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發生的事相信大家都知道。

詩雨和我宣布婚訊後的數個月,她決定為我們之間的肉體關係畫上句號。

我在她面前裝開心、裝高興,實質卻是頹靡不堪、悲痛欲絕。

尤其當她會來我家相討婚禮的流程、詢問我那一件婚紗好看、怎樣安排好友發言等等時……

我都有想死的衝動。



終於等到某一天,我對自己的頹廢忍無可忍,認識了一個叫詩晴的女孩。

偏偏因為認識了詩晴,使我察覺到,我是有可能愛上除詩雨外的人,不過永遠沒可能那樣深愛。

我不能沒有詩雨。詩晴使我更堅信這點。

我所指的「不能沒有她」,再不是指不能接受她消失於我的生命,這固然是不能接受,但,當她餘生並不是愛著我而度過時,這使我更加不能接受。

即使她結婚後仍然和我保持聯絡又怎樣?



我不需要朋友關係。

我不需要青梅竹馬關係。

我更加不需要炮友關係。

由始自終,我想要的,都只是情侶關係、夫妻關係。

距離詩雨的婚禮越來越近,她今天又會上來我家和我最後確定當天的流程。



因為未婚夫是個有錢人的關係,所以會分開宴請朋友圈子和親人圈子,簽紙儀式會在宴請親人圈子當天進行。

換言之,宴請朋友圈子的那天,都只是做做樣而已,還未有實質名份。

我把流程每個細節都記得一清二楚,明眼人都知道我想來一次大曬冷。

反正來到這一步,已經沒什麼可以輸。

婚宴上我擁有一段發言時間,我唯一能賭上的,只有和她二十年以上的回憶。

如果這回憶份量不夠重,就由你親手宣告我的死刑,我無怨無侮。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明天,就是她的婚宴。

越接近這個日子,感覺就越不實在。


 
也許,在參與完她的婚禮後,還會覺得只是做了一場夢。
 
一場不真實的,殘酷的夢。

我曾經迷惑過,曾經猶豫過,亦曾經,錯失過……

或者明天過後,結果都是一樣,事情還是沒變,她還是變成別人的妻子。

但我希望,把「由始自終,你都是我的全世界」這種心意傳達給她。

二十七歲了,我未滿七歲就和她認識。

如果一個人的一生有八十歲,那麼她已經陪伴我超過四分之一的人生……而我,則持續愛著她接近四分一人生的時間……



如果最後肯她回頭看看我,那當然是好;如果最後她還是拒絕我,我至少無悔。

二十七年的人生中,我已經做過太多太多太多使自己後悔的決定。

因為懦弱、顧慮、沒自信、衝動……令我錯失太多。

我唯一能百分百肯定是對的一個決定,就是明天去搶個婚。

只是搶搶婚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不過就是個沒chance用的岩瀨健。

明天,我可以像岩瀨健一樣,把二十多年來的話在一眾來賓面前說出來嗎?

明天,我可以像岩瀨健一樣,把他的禮、我的詩雨搶回來嗎?



明天,會放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