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淚終於忍唔住,一滴一滴咁跌落螢幕上面。
我輸咗。
輸得一敗塗地。

我諗起阿傑。
諗起佢即使俾我冷暴力,依然每日 send 幾十個 message 關心我。
諗起佢即使冇錢,都要同我 AA 制買糖食,因為佢想同我分享。
諗起佢即使俾人打到入廠,都仲係想求我唔好分手。
阿傑係 Junk Food,係冇營養,但他係真係想填飽我個肚。
而阿浚?




佢係有毒嘅罌粟花。外表美麗,但食落肚會死人。

我為咗這朵罌粟花,親手掉咗嗰個對我死心塌地嘅男仔。
我以為我係棄暗投明,原來我係自尋死路。

我望住阿浚嗰段語音,心入面嘅憤怒慢慢蓋過咗悲傷。
你想玩係咪?
你嫌我未夠 16 歲麻煩係咪?
好。
既然你做得咁絕,既然你當我係雞。




咁我就要話比你知,我唔係一隻任你宰割嘅雞。
我係一條會咬人嘅毒蛇。

我冇覆佢。
我默默咁將佢 send 嚟嘅時鐘酒店連結,同埋佢嗰段承認「玩下啫」嘅語音,全部 screen record 同截圖。
備份。
上傳雲端。

我唔會即刻報警。
因為正如我所諗,報警係玉石俱焚。




但我會留住這堆證據。
這係我嘅護身符,亦係我嘅復仇之劍。
只要你敢喺學校唱我,只要你敢做任何傷害我嘅事。
我就會引爆這粒核彈。

我抹乾眼淚,眼神變得前所未有咁堅定同冷酷。
阿浚,你以為你係獵人?
錯啦。
由這一刻開始,獵人同獵物嘅角色,調轉咗。
我仲有兩個禮拜 16 歲。
在這兩個禮拜入面,我會令你知道,惹錯人嘅代價,就好似戰國時荊軻刺殺秦王的故事,荊軻將匕首藏於燕國地圖中,一直展到地圖的盡頭,才露出匕首準備行刺,結果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