——誰都不能多拿,誰都不能少一塊。」
回到家,嘉嘉主動幫爸爸脫下外套,拉著媽媽的手說:「我們要畫新的全家福,要畫爸爸和媽媽在一起,還有蛋糕,還有太陽。」
「好,這次爸爸也參加。」我認真答應,要讓她們相信,這不只是口頭說說。
餐桌上多了新鮮的蛋包飯,還有嘉嘉貼上的畫,兒子討價還價想拿最大的那塊蛋糕,「誰多分一塊」,結果最後每人都是一樣的份量,不多,不少。
妻子吃飯時輕輕敲了敲筷子,「明天你還要去律師樓嗎?」
「要去。不過明早會早點下班,準備來接你們一起散步。」我認真答應。
她微笑著把蛋包飯分一半給我,「你要記住,要對得起這個家,也要對得起樓上每一個信任你的人。」
夜裡,女兒陪我一起收拾書包,捧著貼紙問:「爸爸,明天還要用守秘密嗎?」
「不用了。」我笑著點頭,「所有人都知道,爸爸是那個努力守住家的人。」
回到客廳,兒子已經靠在沙發上打盹,嘴裡還嘟囔一句:「爸爸,以後我們還幫你分公道。」
「那你記得,每次都要叫上媽媽和妹妹一起。」我拉過薄被,輕輕蓋在他身上。
窗外依舊大雨傾盆,但屋內的燈是暖的。妻子歎了口氣,坐到我身旁,「我也是第一次這麼害怕失去你。」
「我哪裡都不去。」我靠著她的肩,「以後案子再難,回家還是最重要的。」
「女兒畫的太陽,是不是該貼餐桌?」她打趣道,「這樣明天誰哭鼻子,就知道要看誰分多分少。」
「我現在只想每天吃一點蛋,喝一口豆漿。」我笑,有點無力,卻又踏實。
「家裡還剩幾份牛油西多士要分,你可別偷偷留最大的給自己。」她瞄我一眼。
「我分最小的。今晚你決定,什麼都行。」
兩人靜靜坐在沙發上,窗外雷聲滾過,屋內是一層層的呼吸聲、熱氣蒸騰,還有被平均分好的甜點。
手機震動,是律師樓的群組訊息,有人傳了一句:「原來分蛋比打官司容易,甜點記得帶回來一半。」
我回:「帶了,明早見。」
一切都回歸日常,但這份日常是剛剛被守住的,裡頭藏著曾被惡意攻擊、被誤解、被法庭審判過的餘響。
女兒睡前問:「爸爸,你今天做了什麼?」
「我努力讓每一個被誤會的人都有機會回家,」我說,「這就是律師這一行——有時候你分不到最大塊的蛋,但你守住了家裡那盞還亮著的燈。」
「明天還要畫太陽嗎?」她問。
「畫,畫好多個,每天都可以多一個。」我輕聲回答。
妻子替我們蓋好被子,「你們都該謝謝爸爸。」
「全家都要謝謝你。」我輕聲說,心裡無比踏實。
窗外的城市仍未安靜,新聞仍在滾動播放。女兒呼吸均勻,兒子在夢中還挺直身子,像個穿著法袍的小法官。餐桌上,貼紙與蛋糕碎屑混在一起,有人說蛋糕分少了,有人說明天要比賽。不重要了,這夜,屋裡有笑聲,也有安靜。
案卷、輿論、資料,都留在律師樓的角落。回家以後,一切都留給明天。
「老婆,明天做雞蛋仔加糖好嗎?」
「只要你不怕胖,天天都做。」她溫柔一笑,一格一格把燈關上。
遠方雷雨仍響,但窗內孩子的畫、妻子的便當盒,還有那張尚未乾透的笑臉,是我這座城市裡,唯一確信的歸宿。
情人的被告第二十一章(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