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獨白》: 第一章|又一張喜帖
手機響起的時候,我正在吃早餐。
其實也不算甚麼特別的早餐。
兩片多士,一杯剛泡好的熱茶。
妻子坐在對面滑着手機。
窗外是香港一個很普通的早上。樓下傳來巴士埋站的聲音,偶爾夾雜幾下汽車響號。街上的人已經開始趕着上班,城市好像永遠比我們早一點醒來。
手機在桌上震了一下。
我隨手拿起來。
是一張電子喜帖。
照片裏,一男一女站在海邊。
男人穿着白色恤衫,女人靠在他的肩膀上,兩個人笑得很好看。
下面寫着他們的名字。
再下面,是婚宴的日期。
我還未看完,坐在對面的妻子已經問:
「又飲?」
我笑了一下。
「係呀。」
「邊個呀?」
我把手機遞給她。
她看了一眼。
「哦,佢呀?」
「係。」
「幾時?」
我告訴她日期。
她想了一會。
「嗰日應該得閒。」
然後把手機還給我。
就是這樣。
年輕的時候收到喜帖,總覺得是一件大事。
第一時間會問在哪間酒店擺酒、幾多圍、誰做兄弟、誰做姊妹。如果是比較熟的朋友,可能婚禮前幾個月已經開始忙。
試兄弟衫。
夾時間。
安排接新娘。
研究兄弟團到底要準備多少利是。
有時朋友知道我口才還算可以,甚至會問:
「不如你幫我做埋司儀?」
所以這些年,我參加過不少婚宴。
做過賓客。
做過兄弟。
也做過司儀。
看着一對又一對新人走進宴會廳,聽過不知道多少次掌聲,也親口說過不知道多少次:
「現在有請一對新人進場。」
以前從來沒有想過,這句說話其實很有意思。
我們可以主持一場婚禮的開始。
但沒有人可以主持一段婚姻往後的人生。我正準備把手機放回桌面,它又震了一下。
這一次,是另一個朋友。
阿玉。
我看見她的名字時,本來沒有覺得有甚麼特別。
我們認識太久了。
久到有時候幾個月沒有聯絡,突然收到一句訊息,也不需要先問一句「近排點呀」。
我按開訊息。
沒有照片。
沒有寒暄。
甚至連一句「得閒嗎」都沒有。
只有一句很短的說話。
「我同阿全決定離婚。」
我望着那句說話。
很久。
至少,那幾秒比平時長得多。
然後我又看了一次。
不是因為看不明白。
而是好像需要再確認一次。
阿玉。
阿全。
離婚。
三樣我都認識的東西,放在同一句說話裏,突然變得有點陌生。
我沒有立即回覆。
妻子大概看到我的表情。
「做咩?」
「冇……」
我停了一下。
「阿玉話,佢同阿全決定離婚。」
她也安靜了一會。
「吓?」
「嗯。」
「真係?」
我把手機反轉放在桌上。
「佢自己講。」
妻子沒有再說甚麼。
我也沒有。
我拿起那杯熱茶喝了一口。
茶還是熱的。
但不知道為甚麼,那一口喝下去,好像已經沒有剛才的味道。
手機畫面上面,還看得到剛才那張喜帖的通知。
一個朋友準備結婚。
另一個朋友告訴我,
她的婚姻準備結束。
兩個訊息,
相隔不到一分鐘。
我突然覺得有點荒謬。
不是因為有人結婚。
也不是因為有人離婚。
而是因為阿全和阿玉的婚禮——
我不只是去過。
我是阿全的兄弟。
也是他們婚宴的司儀。
而阿玉,
更加不是一個我因為阿全才認識的女人。
她本來就是我的朋友。
我的中學同學。
阿全也好。
阿玉也好。
我都認識超過二十年了。我們不是那種畢業之後,只在同學聚會才偶爾碰面的同學。
年輕的時候,我們是真的一起玩大的。
那個年代的我們,好像永遠不用睡覺,也好像永遠都有下一個節目。
放學後可以一起四處走。
年紀再大一點,開始懂得飲酒,一班人更加可以由晚上玩到凌晨。
那時候不像現在。
不用每次約出來都先打開日曆,問完這個星期,再問下個星期。
有時只是一個電話。
「今晚出唔出嚟?」
「去邊?」
「唔知,出咗嚟先算啦。」
就這樣,一班人又走在一起。有時去唱K。
一班人霸着房間幾個鐘。
明明有些人唱歌難聽得要命,卻偏偏最喜歡搶咪。
唱到後來,真正唱歌的沒有幾個。
有人飲酒。
有人猜枚。
有人坐在角落聊天。
但每次有人點了一首大家都識的歌,全房人又會突然一起大合唱。
唱完K還不願回家。
總有人會問:
「跟住去邊?」
這句說話,好像永遠有人回答。有時去燒烤。
買一大堆食物。
啤酒永遠比汽水多。
雞翼燒到外面焦了,裏面還未熟。
腸仔跌過落地。
有人由頭到尾負責燒。
有人由頭到尾只負責食。
最奇怪的是,每一次燒完都說:
「下次唔好買咁多啦。」
下一次卻仍然剩下一大袋食物。
但我們不介意。
因為真正重要的,好像從來都不是吃甚麼。
而是誰坐在旁邊。有時候,有朋友揸車。
那晚就更加不得了。
「去遊車河啦。」
沒有目的地。
甚至根本沒有想過要去哪裏。
只知道不想那麼早回家。
幾個人逼在一架車裏。
音樂開得很大聲。
由九龍開到港島。
又或者沿着公路一直走。
經過海旁,就停一停。
見到便利店,就落車買幾罐啤酒。
有時去到很遠,最後才有人問:
「其實我哋而家去緊邊?」
沒有人答得出。
然後全車一起笑。
現在回想起來,
那可能就是年輕最大的奢侈。
不是有錢。
而是有時間可以浪費。
我們可以花一整個晚上,
去一個根本沒有目的地的地方。有時遊完車河,
大家仍然不想散。
於是又找地方飲酒。
旺角。
尖沙咀。
銅鑼灣。
又或者只是坐在便利店外面。
幾罐啤酒放在中間。
一邊飲,
一邊講一些現在回想起來根本沒有甚麼結論的說話。
工作。
愛情。
朋友。
將來。
誰喜歡誰。
誰剛剛分手。
誰說自己一世都不會結婚。
誰又喝了兩杯之後,很認真地說將來一定要娶一個怎樣的女人。
我們甚麼都談。
好像很懂人生。
其實甚麼都不懂。
飲完酒不想回家,就繼續走。
夜遊。
食宵夜。
坐通宵巴士。
等第一班地鐵。
有時回到家,天已經亮了。
睡幾個小時,
第二天又照樣出來。
那時候的香港,
凌晨三點和晚上十點對我們來說,好像沒有太大分別。
我們總覺得時間很多。
明天很遠。
人生更加長得看不到盡頭。那些晚上,
阿全在。
阿玉也在。
有時唱K,阿玉坐在角落跟着我們一起笑。
有時燒烤,阿全在爐邊燒東西,阿玉就在旁邊嫌他把雞翼燒焦。
有時遊車河,大家逼在同一架車裏,爭着播自己喜歡的歌。
有時飲到凌晨,大家坐在街邊說着一些第二天已經不記得的說話。
那時候的他們,
還不是「阿全兩公婆」。
至少在我的記憶裏,
他們首先是我的朋友。
是我們那班人其中的兩個。
所以當我今天想起他們,
腦裏首先出現的從來不是一對丈夫與妻子。
而是一班年輕人。
唱K。
燒烤。
飲酒。
遊車河。
在凌晨的香港街頭不知道要去哪裏,
卻又完全不急着回家。
那時候,
阿全不是誰的丈夫。
阿玉也不是誰的妻子。
沒有供樓。
沒有孩子。
沒有學費。
沒有家用。
沒有誰要趕着回家。
我們只是一班朋友。
一班以為這樣的日子,
永遠都不會完的朋友。後來,
大家開始長大。
以前一個電話:
「今晚出唔出嚟?」
半小時後已經可以見到人。
後來再問同一句,
答案開始變成:
「睇吓先。」
「聽日要返工。」
「要陪屋企人。」
「下次啦。」
再後來,
多了一句:
「要湊仔。」
唱K少了。
燒烤少了。
遊車河更加不知道從哪一年開始,再沒有人提出。
就連飲酒,也由以前問:
「今晚飲到幾點?」
慢慢變成:
「十一點前走啦,聽朝仲要返工。」
沒有人正式宣布青春結束。
也沒有哪一天,
我們突然決定大家都要長大。
只是有一天回頭,
才發現那些可以隨便浪費一整晚的日子,
已經不知道停在了哪一年。
而就在那些日子慢慢消失的同時,
阿全和阿玉,
走在了一起。對我們這班朋友來說,也沒有太大的陌生感。
兩個都是自己人。
我們知道阿全是甚麼性格。
也知道阿玉是甚麼性格。
大家一起唱過K。
一起燒過不知道多少次雞翼。
一起飲過酒。
一起遊過車河。
一起捱過不知道多少個凌晨。
所以知道他們拍拖的時候,
我甚至覺得:
「都幾好呀。」
再後來,
他們告訴我們要結婚。
我更加沒有懷疑過甚麼。
因為那時候的我總覺得,
兩個我都認識、都信任,
甚至連彼此最年輕、最貪玩、最沒有包袱的樣子都見過的人走在一起,
應該比其他人更加了解對方。
也應該,
更加容易走到最後。
很多年之後我才開始明白——
一起經歷過青春,和一起過完一生,原來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阿全和阿玉結婚那一天,
我是兄弟。
也是婚宴司儀。
所以那場婚禮,我記得特別清楚。
早上,我跟其他兄弟一樣,天還未亮便起床。
集合。
接新娘。
被姊妹團玩。
做掌上壓。
食一些到現在都不想知道究竟加了甚麼的東西。
塞利是。
討價還價。
大聲叫:
「開門啦!」
門終於打開的時候,我們一班人比阿全更加興奮。
但對我來說,
那一天始終有一點特別。
因為門的另一邊,
也是一張我認識了很多年的臉。
不是「阿全的新娘」。
是阿玉。
是那個以前跟我們一起唱K、燒烤、飲酒、遊車河、夜遊的中學同學。
以前大家穿着校服。
後來一起捱夜。
一起飲酒。
一起笑。
而那一天,
一個穿着西裝。
一個穿着婚紗。
我站在旁邊,
突然真的有一種感覺——
我們長大了。晚上,
我的身份又變了。
早上還在兄弟團裏起哄。
晚上已經站在台上,
手上拿着咪高峰。
燈光暗下來。
音樂響起。
宴會廳的大門準備打開。
我拿着咪高峰,
望着台下坐滿的親戚朋友。
然後說出一句,我這些年其實說過很多次的話:
「各位親朋好友,現在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今晚的一對新人——阿全、阿玉進場!」
掌聲響起。
大門打開。
阿全牽着阿玉的手走進來。
我站在台上看着他們。
兩張我認識了二十多年的臉。
一步一步走向台前。
那一刻的我,
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
阿玉會傳來一句:
「我同阿全決定離婚。」
怎麼可能會想?
婚宴司儀不會在新人進場的時候,
想他們有一天會不會離婚。
兄弟更加不會。
朋友也不會。
我們只會希望他們幸福。
希望今晚所有祝福都是真的。
希望「百年好合」真的可以有一百年。我還記得阿全在台上說過:
「我會照顧佢一世。」
全場拍掌。
我們那班兄弟拍得尤其大聲。
有人在台下叫:
「記住你講過呀!」
全場都笑。
阿玉也笑。
我拿着咪高峰站在旁邊,
順勢接了一句:
「大家做證㗎!」
又是一陣掌聲。
今天回想起來,
那時候的我們,
把「一世」兩個字說得真的很容易。
不是因為不認真。
恰恰相反。
那一刻,
我相信阿全是認真的。
我也相信阿玉是認真的。
我更加是真心替他們高興。
只是我們那時候都還不知道——
一世,原來真的很長。我重新望向手機。
阿玉的訊息仍然停在畫面上。
「我同阿全決定離婚。」
我突然想起自己當年站在婚宴台上的樣子。
我親口介紹他們進場。
親眼看着他們交換戒指。
甚至笑着跟所有賓客說:
「大家做證。」
現在回想,
我們究竟見證了甚麼?
我們見證了一場婚禮。
卻沒有任何人可以見證婚禮之後的每一天。
那些早上。
那些晚上。
那些爭吵。
那些和好。
那些失望。
那些沉默。
那些可能說過又收回的說話。
那些半夜背對着對方,
明明沒有睡着,
卻誰也沒有先開口的晚上。
我們全部都不在場。二十多年。
原來已經二十多年。
二十多年足以讓一個穿校服的少年變成丈夫。
讓一個少女變成妻子。
讓一班可以飲酒飲到天光、凌晨在街上亂走的年輕人,
變成每次約食飯都要先看日曆的中年人。
我們由討論:
「今晚去邊?」
變成:
「幾時得閒?」
由問:
「仲飲唔飲?」
變成:
「聽日使唔使返工?」
由見證朋友拍拖,
變成見證朋友結婚。
然後有一天,
你坐在自己家裏,
手上拿着一杯熱茶,
看着那個當年穿着婚紗的女孩傳來一句:
「我同阿全決定離婚。」
我突然發現,
認識兩個人二十多年,
和了解他們的婚姻,
原來完全是兩回事。
我認識阿全。
我也認識阿玉。
我知道他們年輕時喜歡去哪裏。
知道大家以前怎樣玩。
甚至記得他們還未成為夫妻之前的樣子。
但是——
我認識他們的婚姻嗎?
我不知道。
也許從來沒有。我重新拿起手機。
打了幾個字。
「發生咩事?」
想了一會,
又刪掉。
重新打:
「你OK嗎?」
手指停在傳送鍵上。
還是沒有按下去。
我突然不知道應該用甚麼身份問。
阿全的兄弟?
阿玉的老同學?
他們共同的朋友?
還是當年站在台上,
笑着叫所有人替他們「做證」的那個司儀?
問原因?
好像太八卦。
問能不能挽救?
好像太自以為是。
叫她想清楚?
也許她已經想了幾年。
甚至可能,
這句只有八個字的訊息背後,
是幾年的爭吵、失望和掙扎。
我甚麼都不知道。
就算認識他們二十多年,
我仍然只是一個局外人。
我見證過他們的青春。
見證過他們拍拖。
做過兄弟。
做過司儀。
站在台上看着他們進場。
看着阿全把戒指戴到阿玉手上。
但婚禮之後那些真正屬於兩個人的日子,
我沒有參與。
原來——
見證過一場婚禮,並不代表你了解一段婚姻。婚姻有一件很奇怪的事。
結婚的時候,
所有人都可以參與。
父母有意見。
朋友可以起哄。
兄弟姊妹由朝忙到晚。
司儀站在台上說着祝福的話。
幾百個人坐在宴會廳裏,
看着兩個人交換戒指。
有人拍照。
有人哭。
有人飲醉。
大家一起見證一句:
「我願意。」
可是當婚姻真的出了問題,
房門一關,
最後知道全部故事的,
可能只有裏面的兩個人。
甚至有時候,
連他們自己都說不清楚,
究竟由哪一天開始出了問題。晚上,
我終於回覆阿玉。
沒有問原因。
沒有問誰對誰錯。
也沒有問:
「仲有冇得挽救?」
我只傳了一句:
「你OK嗎?」
過了一會,
手機亮起。
阿玉回覆:
「OK嘅。」
隔了幾秒,
又多了一句。
「有時間想同你傾吓。」
我望着那句說話。
回覆:
「好。」
她再問:
「星期五得唔得?」
「得。」
就這樣。
我沒有再問下去。放下手機之後,
我又想起早上收到的那張喜帖。
於是重新打開。
照片裏的兩個人仍然笑得很燦爛。
我看着那張照片,
突然想起一件以前從來沒有認真想過的事。
我們為了結婚,
可以準備很多東西。
選酒店。
選婚紗。
選戒指。
選菜單。
選攝影師。
排座位。
印喜帖。
準備過大禮。
安排接新娘。
找兄弟。
找姊妹。
找司儀。
甚至一張枱坐哪幾個親戚,
都可以討論幾個晚上。
我們可以花一年,
準備一場只有一天的婚禮。
但有多少人會花同樣的時間,
準備婚禮之後的幾十年?
又有多少人在說「我願意」以前,
真正問過自己:
我究竟願意甚麼?
願意和這個人去旅行?
願意每天一起吃飯?
願意有一個家?
願意生兒育女?
這些當然都是婚姻的一部分。
可是如果有一天,
她不再是今天的她呢?
如果有一天,
我也不再是今天的我呢?
如果失業?
如果生病?
如果有了孩子之後,
我們對家庭的想法完全不同?
如果父母老了,
需要我們照顧?
如果十年、二十年之後,
我們坐在香港同一個幾百呎的家裏,
明明相隔不到幾步,
卻已經不知道還可以跟對方說甚麼?
甚至如果有一天——
我們不再像今天這樣愛對方呢?
那時候,
今天說的「我願意」,
還算不算數?「你睇咩睇咁耐?」
妻子的聲音把我拉回來。
我抬起頭。
「張喜帖。」
她望了我一眼。
「一張喜帖有咩好睇咁耐?」
我笑了一下。
「冇,諗緊啲嘢。」
「又諗埋啲奇怪嘢。」
她拿着杯子走進廚房。
我看着她的背影。
我們也結婚很多年了。
但那一刻,
我沒有想自己的婚姻。
至少,
還沒有。
我只是突然很好奇:
究竟我們在甚麼時候開始相信,
愛一個人,
下一步就應該是結婚?
又是甚麼時候開始相信,
只要兩個人今天足夠相愛,
就有能力答應對方一生?
也許真正值得思考的,
從來不只是:
「為甚麼有些人最後會離婚?」
而是另一條更早、
也更少人問的問題——
「當初,我們為甚麼要結婚?」那天晚上,
我再次看了一眼那張喜帖。
然後按下:
「接受邀請。」
畫面跳回訊息。
阿玉那句:
「星期五得唔得?」
仍然留在那裏。
我突然想起二十多年前的那一晚。
宴會廳燈光暗下。
音樂響起。
我站在台上,
拿着咪高峰,
笑着向所有人宣布:
「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一對新人——阿全、阿玉進場!」
大門打開。
他們牽着手走進來。
那一天,
是我親口宣布他們婚姻的開始。
二十多年後,
告訴我這段婚姻準備結束的人,
是當年那個穿着婚紗,
笑着走進宴會廳的阿玉。
而我不知道的是——
星期五她準備告訴我的,
究竟是一個關於離婚的故事,
還是一個關於婚姻的故事。
也就是從那一天開始,
我第一次真正重新思考,
那一句我們在婚禮上,
說得那麼容易的——
「我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