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就是緣份的遊戲嗎?一個決定,一個舉動,一個眼神,一個誤差,也許能培養出愛情來,也許甚麼都變不出來了。//
 
 
建築男走到我身邊,說:「嘿,看紙的後面。」,然後走得老遠。我看著他背影,越來越遠。頭一次覺得他的背影很好看,高高的,壯壯的。頭髮並沒有像其它同年紀的人一樣,塗上了亮亮的髮臘,反而有點亂亂的,濕濕的,應該是剛洗過了頭吧,有點自然美。他從來沒有用過髮臘,一次也沒有。
 
他走到往洗手間的那個方向去,我就低下頭,看他寫給我的便條。「明天還來嗎?約你八點半,在這兒見吧!Abner 」明天?明天我要幫學生補習哦,那怎麼辦呢?我可不能為了他而不去上課嘛。
 
隨緣吧。能見就能見,不能見就不能見。後天才過來吧。
 
面對著這樣的邀請,其實,我是有幾分忐忑的。不知他為甚麼會想見我,也不知道為甚麼他想認識我。我也不知道為甚麼我也有想見他的慾望。只不過是一個見過一面的人而已,我的心為甚麼卻因為他而七上八落呢?




 
到只今我還解釋不了為甚麼我有這樣的感受。最後,我是沒有去赴約的,但因為命運的交錯下,我跟建築男還是開始了。是命中注定的吧?
 
愛情,不就是緣份的遊戲嗎?一個決定,一個舉動,一個眼神,一個誤差,也許能培養出愛情來,也許甚麼都變不出來了。我也許應該覺得榮幸吧。因為那個想法,那個裝糞便的腦袋,才能跟Abner在一起,然後到現在,又分開了。
 
難道這就是愛情?
 
「Bitch,出來吧。我沒有聯校圖書証。」是阿菁的短訊。「好,我們去崇基吃夜粥,好嗎?」我回應。祟基?夜粥?聯校圖書証?如果不是碰上他,我會對這些詞語那麼敏感?
 
我從袋子裡抽出聯校圖書証,如果不是他,我那會申請這張爛卡?就是因為這張圖書証,我才可以自由出入中大的圖書館,自由地牽著他的手,在這個校園裡漫步,自由的跟他談戀愛。




 
我握著手機,拿起袋子,拾回剛才抹眼淚的紙巾團,一步一步,懷著失戀的心情,踏著無聲的腳步,走出大學圖書館。
 
阿菁一見到我,就贈送我一句良話:「嘩!你搞甚麼鬼?你看你的眼妝,全都花了,驚嚇程度好比疆屍。我拜托你,去洗手間弄好你這張臭臉才好跟我去吃飯!你呀,跟我吃過飯後就好回去教院啦,我今晚十二點要開莊會呀。」她就是愛一口氣的說很多、很多話,完全都不讓人插嘴,也難怪她的男朋友總是厭她煩。但人家的男朋友卻愛著她的煩,接受她這副德性,欣賞她直率的性格。我想,他們應該是天作之合吧。
 
也許,當你真正的愛上一個人,即使他有很多缺憾,但你依然還愛著他,疼愛著他,把他的好和壞,都通通都吻一遍,抱一遍。
 
我跟阿菁走上了校巴,想要去眾志堂吃夜粥。
 
在校巴上,我看著窗外的境物一直在晃著、搖著,樹在微弱的街燈的映照下,在黑夜裡狂舞,似乎今晚的風有點大。我看著吐露港的平靜,還有科學園的恬靜,像是跟我那心亂如麻剛好作了一個對比。




 
在這山城上的每一處,都好像有我跟Abner的足跡。我們的足跡,都烙印在山路、梯間、宿舍……吧?我還記得,那次跟Abner坐在校巴上的情境。
 
那天的雨嘩啦嘩啦的下個不停,雨點打在窗上,淅淅瀝瀝的,滑行在窗上。我挽著Abner 的手,依偎著他,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
 
我很愛靠著Abner坐。因為他有點壯,膀闊腰圓的,我覺得他很有肉感,很好抱。那天因為下雨的關係,我有點冷,於是在座位上,緊緊的依靠著他,他那肩膀,曾是我最愛的避風港。
 
曾經,我很愛很愛靠著他,然後跟他說心事,一說就可以說半天。
 
我抱著他。「怎樣了?」他把手擱在我的腰間。「有點冷。」我回話著。他問:「沒帶外套嗎?」「沒呀。」
 
Abner從他的束繩袋裡拿出兩件外套,然後把其中一件遞給我。「穿著。」他說,然後把另一件外套往自己身上套。「怎麼有兩件外套?」我把他那件超大的外套套上。「一件給你嘛。上次我們去看戲,你沒帶外套,快要變冰條嘛,所以我決定以後只要去見你,都會帶兩件外套,一件給你,一件給我。」他笑說。
 
我挽著他的手,笑著說:「嘩,宋先生,你超細心,像個女人一樣。」「對呀,對呀,像女人一樣,那你可以不要我!」他把頭靠到我的臉旁,想要吻下去。「那我就不要啦,做我的姊妹,好嗎?嘻嘻。」我繼續笑著說。他用手弄亂我那把直髮,然後把手扣著我的頸,像是要威脅著我,說:「你—再—多—說—一—遍!」我抓著他的手,說:「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車停了,到了大學火車站,他站起來,拉起我的手,還有那把深藍色的傘子,拉著我下車。「走啦,我送你去車站去。」他說。
 
他撐起傘,擁著我,在暗暗昏昏的街道上行走,陪我去校巴站。我很清楚記得,他那雙堅定的眼睛,還有那撐起了整個世界的手,陪我走過了一段漫長的路。半年了,我們在一起半年了。他是我交往得最久的男友。但卻不知怎樣了,在一天之間,全部幸福都不見了,連他的影子都找不著了。中大這個山城那麼大,我應該到那裡找他?即使我找到他,他還會是我的幸福嗎?噢,原來,他曾是我的幸福。
 
「下車啦,睡著了嗎?」阿菁拍拍我的手。「沒有呀。」我回著。「走啦,到了。」
 
來到眾智堂,一如以往,我點了我最愛的皮蛋瘦肉粥。坐在堂裡,我猛看前,猛看後,總是希望能夠找到Abner的身影。阿菁總是能一眼的看穿我的心事:「別再找了,他不在。即使他在,你甚麼也做不到啦。」阿菁呷了一口粥,突然又把粥吐出來。「咳咳,___,調理農務呀!熱死我啦。」
 
我扑通的笑了一聲,說:「傻婆,你沒事吧?要紙巾嗎?」「好呀,好呀。」我把紙巾遞給她。
 
「失戀嘛,就是像你喝了一口熱粥,但卻怎樣也吐不出來,硬吃了滿口粥,要燙傷了。但隨著時間流逝,那口粥變冷了,你終於熬過了最困難的時期了,然後把粥嚥下去,你會發現,即使這口粥是有點燙口,但其實也蠻好吃的。啊!真好吃。」她邊拿著湯匙,邊胡說八道。
 
「你又在裝甚麼愛情專家?甚麼粥?甚麼道理呀?」我說,然後吞下一口粥,再說:「吃你的粥啦!」「唉,要是教院那個垃圾飯堂都有夜粥吃就好了。」她含著湯匙說。
 
「算吧,別有太多幻想,我們明天下午還是得吃教院美味的雙餸飯。我對於我校的飯堂可以成為八大最難吃的飯堂感到沾沾自喜。」我笑說,再吃多一口粥。阿菁扁著嘴說:「我為了我的肚子著想,將來我一定要考上其它大學的碩士!媽的,想起還有兩年多時間窩在教院品嚐美食,簡直就像折磨。」




 
「嘩,崇高的理想呀!」我說。「X你!」她瞪了我一眼。
 
我們吃了過夜粥後,便打算走路到校巴站去。途徑那個未圓湖,未圓,未圓、怎樣也未能圓滿的湖。這個湖的名字也太可憐了吧,像是懸著一點永遠也沒法走到終點的無奈。
 
我記得,那個下午,我跟他在未圓湖那頭散步,那時,我們剛開始沒久。
 
「喂,余先生,你喜歡我甚麼呀?」我笑問。他笑著回應:「怎麼女生都愛問這樣的問題呀?救命。」「你的組女,那個前度女友也有問過你這樣的問題嗎?」我繼續說。「嘩,還要問及我的前度呀,『查家宅』呀?」他說。我回應著:「不行呀?哈哈,那就不要我吧。」我加快腳步,往著獅子亭方向走。他追上來,說著:「不好。」我暗暗得意的笑起來。
 
那時候,我們還未牽過手,接過吻。我們之間,還是有一點點的距離,不知道是因為害羞,還是因為還未習慣,但那距離,卻產生了一點點的美感。越是得不到的東西,是最美的吧?就是因為你渴望得到,但卻還未完全得到,那種熱切的期望總使人感到興奮。
 
剛開始的情侶,都知道甚麼是體諒,甚麼是包容,但隨著交住的時間長了,怎麼我們都忘了要好好珍惜對方?在一開始的時候,所有人都可以盡情地耍性子,然而對方都會包容你,接受你。也許是一開始時,大家的愛還很濃吧。只是到後來,那點象徵著濃濃愛意的墨水,不小心丟了在湖裡,在水裡化開,化開,然後再化開,從有到無,最後被湖水吞噬了。愛,不見了。
 
我記得,獅子亭的頂部是綠色的,也記得每一根柱都被塗上了鮮豔的紅色。我跑到去亭中央,Abner也追上來了,他捉著了我的手,對著我溫柔的微笑著。「I got you.」他說,繼續把我抱在懷內。
 




我感受到他的震抖,還有手心的汗。我的頭依著他的胸口,我清楚的聽到他的心跳聲。「砰、砰、砰、砰……」是有點急速的心跳聲。然後,我只看到他那雙眼睛、眼鏡、鼻子……
 
這一刻,我們好像沒有距離似的。這一吻,雖然很短,但我卻永遠記得。
 
今天,是失戀的第一天,也是我第十一次失戀。
 
我準備好了,再次面對失戀這夢魘。到底,親愛的失戀,你何時才願意跟我分手?我真的有點累了。
 
我不想再有第十二次失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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