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網戀奔現」,通常只有兩種結果:驚喜或者驚嚇。而我,顯然是後者,而且是驚嚇到想轉身就走的那種。

就在我們確認關係的第二天,阿傑約我出來食晏。地點是旺角一間普普通通的茶餐廳。

我特意化了妝,穿了一條阿俊以前說過好看的短裙。我心裡那點可悲的小九九依然在作祟——萬一在旺角撞到阿俊呢?我要讓他看到我光鮮亮麗地和新男朋友約會。

然而,當我站在朗豪坊門口,看著那個向我招手的男仔時,我心裡那點報復的快感瞬間冷卻了一半。

阿傑……真的很樣衰。





IG 上的他,雖然有點 MK,但至少用了濾鏡,找了角度,看起來還算順眼,有點壞壞的感覺。但現實中的他,皮膚粗糙,臉上有消不退的暗瘡印,頭髮染得枯黃且雜亂。

最致命的是,他很矮。
目測最多一米六五,站在穿了厚底鞋的我身邊,竟然跟我差不多高,甚至還要矮一點點。

阿俊有一米八。阿俊穿起校服襯衫,袖口挽起來的樣子,乾淨又帥氣。

眼前這個穿著緊身黑色 T 恤,露出瘦削手臂,還背著一個斜孭袋的阿傑,跟阿俊簡直是雲泥之別。

「喂!Hiu Ching!」他走過來,咧嘴一笑,牙齒有點黃,「真人靚過相喎。」





我看著他,心裡湧起一股強烈的想逃跑的衝動。
天啊,我到底做了什麼?這就是我的「新男朋友」?這就是我要拿來氣阿俊的人?

但我忍住了。
我想起昨晚那個紅指甲女仔的手,想起阿俊在 Story 裡的狂笑。

算啦。我在心裡對自己說,反正只係用黎做戲。既然佢 IG 啲相都呃得下人,我就借黎鋪下 Story,激下人都好。只要唔好望真佢個樣就得。

「係咩……你都……幾好啊。」我違心地說著,感覺自己的臉部肌肉都在僵硬。






那頓飯吃得味同嚼蠟。阿傑一直在說話,說他在哪裡混,認識什麼大哥,以前打架有多厲害。他說話的時候口沫橫飛,我不自覺地將身體往後縮。

吃完飯,我們在街上閒逛。他很自然地想拖我的手。
我看著那隻指甲縫裡有點黑泥的手,本能地想甩開。但想到我們現在是「情侶」,我只能硬著頭皮讓他牽著。他的手心濕漉漉的,全是手汗,那種黏膩的觸感讓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走到一條比較少人的後巷附近時,他突然停了下來。

「做咩呀?」我問,心裡有種不祥的預感。

阿傑轉過身,眼神帶著一種自以為是的深情(但在我眼裡只有猥瑣),他說:「Hiu Ching,既然我地拍拖,係咪應該錫返啖?」

我腦袋「轟」的一聲。
錫?同佢?





我看著他那張湊過來的臉,那張佈滿暗瘡印的臉,那張剛吃完茶餐廳還沒抹乾淨嘴的臉。
我想吐。真的想吐。

「呃……咁快?」我下意識地後退一步。

「快咩呀?都一齊咗啦。」他不滿地嘟囔,然後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臉湊了過來,「黎啦,錫一啖啫。」

我那一刻的心理活動複雜到了極點。
我想推開他,大罵一聲「死開啦」。
但另一個聲音在說:你唔係要墮落咩?你唔係要證明你無咗阿俊都得咩?拍拖錫一啖好正常啫,你扮咩矜持?

在那一秒鐘的猶豫裡,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閉上眼睛,閉得死死的,用力到眼皮都在顫抖。我屏住呼吸,想像面前是一堵牆,或者是一塊木頭。





啪。

他的嘴唇碰到了我的嘴唇。
那是一種軟軟的、濕濕的、帶著煙味和剛才凍檸茶味道的觸感。

那一瞬間,我覺得有無數隻螞蟻在身上爬。

我幾乎是立刻彈開,像觸電一樣。「好……好啦。」我低著頭,不敢看他,掩飾著眼裡的嫌棄。

「咁怕醜嘅。」阿傑似乎很滿意,嘿嘿地笑著。

那天回家後,我衝進廁所,拿著牙刷瘋狂地刷牙。
我刷了一次又一次,刷到牙齦出血,滿嘴都是血腥味和薄荷味。我又拿洗面奶瘋狂地搓嘴唇,搓到嘴唇紅腫脫皮。





我覺得髒。
我覺得自己好賤。
為了報復一個根本不在乎我的人,我竟然讓這樣一個人碰了我。

看著鏡子裡嘴唇紅腫、眼眶通紅的自己,我突然笑了,笑得比哭還難看。
「Hiu Ching,你真係好野。你真係做到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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