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點,阿猿提出玩Truth or Dare。我即刻攞電話錄影。

問題愈嚟愈鹹。

當問到我「離婚之後有冇同其他人搞過」,我對住鏡頭答:「冇。成年冇掂過男人。」

我講完,感覺到自己下面已經濕到貼住底褲。

輪到我問大東:「你中學有冇暗戀過我?」



佢細聲答「有」。我攬住佢手臂影selfie,手指故意喺佢二頭肌上面慢慢刮。

我攞電話出嚟,喺IG發咗一張我穿著低胸裙、喺淺草寺前輕輕挨住大東粗壯手臂嘅合照。

我好清楚界線喺邊——喺IG上面,我只會發放呢啲遊走喺性感與挑釁邊緣嘅相,我要前夫睇到嫉妒,但我唔會傻到放露骨影片上去,俾佢有藉口喺法庭搶走朗朗同樂樂。

至於民宿裡面嗰啲越軌嘅片段,我只係用手機錄落嚟保存喺私密相簿。嗰啲影片唔係俾全世界睇嘅,係我用嚟刺痛自己、記錄自己一步步墮落嘅殘忍證據。

講返依家,我提出咗一個新規則。



「不如玩大啲?」我笑住講,聲線已經有啞。「而家開始,輸咗嘅人可以揀人代罰——你可以揀另一個對手同你一齊做。即係話,你可以換人。」

房入面突然好靜。

阿欣面紅到耳仔,但冇拒絕。阿猿雙眼發晒光。大東望住我,喉結滾咗一下。

我望住阿欣同阿猿坐喺對面,再望住大東,突然之間覺得,如果我連呢關都過到——如果我親手將自己推入一個最荒謬嘅處境,仲可以企返起身——咁前夫對我做嘅所有嘢,就再都傷唔到我。

我對住鏡頭繼續講:「我哋兩對人,不如玩配對,然後換人玩?反正大家都係單身,玩吓交換伴侶遊戲唔會死人。」



但我望住大東嘅時候,見到佢眼神有啲唔開心。

然後我望住阿欣。

阿欣望住我,眼神入面有啲嘢——有恐懼,有期待,仲有少少我睇唔透嘅嘢。

我已經開咗口,收唔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