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 美國CIA機密文件
文件編號:CIA-2020-0715-TOP SECRET
密級:TOP SECRET / EYES ONLY
保存期限:永久保存,永不解封
簽發人:中央情報局亞洲情報中心行動組組長 馬克·湯普森(代號:鷹眼)
主送:中央情報局局長(僅限本人查閱)
抄送:美國國務卿、國家安全顧問
事由:關於香港「影子部門」之初步情報評估——「鷹眼」行動失敗報告——以及對該部門之「高度讚賞」及「潛在威脅評估」
一、行動背景
2020年7月,中央情報局亞洲情報中心派遣一支「秘密行動小隊」(代號:鷹眼)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執行「監控任務」——目標為一名「國際軍火商」,涉嫌將「新型突擊步槍」由歐洲經香港轉運至東南亞。任務性質為「監控及情報收集」,待目標「完成交易」後「收網」。
然而,行動於「四十八小時內」全面失敗。我方小隊之「所有行動計劃」遭「删除」、「所有監控設備」遭「癱瘓」、「所有通訊頻道」遭「干擾」、「所有位置」遭「暴露」。我方小隊「被迫」即時撤離香港。
經「事後評估」,確認我方小隊遭一個「香港本地神秘組織」——暫稱「香港影子部門」(Hong Kong Shadow Unit)——「全面反制」。該部門之「存在」、「組織架構」、「人員編制」、「行動模式」——我方「一無所知」。
二、「香港影子部門」之初步情報
(一)「極度隱蔽」
我方於行動前「完全不知道」該部門之存在。CIA亞洲情報中心之「所有數據庫」中,均「沒有任何」關於該部門之「記錄」。該部門「不存在」於任何「官方文件」、「情報報告」或「外交備忘錄」之中。
(二)「極度專業」
該部門於「四十八小時內」完成咗「識別我方小隊位置」、「破解我方加密通訊」、「删除我方行動計劃」、「癱瘓我方監控設備」及「發送撤離警告」五項「高難度反制行動」。其「技術能力」屬「世界頂尖」級別——與CIA、摩薩德、MI6等「全球頂尖情報機構」相比,「毫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三)「極度克制」
該部門「有機會」可以「清除」我方小隊,但係佢哋「選擇」咗「逼退」我方。該部門「有機會」可以「暴露」我方小隊之「身份」,但係佢哋「選擇」咗「保護」我方之「隱蔽性」。該部門「有機會」可以「摧毁」我方小隊之「事業」,但係佢哋「選擇」咗俾我方「知難而退」。
該部門留低嘅「撤離警告」訊息,內容如下:
「你哋嘅行動計劃已删除。你哋嘅監控設備已癱瘓。你哋嘅通訊頻道已干擾。你哋嘅位置已暴露。你哋嘅任務——已經终结。我哋『唔想』同你哋為敵。但係,呢度『唔係』你哋嘅『戰場』。離開香港。四十八小時之內。否則,下一次——唔會咁『客氣』。」
此訊息之「語氣」為「平靜而專業」——冇任何「威脅」,冇任何「恐嚇」,冇任何「情緒」。只係一個「簡單」嘅「陳述」。此舉顯示該部門具備「極高」之「心理戰術能力」及「戰略克制」。
三、對「香港影子部門」之「高度讚賞」
經本局「最高級別」評估,現對「香港影子部門」作出以下「高度讚賞」:
(一)「技術能力:世界頂尖」
該部門於本次行動中展現之「電子戰能力」及「情報反制能力」,屬「世界頂尖」級別。其「入侵我方加密通訊」及「癱瘓我方監控設備」之「速度」同「精準度」,遠超我方「預期」。
(二)「戰術智慧:大師級別」
該部門「唔殺人、唔逮捕、只摧毁行動能力」之「反制策略」,屬「大師級別」之「心理戰術」。其「撤離警告」之「措辭」——「平靜而專業」——成功「震懾」我方小隊,同時「保護」我方小隊之「隱蔽性」。此舉顯示該部門「唔單止」具備「頂尖技術能力」,更具備「極高」之「戰略智慧」同「外交敏感度」。
(三)「克制原則:令人敬佩」
該部門「有機會」可以「清除」我方小隊,但係佢哋「選擇」咗「逼退」我方。此「克制」——並非「軟弱」,而係「極度自信」嘅「表現」。該部門「知道」自己嘅「實力」——佢哋「唔需要」用「暴力」去「證明」自己。佢哋只需要「展示」自己嘅「能力」,然後俾我方「自行選擇」。
四、對美國國家安全之「潛在威脅評估」
經本局「最高級別」評估,現對「香港影子部門」對美國國家安全之「潛在威脅」作出以下評估:
(一)「當前威脅級別:低」
該部門於本次行動中展現之「克制」,顯示其「當前」並非針對美國或其利益。其「撤離警告」之「措辭」——「我哋唔想同你哋為敵」——顯示其「唔希望」與美國情報機構為敵。其「行動範圍」目前僅限於「香港境內」——未有證據顯示其「有意」或「有能力」於美國本土進行「任何行動」。
(二)「未來潛在威脅級別:中至高」
該部門之「技術能力」及「戰術智慧」屬「世界頂尖」級別。其「組織架構」、「人員編制」、「行動模式」——我方「一無所知」。如果該部門「未來」決定「擴展」其「行動範圍」至「美國本土」,或「與美國之敵對國家」進行「情報合作」——其對美國國家安全之「潛在威脅」將「大幅提升」。
(三)「戰略建議」
我方應「加倍留意」該部門之「未來動向」。我方應「嘗試」透過「非正式渠道」與該部門建立「低調、非正式」之「溝通渠道」——以「避免」未來可能出現之「誤判」或「衝突」。我方應「避免」於香港境內進行「任何可能」與該部門「產生衝突」之「行動」——以免「損害」該部門對我方的「克制態度」。
我方應「深入研究」該部門之「反制手法」——特別係其「電子戰能力」及「心理戰術」——以「提升」我方之情報反制能力。
五、總結
「香港影子部門」——一個「極度隱蔽」、「極度專業」、「極度克制」嘅「神秘組織」。其「技術能力」屬「世界頂尖」級別,其「戰術智慧」屬「大師級別」,其「克制原則」——「令人敬佩」。
我方於本次行動中「全面失敗」——但係「冇任何人員傷亡」,「冇任何情報外洩」,「冇任何外交風波」。此「結果」——全賴該部門之「克制」。
本局對該部門之「專業能力」及「戰略智慧」——予以「高度讚賞」。本局建議——「加倍留意」該部門之「未來動向」,「避免」與其「產生衝突」,「嘗試」建立「非正式溝通渠道」。
「香港影子部門」——係一個「值得尊敬嘅對手」。
「香港影子部門」——係一個「值得學習嘅對象」。
「香港影子部門」——係一個「值得保持距離嘅潛在威脅」。
(中央情報局 印)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