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係呀雙

我叫呀雙,今年三十二歲,係一個全職外賣仔。
你冇聽錯,我係一個外賣仔。每日踩住架電單車,穿梭喺香港嘅大街小巷,將一盒盒熱辣辣嘅飯盒送到唔同嘅人手上。呢份工,冇人會覺得有咩出息,但我好鍾意。

因為我坐過監。

兩年前,我仲係一間投資公司嘅小文員。每日返工放工,打吓文件,沖吓咖啡,過住一個普通打工仔嘅生活。直到有一日,公司俾人查出詐騙,成間公司嘅員工全部俾人拉晒,包括我。

我冇做過任何犯法嘅嘢。我同法官講:「我唔知老闆做緊乜,我只係一個文員。」但係法官唔信,陪審團都唔信。佢哋望住我嘅眼神,好似我係一個大騙子咁。屌,我真係唔知㗎嘛,你估我係集團幕後黑手咩?我連公司盤數都未睇過,我只係一個月搵萬幾蚊嘅小薯仔。



最後,我俾人判咗兩年。

我仲記得,出獄嗰日,我行出嗰道鐵門,望住天空,深呼吸咗一下。兩年嚟,我第一次聞到冇鐵鏽味嘅空氣。嗰一刻,我同自己講:我以後嘅人生,唔會再俾人鎖住,唔會再俾人控制,唔會再俾人話我係邊個嘅同黨。

但係,當我去見工嘅時候,我發現,就算出咗監獄,呢個社會對我都係一個更大嘅囚籠。我每次好坦白咁同人講「我坐過監」,佢哋嘅眼神就會變——由好奇變成戒備,由戒備變成拒絕。「我哋會再聯絡你。」佢哋話,但係從來冇聯絡過。屌,講到明唔請咪得囉,扮晒嘢做咩啫?
後來,我放棄咗。我買咗架二手電單車,開始做外賣。

呢份工,冇人會問你嘅過去,冇人會理你坐過監未。你只需要準時將個飯盒送到客人手上,然後講一句「多謝,食飯喇」,就係咁簡單。



我鍾意呢種簡單。我鍾意風吹過塊面嘅感覺。我鍾意冇人可以控制我嘅時間。我最鍾意嘅,我終於可以自己話事。

直至有一日,有份訂單係去一個豪宅。

然後,我遇到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