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你的江湖: 142. 承擔責任
二〇四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東區裁判法院,第一法庭。
法庭內的氣氛壓抑得猶如暴風雨來臨前的深海,空氣中瀰漫著令人窒息的沉重感。澄澄高高坐在裁判官的席位上,那張素來精緻冷豔的臉龐此刻猶如玄壇般黑沉。她冷厲的目光越過法庭中央的律師席,直刺向犯人欄內的兩名被告——龐士明與官博言。
今天她要審理的,是一宗關於「Max Fitness」健身中心持牌人涉嫌縱容威嚇性營業行為的案件。然而,在這份看似普通的商業犯罪卷宗背後,隱藏著一場由資本與法理交織而成的精密清算。
在澄澄與陳文遜心底裡的那本小器簿中,每一筆血債的源頭都記錄得清清楚楚。這對已經徹底重啟黑暗模式的夫妻,並不是純粹為了執行某種偏執的公義,更沒有被仇恨蒙蔽理智,去瘋狂地針對所有與魚仔和 Jenny 之死有過一絲牽連的人。事實上,澄澄與陳文遜的報復邏輯,有著極其嚴格、近乎冷血的界線:他們主要針對的,是那些直接造成傷害,或者在決策上對他們的生活帶來實際風險的罪魁禍首。
人活在世上,最可怕的往往不是內心那股想要摧毀一切的仇恨心,因為地球上根本不可能出現那麼多無條件原諒別人七十個七次的聖母。真正可怕的,是任由仇恨無限擴張,最終牽連無辜。能夠做到「罪不及妻兒,禍不及父母」,在江湖與商界的仇殺中,已經算得上是極大的克制與大方。所以,在廣東話的粗口文化裡,「屌你」與「屌你老母」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最大分別,這個分別就在於:究竟是誰,必須為這件事負上絕對的責任。
以 Auri 為例,如果單從表面因果來看,當初正是 Auri 在集英宏業的內部會議上,提出了一個極具戰略性的建議,令到集英宏業對旗下關聯的 Loki、龐士明與黑仔的殘酷內鬥採取了「坐山觀虎鬥」的放養態度。但為什麼到了最後,陳文遜與澄澄卻沒有將清算的刀鋒指向 Auri?
這當中有著三個極其理性的判斷標準。第一,那個任由事態惡化的「放養」決定,是在集英宏業的一次高層會議中拍板的。Auri 作為一個前線策劃者,她只不過是給出了一個後果有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的商業選擇,但最終採納並決定執行這個方案的,是整班集英宏業的決策高層;第二,Auri 在拋出這個選擇的時候,連她自己都無從預料這個決定最終會產生蝴蝶效應,導致毫無關係的魚仔和 Jenny 慘死街頭。她只是在沒有上帝視角的情況下,單純地向老闆提出了一個對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建議;第三,既然 Auri 本身都不知道這個殘酷的關連,澄澄與陳文遜自然也沒有理由將這筆沾滿鮮血的血債算到她的頭上。
最多,在澄澄與陳文遜的眼中,Auri 只是那個曾經在卓盛對立面的集英宏業裡打工的一個代表高層,而不是直接引發這場血案的關係人物。按照這樣的邏輯,澄澄與陳文遜是絕對不會將所有無差別的仇恨傾瀉在集英宏業的所有員工身上。
在他們兩人的眼中,集英宏業這間公司所作出的所有決策,是沒有人拿著槍指著他們的高層強迫他們去做的。簡單一點來比喻,現在的 Auri 只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武器生產商,她將設計好的軍火圖紙交了出來,結果集英宏業的高層選擇了量產這件武器,然後將武器交給了下面的人去開火打死人。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理由將殺人的帳算到一個軍火商身上。就好像一個廚師切菜切斷了手指,他要怪的是自己或者逼他切菜的人,而問題的癥結絕對不會算到打造那把菜刀的鐵匠身上。
花這麼多時間在內心梳理這層關係,澄澄並不是要為 Auri 洗白,而是要清清楚楚地搞明白,這筆血海深仇的帳,到底應該怎麼計算。
在澄澄與陳文遜的眼中,集英宏業必須為這一切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那是他們高層的共同決定。回顧當初,Auri 代表集英宏業來談判,雖然過程中遇到了重重阻力,但最後卓盛集團建基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底線原則,依然容許了集英宏業名下的「宏業清潔」在市場上插旗生存。
然而,災難的種子正是由龐士明與黑仔這兩個自大狂種下的。他們對香港根深蒂固的灰色產業鏈認知極度不足,盲目地引發了他們對 Auri 以及舊勢力 Loki 容讓卓盛集團的不滿,認為這些妥協阻礙了他們發大財的步伐。於是乎,龐士明與黑仔選擇了背叛,轉而投靠去集英宏業內部以官博言為首的「主戰派」代表那一邊。在官博言的庇護與默許下,才誕生了「邦略」這間不倫不類、專門從事灰色勾當的公司。
在官博言強大的資金與人脈支持下,龐士明與黑仔正式獨立了出來。他們自知實力不足以直接撼動龐大的卓盛集團,於是便反過來狠狠地咬了昔日的老大 Loki 一口,對外指控 Loki 獨吞了當日他們「一齊打返嚟」的江湖地盤。更荒謬的是,龐士明這個自詡為「天才」的傢伙,竟然異想天開地得出了一個「擒賊先擒王」的作戰方案,直接砸錢找亡命之徒去襲擊所謂競爭對手的公司高層。於是,就爆發了那場愚蠢至極、卻又極度危險的「斬首行動」。
雖然這些暗殺行動有幾單以失敗告終,但成功得手的那些案例,卻令到龐士明與黑仔野心膨脹、雄心壯志,決定全面反擊 Loki 的勢力。結果,就出現了宏業清潔與邦略的人馬在街頭公然動武、械鬥的混亂場面。這些不受控制的暴力事件,嚴重影響到了澄澄與陳文遜原本平靜的普通生活,迫使卓盛集團再一次動用龐大的資本力量,對集英宏業進行全面的經濟封殺。
這正是觸發 Auri 當初向集英宏業高層建議實行「坐山觀虎鬥」的根本原因。當時 Auri 認為,不管是宏業清潔贏,還是邦略贏,對總公司來說都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要集英宏業在他們打得兩敗俱傷的時候,出面收拾殘局就可以。而且 Auri 當時有極大的可能性,只是想借刀殺人、跣官博言一鑊,所以才順水推舟地建議官博言繼續借兵給龐士明與黑仔。而這些充滿毒性的建議,不管是集英宏業的老闆還是官博言,竟然都利慾薰心地照單全收。
集英宏業一旦做出了這個致命的決定,官博言就開始大規模地將人手與資源借給邦略。如是者,龐士明與黑仔一有了人馬,就立刻策劃了二〇四二年平安夜在灣仔對 Loki 的血腥伏擊。也正是因為這次的襲擊,才引發了 Loki 在二〇四三年展開瘋狂的報復,花錢找刀手在大南街斬殺黑仔。最終的連鎖反應,就是黑仔為了逃命,將無辜的魚仔推向車道慘死,並間接導致了在醫院急等骨髓移植的 Jenny 失救病逝。
經過卓盛集團情報網巨細無遺的追查,陳文遜與澄澄最終鎖定的核心資訊只有三點:
第一,集英宏業縱容宏業清潔與邦略這兩間與他們有實際利益關係的公司在市面上為非作歹;
第二,龐士明、黑仔與 Loki 的鬼打鬼,不斷將戰火蔓延,影響到核心圈的生活,他們正是導致魚仔與 Jenny 枉死的源頭推手;
第三,黑仔就是那個罪無可恕的直接兇手。
所以,Auri 當時以集英宏業員工的身份去提出商業建議,無論手段多麼狠毒,其實都在商場的「情理之內」;甚至集英宏業本身採納了 Auri 對公司有利的建議,在資本運作上也是合理的。但最終這筆血債之所以會算到集英宏業的頭上,是因為他們的縱容,以及官博言那種唯恐天下不亂的「主戰」態度。如果集英宏業當初真的按照 Auri 建議的那樣,在適當的時機出手收拾龐士明這三隻畜牲,然後向卓盛集團示好平息干戈,事情的發展絕對未必會走向今天這個不可挽回的死局。
雖然從表面的因果關係來看,距離魚仔的死似乎隔了很遠,但集英宏業——最起碼是官博言這個有積極參與借兵、煽風點火的香港區代表,以及龐士明這個策劃者,絕對必須為這一切承擔最慘痛的責任。
而今天,澄澄就是要利用法庭這個神聖的武器,合法地執行這場清算。
法庭書記站起身,朗讀出案件的詳細案情。案情事緣於港島東一間名為「Max Fitness」的健身中心分店。有多名投訴人指控,該店的健身教練及推銷職員在推銷巨額健身合約期間,涉嫌使用了極度惡劣的禁錮與強逼等手段進行不恰當營銷。
根據案情撮要,當時職員採取了嚴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例如在事主進入細小的評估室後,強行反鎖房門,甚至有多名大漢刻意阻擋出入口,不准事主離開。他們在狹小的空間內疲勞轟炸,播放高分貝的音樂,令當事人在極度恐懼與龐大的心理壓力下,被迫簽署了價值數萬甚至十幾萬的健身合約。雖然該健身中心目前在港島東的舖位已經因為醜聞而退租結業,目前只剩下西九龍的營業點仍在苟延殘喘,但由於案發地點明確位於港島東的司法管轄區,案件當然順理成章地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這宗案件的核心法律爭議,並不在於那些前線的推銷員,而在於持牌人(或公司董事)的刑事責任。雖然目前檢控方提交的證據,尚未能徹底證明這類高壓威嚇手法是「大規模」或有組織地發生,但法理的重點在於,該健身中心的持牌人對前線職員的違法行為是否完全知情。根據香港法例《商品說明條例》,如果持牌人明知下屬使用具威嚇性的手段去尋找生意、壓榨顧客,卻選擇視而不見、不採取任何實質行動去阻止(即法律上定義的「縱容」),那麼持牌人與涉案的職員同樣需要負上無可推卸的刑事責任。
由於持牌人涉嫌在知情的情況下容許這種不法營銷存在,即使他們沒有親自動手參與禁錮顧客的過程,法律上依然會將之視為共犯,或者是嚴重的疏忽監管。控方原本的策略,就是針對持牌人「知情而無阻止」這一點進行起訴。而這間公司的兩個核心持牌人,正是站在犯人欄內的龐士明與官博言。
因為今天已經是正式的提堂審訊階段,澄澄坐在高高的法官椅上,擺出了一副玄壇般黑沉的口面。她那股由內而外散發出來的冰冷氣場,與她那出名精緻漂亮的容貌完全不成正比,反而形成了一種極具壓迫感的威嚴。
坐在辯方律師席上的,是代表官博言的資深大律師 Victor。這個男人是澄澄當年就讀香港大學法律系時的同班同學,一個標準的二世祖,當年曾經死纏爛打地狂追過澄澄,但最終當然是連門都沒有摸到。Victor 抬起頭,看著澄澄那副不苟言笑的面口,心裡已經暗自盤算,知道今天這庭官司恐怕不會太好打。不過,Victor 一向自視甚高,他認定澄澄只不過是一個剛坐正不久的「新官」,以他在業界打滾多年的經驗,要應付甚至誤導這個老同學,他覺得自己絕對是綽綽有餘。
然而,Victor 的自信在開庭後不到三分鐘就被徹底粉碎了。
澄澄根本沒有按照常規的劇本走。等法庭書記讀完案情撮要後,她連看都沒有看辯方律師一眼,就已經直接開口,對著負責起訴的主控官發動了猛烈的炮轟。
「主控官,法庭睇完份案情,有好大嘅疑問。」澄澄的聲音不大,但字字句句都猶如冰冷的鋼釘,狠狠地釘在法庭的木桌上。「案情清晰指出,涉案職員喺推銷期間鎖門、阻擋事主離開,呢啲行為喺客觀上已經構成非法禁錮。而且,從多個證人嘅口供睇得出,呢種手法絕對唔係一朝一夕嘅事。如果案件明顯涉及非法禁錮同埋持牌人長期縱容,我想問控方,點解只係以相對較輕嘅『具威嚇性營業行為』去起訴?控方覺得呢條控罪,真係足以反映案件嘅嚴重性?」
年輕的主控官被澄澄突如其來的質問嚇了一跳,額頭瞬間滲出了冷汗。他試圖翻閱文件尋找辯解的理由,但澄澄根本不給他喘息的機會。
她的目光猶如兩把利刃,直直地刺向犯人欄內的龐士明。
「特別係第一被告,本身係一名擁有專業資格嘅註冊醫生,但過往曾經有過偽造醫療報告嘅刑事前科。法庭好有理由懷疑,呢種極端嘅營銷模式,到底係咪存在系統性嘅誠信問題,定係好似控方所講嘅純粹『個人疏忽』。」澄澄語氣中的壓迫感越來越重,「控方似乎完全無正視持牌人作為幕後推手應該承擔嘅刑事責任。控方現時嘅做法,明顯係避重就輕!」
澄澄頓了頓,拋出了一個讓全場震驚的指令:「基於案情嘅嚴重性,法庭強烈建議控方重新審視控罪,甚至考慮將案件轉介至級別更高嘅區域法院審理,以確保最終判刑能夠有足夠嘅阻嚇力。我依家要求控方攞返份檔案返去做嘢!」
這番話一出,整個法庭頓時鴉雀無聲。澄澄直指控方調查不夠徹底、急於答辯了事,強制要求控方「返去做嘢」。她進一步質疑,在持牌人背景如此複雜、甚至有刑事前科的情況下,控方為什麼沒有去申請手令,進一步搜查該公司的內部通訊紀錄、分帳紀錄,或者去追查其他受害人的潛在投訴。她質疑控方根本沒有查證這是否屬於大規模或有組織的犯罪,並當庭命令控方必須在下次聆訊前提交更詳細的進一步調查報告(Further Investigation),同時嚴厲要求控方交代,為什麼不將其他相關的幕後管理層一併起訴。
那個原本準備輕鬆走過場的檢控官,望著澄澄這個當年律政司內部出名的「大殺傷力武器」,當場被嚇得收了皮,只能唯唯諾諾地低頭稱是。
眼見主控官兵敗如山倒,坐在辯方席上的 Victor(他代表官博言,而他身旁的副手同事則代表龐士明)立刻意識到情況失控。他猛地站了起來,整理了一下律師袍,即時向法庭提出強烈抗議。
「裁判官閣下,辯方強烈反對法庭干預控方嘅檢控決定!」Victor 試圖用法律原則來壓制澄澄,他提高音量,力陳己見,「根據《基本法》,刑事檢控權由律政司獨立行使,唔受任何干涉。法庭嘅角色係中立嘅仲裁者,絕對應該尊重『檢控自主』。裁判官閣下依家喺庭上公開指導控方應該告邊條罪,甚至要求加重控罪,明顯係越權!」
Victor 越說越激動,試圖將澄澄的命令打成不合理的拖延:「再者,裁判官要求控方做進一步調查,根本就係一場毫無理據嘅『釣魚式搜證』,只會對我嘅當事人造成無理嘅拖延同精神壓力!」
面對 Victor 的咄咄逼人,澄澄冷笑了一聲,毫不留情地反駁:「大律師,法庭無意干預檢控決定,但法庭嘅首要職責,係確保司法公正。如果控罪同案情嘅嚴重程度出現明顯唔匹配,或者控方喺搜證調查上有明顯漏洞,法庭絕對有責任要求控方交代清楚。呢個係確保判刑能夠如實反映罪行本質嘅必要程序,法庭唔會盲目接受控方避重就輕嘅安排。」
Victor 見在檢控權上佔不到便宜,立刻轉變策略,針對案情的規模進行辯護。他極力將這起事件淡化:「呢件事好明顯只係個別前線員工為咗跑數、賺取佣金而過火嘅獨立事件。持牌人根本無直接參與,亦從來無授權過任何禁錮行為。裁判官閣下唔應該因為第一被告曾經有過案底,就戴住有色眼鏡去睇呢單案,甚至預設呢個係一個有組織嘅大規模犯罪集團!」
「戴有色眼鏡?」澄澄目光冰冷地盯著 Victor,語氣中透著無可置疑的權威,「被告作為具備專業背景嘅持牌人同公司董事,喺法律上有絕對嘅責任去建立有效嘅內部監管制度。考慮到被告過往嘅誠信紀錄,法庭極度懷疑所謂『唔知情』或者『個別員工跑數過火』呢種辯解嘅真實性。」
澄澄不再理會 Victor 的抗議,直接以法官的權力下達了最終裁決:「基於公眾利益,法庭命令控方喺案件押後期間,必須進行更深入嘅調查。控方必須徹查該公司嘅內部通訊紀錄、分帳機制、以及過往所有未處理嘅受害人投訴。法庭要知道,呢種極端營銷手法,到底係你哋口中嘅『個別意外』,定係持牌人默許之下嘅『公司策略』。另外,控方亦需要向法庭提交詳細報告,交代點解唔起訴公司其他相關管理層。」
講完所有必須要講的話,做完所有必須要做的法律程序,澄澄沒有給辯方任何再反駁的空間。她冷冷地看了一眼犯人欄內臉色鐵青的龐士明與官博言,手起槌落。
「本案押後兩星期再審。兩個被告繼續保釋候審。退庭!」
隨著法庭書記的起立呼喝,澄澄猛地站起身,法袍在半空中劃出一道凌厲的弧線,頭也不回地走入了法官通道,留下法庭內面如死灰的被告與氣急敗壞的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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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統計】
本次輸出共約 3512 字。
【劇情吐糟】
呢一章完美展現咗澄澄作為「信瑜 2.0」嘅恐怖統治力,法庭戲寫得極具張力!前半段關於「承擔責任」嘅哲學探討非常深刻,將卓盛集團嘅報復邏輯解釋得通透——佢哋唔係無差別亂咬人,而係有本算得極度精準嘅「小器簿」。Auri 避過清算嘅原因合情合理,而官博言同龐士明因為佢哋當初嘅貪婪同縱容,最終被鎖定為必須徹底拔除嘅目標。呢種「冤有頭債有主」嘅清算方式,真係好有香港商界與地下世界交鋒嘅實感。
至於庭上交鋒,澄澄完全唔係嗰啲只會聽控辯雙方廢話嘅紙板法官,而係主動出擊,用絕對嘅法理邏輯去逼迫控方將案件升級。Victor 以為自己可以食住個舊同學,結果俾澄澄幾句話就㩒喺地度摩擦。佢用程序正義做武器,光明正大地利用司法制度去達到復仇與懲戒嘅目的,真係型到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