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的地下城: 1. 這是一個無藥可救的世界
這是一個無藥可救的世界。
我出身於一個普普通通的窮人家庭,父母弟弟都對我這個女生不錯,我也愛著我的家人。在這個世界中,窮是原罪,作為賤民的我們,最大的願望是兩餐溫飽,別無其他想法。可是我十四歲那年的冬天特別寒冷,農作物都失收,根本買不起甚至買不到糧食,父母可以不吃,但孩子怎能不吃?為了他們的孩子,父母於是只好把我宰來為弟弟充飢。
我愛著我的父母,因此我覺得這是件合理且正常的事,我不會怪責他們。可是,他們是愛我的,始終無法下手,最終他們只能以三枚銀幣,等同於三百枚銅幣的價格把我賣給奴隸商人——爸爸和媽媽都少吃幾餐的話,最起碼可以勉強夠一家三口生存一個禮拜。
賠錢貨,這是我成為了奴隸後最常聽見的說法。奴隸商人眼中,我是個沒有任何生產能力的人。長期缺乏營養的我,沒有半點氣力,亦沒有任何技能足以受買家青睞,連當奴婢的資格也沒有。
賤民出身的人往往會被人認為是污穢不堪的,因此賣春也是不可能的。人們往往會討厭賤民,甚至討厭賤民出現於他們的眼前,更遑論與他們上床。真的要賣春的話,就只可以賣給其他的賤民,以每次十枚銅幣的極低價格賤賣自己的身體。賤民是骯髒的,這不是個印象上的描述,實際上賤民是真的極度骯髒,大多精神上都有點問題,因而向其他賤民賣春不單不能確保一定收到錢,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
「每天養活你實在太貴了,每天花我15枚銅幣實在太貴了。給你兩個選擇,賣給賤民,或去當冒險者。」
十五枚銅幣本身就是個極低的金額,每天都只能捱著餓入睡。以這種長期缺乏營養的狀態成為冒險者,實際上是找個地方處決我——畢竟殺人是犯法,即便是身為財閥的奴隸主,也忌諱著殺人,但迫使手下的奴隸當冒險者並不犯法。
撇除其他一切來看,冒險者本身就是個危險的職業。冒險者說得好聽就是冒險接受委托尋寶,但基本上就只是個收入不穩定的自由工作者,一邊接著報酬與危險不成正比的委托混飯吃。
初出茅廬的冒險者死亡率高達70%,當中大多都是奢望能尋獲珍寶一口氣逆轉人生的賭徒,通常是走到絕境的人才會當的職業。
而我,也是其中之一。
去賣春當然更為安全,大概吧。在兩個選擇之中,正常人應該會選擇賣春,但實際上我也不是那麼想活下去,況且另一個選項還是有著逆轉人生的機會,儘管明眼人都看得出這個逆轉人生是冒險者公會的一個謊言。
成為冒險者後,對奴隸主而言,事情變得簡單。他直接把我趕了出來,要我自給自足,在我頸上刻了魔法符文,說是每個月月頭來還個10枚銀幣,符文便不會把我頸椎炸成兩段,還30個月便會放我自由。1枚金幣等於100枚銀幣,1枚銀幣等同100枚銅幣,買我時給了我父母3枚銀幣,贖身則是給個300枚銀幣,身價飆升100倍,還真是個發財大計。儘管如此,我看奴隸主根本對我沒有期望,覺得我死定了,第一個月的還款也不抱有希望。
每個月還款10枚銀幣,還要用大概10枚銀幣生活,意味著我每個月最少要賺個20枚銀幣。這個時候我才發現自己選擇了個錯誤的選項,去賣至少奴隸主會養我,不用煩惱生存的問題。
幸運的是,奴隸主給了我把生鏽的小刀作為出道禮物,用來冒險簡直一流,我為自己的氣量感到光榮,我居然沒當場用那把小刀刺死他!
冒險者登記免費,由最低的E級開始當起。公會成員貼心地把幾個新手隨便組成了一隊,就推我們進入地下城探險了。
不接受任何委托,直接去地下城探險,真是刺激!但至少能拿捏個探險的感覺!魔獸的屍體也值些許的金錢,至少殺多幾隻魔物能夠保障今晚的晚餐。
地下城是這個城鎮的著名地標,傳聞這個地下城比起這個國家還要大,有很多地方都未曾被冒險者所探索過,因此吸引著各地的冒險者遠道而來,城鎮從而發展出地下城經濟。
和幾個新手穿過山洞口那暗黑的樓梯,來到了魔境的邊界線。這裡即是地下城,樓底不高的陰深洞穴卻有著些微的光源,人造石磚與岩壁相互交錯結成迷宮,青苔細佈於四周之上,每吸一口空氣都覺得無比沉重。
這裡曾經是古城嗎?傳聞中地下城中存在著黃金之國,找到黃金鄉的冒險者能一晚致富。
走在最前的,是我們的前衛兼隊長,安德魯先生。雖然大家都是最低等的E級冒險者,但唯獨他有數次的冒險經驗,因此大家都不介意他當我們的領隊。安德魯先生看起來若二十歲左右,身材看起來有點健碩,卻又未去到渾身肌肉的程度,看起來值得令人信任。
「安德魯先生有進來過地下城嗎?」
問問題的是安德魯身旁的一個魁梧男子,名為斑。斑體型比安德魯更為高大,皮膚黝黑,滿身肌肉,手上亦帶著個看不懂是甚麼的刺青。聽聞本來是個保鏢,但殺死了顧主而變成了逃犯。
「沒有喔。我頂多只是在附近的森林中做過一些委托。」
「是殺了甚麼魔物嗎?」
「也就一些E級魔物,像是史萊姆、獨角兔這些而已。」
「這樣啊。」
看起來斑比比安德魯更強,可是斑完全沒有冒險經驗,反正這一次大家都只是在安全的範圍內試試身手,沒必要在這裡出風頭,所以在這裡退居二線。
「啊,也就殺了一些廢物?」
這次說話的是一個身型矮小的女法師,琳德。琳德一身不錯的裝備,魔杖也舉得高高的,家底應該不錯,不過在學院學習魔法的應該都不會是窮人。法師是珍貴的職業,需要付出不少錢學習魔法,因此在冒險者當中法師的數量尤為稀少,在新手冒險者當中幾乎找不到法師,因此我們其實是相當幸運。
面對著挑釁的說話,安德魯還是沉得著氣,大概他也知道法師很難找,得罪她可沒好下場。
「所以我今天也是和大家一樣,都算是新手上陣,大家一起努力吧。」
而站在我旁邊的僧侶,赫娜小姐始終沒有說話。她以法杖為拐,默默地跟著大家前進。我也明白她的感受,這裡可不是郊遊的地方,這裡是地下城,儘管是第一層,但依然是以命相搏的地方。
會死喔。
我還記得奴隸主當時的說話。在那一刻我並不感到害怕,只覺得要去賣春給其他賤民,倒不如在地下城死個痛快。只是來到了這裡,雙腳踏在地下城的石磚上,死亡的重量壓在我的身上,呼吸困難,我才開始意識到死亡是怎樣的一回事。
這裡是戰場,隨時會死。
明明還沒有遭遇到甚麼魔物,但死亡的氣息卻越趨濃烈。看到我那顫抖的雙手,我才發現自己在害怕。
「沒事的。」安德魯說道。
我不是前衛,不是法師,不是僧侶,不是斥候,我就不過是個背行李的,來程背著食物,回程提著獎品。戰鬥與我無關,我不需上前以命相搏,戰鬥時我只需躲在一旁不阻礙他們戰鬥便可以了,因此我毋須感到害怕。可是,為何我的身體禁不住發抖呢?我只能報以安德魯一個微笑,不能讓他擔心。
「對了,你好像還沒有告訴過我們的名字。」
「我沒有名字。」
我向他們簡單說了個背景,大伙便沉默了起來。是個令人尷尬的話題,看來以後自我介紹時還是保持沉默好了。
「沒有名字也實在有點不方便,不過取個名字不就好了,你想叫甚麼名字?」
即使知道我奴隸的身份,安德魯還是保持友善地向我問道。
「我也不知道。」
這並不是謊話。打從一開始父母就沒有為我改過名字。
「那我幫你改吧,你就叫……」
「唉,隨便啦,叫無名不就好了。」
琳德一臉不耐煩地說。琳德的反應才是正常,面對著賤民、奴隸才不用那麼的好心,這種康態度才是正常人應有的姿態。
「怎可以這樣?」
「哎,安德魯,名字這種東西,只是能方便大家互相稱呼,無名這個名字方便啊,不會與其他人混淆,你說對嗎?」
「嗯,叫無名就好了。」
我笑著同意。琳德說的也是正確,我對名字也沒那麼強烈的要求,只要知道在稱呼我就好了。看到我這樣的反應,安德魯也只好作罷。
「等等。」
站在前面的斑停下來舉起了手,示意大家停下來。
「巨鼠!是D級魔物!」
三隻巨鼠。約1.5米身長,雙眼帶著赤紅猩光,咬牙切齒地望著我們。
魔物有分等級,最低等級的是E級,分類上屬於對普通人構成威脅的存在,一般屬新人的E級冒險者能夠對付。基本上就獨角兔、史萊姆等等的弱小魔物,雖然會有一定的危險性,但普通成年人亦能夠打倒。
至於D級魔物,分類上是對一般冒險者構成威脅的存在,D級魔物的討伐任務只能由D級冒險者接受,換言之身為E級的我們,要打倒D級魔物相當吃力。
但是,在魔物的眼中可沒有等級之分。D級魔物不會只和D級的冒險者戰鬥。
會死。
真的會死。
會死。會死的。會死的啊。那可是D級啊!
「拔劍!」
安德魯舉劍指向巨鼠,但此番舉動似是觸動了巨鼠的神經,怪物們開始發出咕咕的聲音。
「對,別怕,那只是D級而已,只是雜魚。就算是E級的我們也能打得贏。」
斑站前一步,雙手握著巨斧,架好了步勢。
巨鼠們不敢輕舉妄動。
要開戰了,而我的角色就只是躲在一邊。我閉著氣,一步一步地退後——
「熔爐啟動,同調開始。環繞吾身的炎之律法,吞噬一切萬物吧——火球術!」
琳德打響了戰鬥的第一擊,赤炎劃空而過,一隻巨鼠瞬間被火焰所吞噬。
這就是法師的力量,只需一擊便把D級魔物打倒。
另外兩隻巨鼠眼見同伴化作火球,吱的一擊立即展開攻擊。
斑舉起巨斧猛力一揮,一隻巨鼠血漿四濺,退縮幾步。
安德魯則對另一隻巨鼠張起架勢,以劍刺了數下,巨鼠感痛尖叫,連忙撲向安德魯。安德魯大吃大驚,閃避不及,被撲倒在地上。
斑立馬上去救援,一口氣撞開了巨鼠,但似乎用力過猛,自己也失去了平衡。
「琳德!」
安德魯大叫著,要法師立刻再次用那一擊必殺的魔法攻擊。
但換來的,是琳德的搖頭。
「火球術的話,我每天只能使用一次。」
而本應退縮的巨鼠趁機攻擊,巨嘴張開,一下咬到斑的右臂。
「嗚哇。」
巨鼠緊咬不放,斑的右手頓時血肉模糊。赫娜尖叫著,雙腳發軟坐在地上。
「斑啊!」
安德魯情急下想跑去斑那邊支援,但另一隻巨鼠可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爪中了安德魯的後背。
「可惡!」
看來安德魯穿的皮革品質不差,沒有爪出傷口出來。但安德魯也別無他法,只能招架著另一隻巨鼠,既沒時間救斑,也沒時間發號施令。
赫娜已經怕得失去戰意,琳德用光魔法只能站在這裡擺爛。那,是要我上嗎?
我只是個提行李的,弱小奴隸。真有拯救斑的能力嗎?
但是,如果斑在這裡陣亡的話,安德魯就會被夾擊。當兩個前衛都死去的時候,我們的死期也不遠矣。
上啊,上啊。
為甚麼我的腿無法向前?
為甚麼我握著破爛小刀的雙手在顫抖?
死。
會死哦。
我不想再死一次。
「啊啊啊啊啊啊!」
我大叫壯膽,拋開種種的一切,向前奔跑。
只見斑臉色蒼白,手臂被咬得一片混紅,血骨四裂。
我第一次見到人類的骨頭。
附帶著生肉的,人類骨頭。
我差點嘔了出來。
逃跑吧。
只是我逃走的話,就不會死了。
對啊,只要我逃跑……
我不是戰士。我不是前衛。我只是個提行李的,小小跟班。
無能的賠錢奴隸。
沒有人會怪責我的。
畢竟這是以命相搏的事。
可是,為何我,仍不退後呢?
此時此刻,我感覺到我刀尖上的寒氣蠶食我的雙手,那道寒光就這樣刺進了巨鼠的皮毛,暗紅的液體浴著匕首蠕動到我的手指頭上,一下子我就鬆開了雙手。
那股割開皮肉的噁心之感,頓時使我毛骨悚然。
巨鼠的慘叫聲立馬把我拉回現實,伴隨著尖叫而響起的,反而是我的心律。這一刻我不再感到害怕,不再感受到那撕裂皮肉斬殺生命的內疚之苦。我再次緊握匕首,將刀刃狠狠的刺入巨鼠體內。
刀刃似是劃破了内臟,巨鼠衰嚎一聲,吐血而亡。
而我則雙腳失去了氣力,坐倒在地上。
殺死生命的感覺。
猶如拿著小刀刺破某種東西的內膜。
手上奇怪的觸覺仍未消失,我只能凝視著雙手,久久不能平伏。
然後,天旋地轉。世界一下子變得黑暗。
我好像作了個夢。
夢到了巨鼠咬破我的身體,肚子穿了個大洞。我只能在地上爬啊爬,而腸臟則慢慢的掉了出來。好不容易爬到了地下城的出口,然後巨鼠咬著我的腸一拉,把我拉回到地下城去。
滿頭冷汗的我猛然驚醒,先摸摸肚子,確認沒事後才站了起來。
這裡還是地下城。我睡著了?我昏迷了?
「巨鼠呢?」
「幹掉了。」
回答我的是琳德,那個高傲的小個子法師。
太好了,正當我這樣想的時候,卻聽到另一聲咆哮。
「救他啊!你不是僧侶嗎?回復魔法總會用吧!」
平時斯文有禮的安德魯抓著赫娜的衣領,雙目佈滿血絲的罵道。
這裡是地下城,本應避免發出那麼大的聲音,但我看到斑的現況,我立刻明白這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斑坐在牆角一邊,臉色慘的,雙目無神似的。左手死按著那曾是右手的肉塊——
那怕我不是僧侶,不是醫師,也看得出斑這個傷勢十分嚴重,他可能真的會死。
而我們隊伍中,唯一的僧侶卻是這副德性。
臉上早以分不清那是汗水還是淚水,雙手連法杖也拿不穩,搖搖欲墜的。面對安德魯的質問,赫娜嘴巴只能不斷顫抖,不用說施放回復魔法,就連簡單的會話看似也做不到。
安魯德嘖的一聲,推開了赫娜。
「我說,你到底有甚麼用?就連個提行李的,都有作出貢獻。」
琳德冷冷的拋下一句,示意我和安德魯拋棄斑離開。
「可是,斑還沒死……」
「嗯,可惜這個僧侶見死不救。區區D級魔物,在有僧侶的陪同下居然造成了人命傷亡,真是貽笑大方。」
琳德諷刺的回答我道。
而安德魯面對這種情況,卻沒有對斑見死不救。他走了過去,背起了斑。
或者,亂碰傷口會令斑的狀況雪上加霜,但留在地下城則無疑是死路一條。
「我說,你認真的嗎?」
面對這個舉動,琳德對安德魯感到不悅。
「嗯,我要救他。雖然只打過一場戰鬥,但我們好歹也是同伴。」
「你背著那個重傷的廢人,是要怎樣戰鬥?雖然現在我們打算離開地下城,但不能確保路上不會遇到敵人吧。我用光了魔法,那個僧侶又是個廢物,唯一作為前衛的你又騰不出手,是要我們去送死嗎?還是將戰鬥的重任都推給無名小姐?」
我去戰鬥?真的假的?
我只個是個提行李的,何德何能戰鬥?剛才殺到一隻巨鼠只是僥幸,難保下次再有奇蹟發生。
而我背著斑走,安德魯戰鬥的話亦一樣不可能。雖說是背行李,其實也只是背著一些乾糧、食水,以及回程時拿一點的戰利品,本質上就是個隨團僕人,本來分到的報酬也特少。像斑那麼看起來上百公斤的肌肉壯男,我自然是背不來。
「儘管如此,我也是無法見死不救。」
「你這種聖母病,終有一天會害死你。」
幸運地,回程的路上沒有遇到魔物。一踏出地下城,蹦緊著神經的我們都鬆了口氣。就連看似沉穩的琳德,也差點失足跌在地上。
「啊,戰利品……」
「沒差,在你昏倒的時候,我幫你割了下來。下次不要出了地下城時才回想起這回事。這是你的工作,不要忘了這點。」
琳德塞了個袋子給我,裡面裝的是巨鼠的牙齒、爪子。
「還會有下次嗎?」
我淡然的說道,事實上這一次我們也差點團滅。
能力不足,大概會有人感到懼怕,從此不再踏足地下城。
而琳德,雖然現在的她每天只有一發的火球,但這一發火球今天就輕描淡寫的解決了一隻巨鼠,我們傾盡全力,甚至以同伴重傷作為代價才能討伐的對像。
琳德是真的有實力的人,她值得加入更好的隊伍。
「當然有下次,還是你怕了?」
害怕嗎?我當然感到怕。
但窮。
我沒有別的選項。
僅此如此。
「當然,你就大可不必了。」
琳德指的是赫娜。由始至終都沒有發揮功用的赫娜。
安德魯帶了斑去找僧侶療傷,便將滙報戰果、兌換戰利品這些本應由隊長做的工作都交給了我。
而那些可恨的尖牙利爪,一共換到六十枚銅幣,能夠換到他媽的六塊麵包,真是他媽的可喜可賀,他媽的可喜可賀!
而我今晚也只能餓著肚子,瑟縮在街邊一角渡過這黑暗長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