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每個男人一生都會遇上三個女孩。

三個,讓男人刻骨銘心的女孩。

卻只有最後一個,能夠與男人同偕白首。

別人說這是一種殘酷,我卻會說,這是久經磨練的終極愛情。

「是真的嗎?這種事。」她有點驚訝,聲音略帶顫抖地問。



「是真的,千真萬確。」我灰黑著臉,沉重地跟我的第二任女朋友說。

 
所以,我們還是分手吧。

 
這叫做潛台詞,是一種頗為羞恥的語言技巧。特別是明明在傷害別人,卻用這種言語修辭得像是理所當然的一樣。

「再見。」我說罷,隱約聽見話筒對面傳來的啜泣聲,然後按下掛線的按鈕。



就這樣,跟我的二號女友說再見。

關閉了另一段長達五年的感情大門,我似乎終於可以感受到,我的一號女友在跟我說分手時那種帶點傷心的狠心語氣。

原來就這樣已經過了六年。

眼前的書檯上,放滿了一個個載滿這五年記憶的相簿、相架、信紙、禮物盒,形形色色的手製禮物,例如四年前的情人節她送我的摺紙天鵝、三年前的聖誕禮物她親手織的墨綠色頸巾、兩年前我生日她送我的3D生日咭、一年前的相戀四周年紀念她送我的相簿等等。

掛掉了最後的電話,眼前這些曾經珍惜過的東西彷彿都成了可笑的垃圾。



 
就像是最惡劣的循環。

 
我依照約定,把面前的東西好好整理,然後逐件逐件放到一個紙皮箱裡,準備把這些東西寄回給她:那個不可能再次相見,卻又仍然深深愛著我的她。

我的人生哲學自六年前被一號女友拋棄後便被徹底顛覆,疲累的愛情讓我變得冷血和麻目。我突然察覺到,我漸漸變成了我最討厭的那種人。

電話突然響起,是她。我的一號女友。

那個在六年前以一句沒有了感覺無法相處得來無法想像未來無法忍受我脾氣無法等待我成熟的無聊理由而狠狠地拋棄我的那個一號女友,突然在這個節骨眼打來,可以想像到的理由只有「冥冥中自有安排」。

 
僅此而已。



 
「喂?」我無法熟稔地打招呼,只好平淡地以預期接聽廣告電話的聲線作為開場白。

「很久沒見了,你還好嗎?」她說。一貫的嬌嗲語氣,此刻聽起來比粗口更難聽。

「很不錯,五分鐘前跟女朋友分手了,現在一整個人都舒服得多了。」我毫不造作地說。

如你所料,她嚇壞了。

「你……沒事吧?」她的聲音顫抖著,跟二號女友聽到我說分手的反應聽起來有異曲同工之妙。

「當然沒事,比起那時你跟我分手的感覺好太多了,多謝關心。」我說,語氣平淡如水。

「對不起。」她小聲地說。明明六年前就應該說的話,但她卻選擇在最不適當的時候說。



不過沒有所謂,反正我早已毫不在乎。

為了騰出雙手,我側頭把電話夾在肩膀上,然後順手把那本滿是手繪公仔的相簿放到那堆「紀念品」的最上面。

「哈,幹嗎對不起?又不關你的事。」我毫不在乎地說,「找我有事嗎?」

「嗯。」我隱約看見她點了點頭。

 
「我要結婚了。」

 
「恭喜。」然後我掛了線。輕輕的,掛了線。不帶走一點尾音,也不帶走一點雲彩。

我居然會說恭喜,而不是最應該衝口而出的「祝您早日離婚」,面對叫我最快樂也叫我最心痛的女人,我總是顯得特別窩囊。



 
窩囊得令人作嘔。

 
「每個男人一生都會遇上三個女孩,第一個是男人深愛的女孩、第二個是深愛男人的女孩、第三個是能夠與男人同偕白首的人。」

這是我曾經視為金科玉律的愛情觀。

直至十一年前的那個冷雨夜,我以為自己的初戀便幸運地遇上那個本應排名第三的女孩。

稚嫩的我吃力地維繫著這份剛努力探出頭來的小芽情感,每天無微不至、悉心栽培,以最動人的姿勢,牽著她小小的手從人群中穿梭走動,必要時用手輕輕推開擋路的閒人,跨過一個又一個阻礙我們向前走的障礙物。

然後,那一個陽光燦爛的早上,她跟我說了上面提過的理由,然後牽起了那個從開始就在中間等著、甚麼也沒有付出過的男人的手,丟下被回憶浪潮高高掩蓋的我獨自一人緬懷過去,揚長而去了。



那時我才知道,我所自以為是的幸運、自以為一擊即中的絲絲幸福和甜蜜,只是一個不美麗的苦澀誤會。

C'est des conneries. 這是除C'est la vie之外,我最喜歡的一句法文,也是最適合形容我第一段愛情的一句法文。

然後此刻,在這個我剛失落另一段感情的時候,她捎來一通來電,告訴我她要結婚了。我不想也不用知道是那個不幸的男人娶了我至今為止最愛的女人,此刻我卻只能由衷地希望她得不到幸福。這也許是我作為一個賤男人的最大表徵。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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