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W
 
這場雨傘革命,不單為這城而戰,也成就了我和她。她是我的舊同事,她叫W。除了民主、理想、熱情外,我還擁有多一樣東西,就是W。她是我舊同事,一樣畢業後就進了這傳訊集團,我在十四樓的公司工作,她則在集團大廈十三樓的市場策劃部門。
 
對於我來說,無論什麼公司也好,最討厭且最無貢獻的就是人事部,沒有任何輸出的能力,只慬在面試時刁難人,不知所謂,總之就是討厭;而市場策劃就是最慬得花錢的部門,幸好W並不是慬得花錢的女人。
 
記得,第一天上班看見她,老實說,已經有點被她吸引,皮膚白白,長長頭髮,彷彿有種不吃人間煙火的感覺。當我聽到她講粗口的時候,確實被嚇到,嚇到我的不是粗口的內容,而是「原來她是慬粗口的。」
 
有一次,午飯時間我沒有外出,打算在公司小睡片刻,W拍一拍我,然後跟我聊起來。
「喂,進展如何?」




「睡得還可以啦,不過被你拍醒了。」
「那不好意思啦,我怎想到已經兩時多你還在午睡。」
「明明你就知道做創作的午飯時間和你們不同,我們是二時才開始,你是在擾人清夢。」
「係啦係啦,擾你清夢是我不對。那廣告進展如何?」
「還可以,不過我需要多點公司活動相,你可以給我?」
「當然,過一會電郵給你吧。不如給你電話我,下次可以直接打給你。」
「你咪有我公司…等等,九三八七四五一六。」
回想起,我差一點鑄成大錯,我竟然想拒絕她抄我牌,好在回頭是岸,否則我相信這個決定比我割包皮的決定更錯。就是這樣,她就有我的電話號碼,我也有她的電話號碼。
 
慢慢地,我們開始熟絡起上來。




和她兩個人第一次睇的戲是里安納度主演的《華爾街狼人》(The Wolf of Wall Street),總覺得中文譯文很差,狼人通常都先令人聯聽到《X-Men》中的狼人。我一直也想約她去睇戲,為了讓自己不落於俗套,於是我就約她看一套像很有深度的《生命樹》,但事實上我連它說甚麼也不清楚。
「想看《生命樹》嗎?」
「關於什麼的?我有朋友說《華爾街狼人》值得一看。」
「《華爾街狼人》?我都想睇,我好喜歡睇里安納度的戲。」
「真的?不如一齊睇,你哪日得閒?」
「下星期二放工後?不過你要等等我,你知道我放工放七點。」
「Okay,到時再聯絡。」
和W第一次睇的戲就是一套有大量性愛片段的三級片,當然對一個正常男人來說,這套戲的場面只是普普通通,完全比不上波多野結衣。但是當你旁邊坐的是你心上人就很難說,如果,我說如果散場時我正在勃起的話,我相信情況會頗為尷尬。幸好沒有發生,否則可能未如願相戀,便要學習單戀。
 
第二套戲就是《那夜凌晨,我坐上旺角開往大埔的紅van》,都是三級片。雖同樣是,但三級的地方就和《華爾街狼人》完全不同,它只有少量血腥場面和大量粗對口,就被定性為三級片,老實說,真不公平,彷彿香港大部分人是不說粗口,明明最多粗口的地方就是最高級的辦公室,充斥著一群要扮作紳士的爛仔。




大家有聽過LMF(Lazy Mother Fucker)這樂隊嗎?當時有大量家長、音樂人等批評他們唱這些歌會教壞小朋友,等等,停一停,諗一諗。唱粗口歌是否就等於會教壞人而且意識不良呢,如果我們將一切與「粗口」有關的事物都定性為壞事的話,你就可以判斷唱粗口歌會教壞人;但是,我們又可否接受在某特定條件下,與「粗口」有關的東西是有它用處的。如果我們細心看他們的歌詞,會發現歌詞中不是「教壞人」的東西,或者別人口中的垃圾,它只是用香港最地道最有特色的語言來指出社會上的荒謬,可就是有一群擔心自己的荒謬會被人揭穿,所以進行抹黑。很可惜,我們的社會永遠都只能夠流於表面。清醒的人太少了。
 
我和W睇《那》一片時,之前已經和朋友看過,換句話說我是扮未睇過和W去睇。其實所有血腥同搞笑位我都知道在哪裡,但要強作不知道,就有點難度。
有兩幕,我比較深刻,不是因為劇情,而是W的反應:
第一幕是,林雪獨個兒駕著小巴出去時的情形,看著他一仆一碌的走路,聽著他半咸不淡的廣東話,和李燦琛的對手戲,都令我們笑得不亦樂乎,有時會面對面一起笑,有時笑到挨在對方身上。
第二幕是MK仔在雪櫃倒下來的情形,由於我已經睇過,所有驚嚇位、血腥位我都知道,所有我一直都等待著這個機會。嚇得W挨過來用手繞著我的手,而我另一隻手也順理成章的拍拍她的手,示意不用怕,這近距離的接觸,確會令人上癮。
 
之後有時我們聊天的時候,她都會取笑我們,說:
「不如我們以後都一起看三級片,好不好?反正之前的兩套戲都是三級片,你說好不好,哈哈…」
有時,不知道是她真的太過天真還是甚麼,她要明白,一個血氣方剛、正正常常的男孩子,百無聊賴的時候就是看三級片打發時間。W這樣問我,其實會令我胡思亂想,不單單想一起看。
 
我們一直都是保持著這種關係,不遠不近,在上班時我們會Whatsapp,有時碰到面會帶點幸福的笑一笑,但下班以後,通常都再沒有聯絡,對於我來說,找話題實在太過難。要和W見面或者傾計,多數都是在公司,從來未試過這麼想上班,簡直愛上工作,每個人到星期五都歡天喜地,我卻暗暗帶點唏噓,因為又要等到星期一才可以見到W,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之感。
 
到後來,我將看《100毛》的習慣也傳了給她,每逢星期四出版,上午看完後下午給她看,一起笑笑開心一下;之後有一次她病了沒有上班,第二天我夾了一包糖在《100毛》中一起給她,然後這又變成我的習慣,彷彿我們總會因為大家,而有著不同的習慣。或者我們都習慣這時近時遠的狀態關係。
 




因為她,我寫了〈曖昧〉一文。
曖昧是一種病 是一種慢性疾病
不會一下子奪去你性命
它會愈來愈嚴重 沒有藥能根治
 
曖昧是一種行為 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不會觸犯法律                                                                       
但你會膽顫心驚 它不會在大街 只會在小巷
 
曖昧是一種態度 是一種生活態度
似有或無 它是虛無縹緲的 它不能言喻 只能夠意會
 
曖昧是一種毒品 是一種令人依賴的毒品
令人難以放手 令人難以自救
它是不可一 也是不可再




 
曖昧是一種寄託 是一種精神寄託
帶你走進無人之境 走到精神上的烏托邦
它令你成為愛麗詩 能夠夢遊仙境
 
曖昧是一種責任 是一種不負責任
不用彼此間的承諾 離去也不用道別
它叫你最快樂 也叫你最心痛
 
在我離職後,和W聯絡少了,但並沒有太大影響我們的關係,可能兩三天才找對方一次,她會說說工作的趣事,我會講講我放假的節目。間中出來聚一下,有時還會一起打羽毛球。還去看了《小王子》的展覽,本身我沒有太大興趣,W提過一兩次,那就一起去吧,展覽比想象中小型,更可以說是寒酸,看不夠十五分鐘,我們就轉去吃飯,然後聊天聊了兩三個小時,彷彿大家其實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展覽為名,相聚為實,以解相思之苦。
 
有說:「革命是為著更美好的愛情。」
的確所言非虛,往往有抗爭和革命的過程中,「理想」、「夢想」、「將來」、「民主」這些名詞都有點抽象和不實在,當去到某一個階段時就會對自己所堅持的理念開始動搖,當然不是全部人都有這種情況,但無可否認有部分人是的。所以在爭取的過程中如果能找到實質可見的成果,會更令人有動力,而W就是我動力的其中一部分。
 由十月三日之後,我和W差不多每天都會在金鐘。起初未必是日日一起坐。到後水她放工後會自動看覺到來找我,連電話也不事先通知我一下,這可能叫做默契。不過,我沒有向她提過我搬了去劏房,因為不想她為這種小事分心。 日復日的經過。 坐在金鐘的夏愨道,由早到晚,時而看書,時而聽書,時而休息,彷彿在等世界褪色一樣,由彩色,變到灰色,可能最後只剩下黑白兩色,像我拍的相片一樣,黑與白。得我一個人好,或者有時和W一起也好,我都不記得經過了多少的日與夜、多少的夜與日,數數手指原來不過十多天,彷彿過了半載一樣。一個人的時候,其實也不算一個人,因為有村上春樹的陪伴,他的文字太特別,總令人想一口氣完成。 
我想我在經歷這輩子最浪漫的事。




在金鐘的夏愨道,每到午飯都會有一陣熱鬧,西裝畢畢的才俊、明豔照人的OL情侶都會選擇下來吃午飯。實在的,我也想不到原因何在。如果一定要有一個理由,或許是因為很浪漫。
一場本來不用發生的抗爭,一條本來車來車往的馬路,一個本來不該坐下的地方,可是在這時期,屬於「本來」的事情都變得「不本來」,亦即變得不平常。大家都知道坐在那裡,可能已經違法,卻偏偏更想坐下來,或者我們都被他人的「本來」抑壓得太久。
我們彷彿愛上這個地方。
這個令所有東西都變得不平常的地方。說白一點,這條夏愨道很曖昧,處於似是而非的路口。同時撮合了很多情侶,因為它的不平常傳大家都覺得這裡會發生奇蹟一樣的事情,幾乎變成大家的信仰一樣。一群有共同理念的人聚在一起,不是信仰的話,會是甚麼?
在香港,壓抑得太久,因為要賺錢、要搵食,我們沒有時和空。我們失去地方,失去感覺,而且太過於平淡。相反,因為這次,我們的創意回來,大可以看看據點的周圍,根本就是裝置藝術的展覽;我們尋回感覺,對別人對世界,有更闊的認知和眼界。
最重要的是我們正在冒險,試想想,如果你轉轉口吻,和你身邊的人說一口:
「雖然我不知道夢想的結果如何,但我就是想跟你一起冒險。」
嘩,浪漫到不行。因為以前,冒險這兩個字對我們太奢侈,連提也不敢提,但今次我們不只用口說,而且用行動正在進行中。
在同一個夢想下,肩並肩的坐著,那一刻什麼也不想,即使是對望的一個微笑,都已經盡在不言中。在一場不知多久的抗爭中,有點像楊千樺其中一首歌的歌詞「世界將我包圍,誓死都一齊」的感覺。
慢慢地,有一種不想這場運動完結的念頭,因為運動完結,就會變回從前,我怕和W也會變回從前,再沒有可天天見的理由,更怕會在記憶中被磨滅。記得《重慶森林》的經典對白:「如果記憶是一個罐頭的話,我希望這一個罐頭不會過期,如果一定要加一個日子的話,我希望是一萬年。」
讓我自私說的話,如果這場運動是個希望的話,我希望這個希望度遠不會破滅,若然真的要加一個日子的話,我同樣希望是一萬年。
 
「今天又要一個人吃麥記。」
「那找個會陪你捱麥記的女孩陪你吃吧。」
「請問你有無興趣吃麥記嗎?」




「呵,我昨天已經吃過,今天回家吃。」
「我又不是問你今晚,又問你之後,不用經常,間中就可。」
「考慮下先。」
「我知你會的。」
「那你即管看看吧。」
就是這樣,我經常一個人在練習一個人吃麥當勞,希望不久的將來,會有W有我身邊和我一起吃,不是捱;如果脆香雞翼餐便宜一點你說有多好,唉。
 
某天,和W在佔領的場區偶而碰上其中一個前度,我和她打招呼,可惜她沒有理會我,只望了我一眼,就和她拖手的男孩走過。W見到我的神情也沒有問太多,或者她不想打擾我的失落;或者是我想得太多,以為W會關心我。但我的失落卻讓我那天再沒有笑過。
 
那個女孩叫D。在我失去她的時候,我曾經以為她會是我這輩子的最愛,方大同的《黑白》是我經常唱給D聽的歌,當中有一句「你是我愛的女孩,最愛的女孩……」
每次聽到這歌,都會勾起唱給她聽的回憶,拖著她的手,抱得緊緊,感受雙方的體溫;最後一次唱給她聽,手不能再拖著,哭著唱,D卻已不在我的懷裡。不知不覺這麼多年,數一數手指,已是四年前,時間過得真快。我以為永遠會留個位置給她,永遠留在我心,但原來已經不再是那回事,這一次,我知道什麼叫做放下。
 
和W道別之後,她發了個whatsapp給我,然後我們聊了幾句:
「讓記憶有時去追,有時後退,有時昂然面對。」
「嗯,你知道她是誰?」
「不知道,但大體猜到。」
「也許相聚離開都有時候。」
「Take it easy.」
 
雖然感情不可以量化從而去量度多少,但我和W的關係有何進展,卻可以在我們離開金鐘的路程改變看得出,她多是步行回家,而我則雖然地鐵。我只知道和W好像愈來愈有默契和開始明白大家的想法。縱使我們依然不是情侶。
W是住在中上環地段的,至於實際住址是哪裡就不得而知,但她給我的感覺不是富家女,也最少是在中產家庭長大,為甚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因為我在她的facebook看到的,她讀大學時曾經去過西歐等地方交流,而我?最叻也只是到過北京大學作交流生而已。沒有猜錯,她的相簿基本上我全部都看過,而且還不止一次。都只怪想念一個人實在太苦,如果不自我調劑一下,很容易會痴線。
 
生活上,彷彿所有東西都有所限制,不論地域、工作、人生、家庭,就算是父母也好,都一定有各自的限制,總不能無限放大;好像一個正方形有多大都好,一樣有屬於的範圍,不能超出四邊均長的狀態,一旦超出它就不是正方形;就算你買的是私人住宅,那管得它的實用面積只有建築面積的七成多點,你仍然要將窗台發水和走廊的部份供完,但活動範圍仍然是那丁點,總不能將傢具放出走廊吧;大國掘起的中國,也不能超出你的勢力範圍,意圖收回己經不屬於你的台灣。這些都是我們頭腦上所認知的界限,世上所有東西都似具有條件性的限制,唯獨一樣,那就是想念。
 
初初離開金鐘時,我和她都會在Audi Hong Kong和印尼國際銀行間的路口道別,我就會沿路走回金鐘地鐵站的X出口,W就會繼續往中環的方向走;後來我們會繼續一直走,再沒有在那個路口說再見,會經過很多帳篷和一些大型的黃傘,有時我們會停下欣賞用粉筆畫在路面上的畫,碰巧見到栽種在路面的蘭花東歪西倒的話,W也會把它重新放好,直到過了干諾道中的美國銀行中心和AIA Central,說起上來干諾道中的路牌都被大家貼上「抗爭路」等的貼紙遮蓋了,以示我們正在走往民主的路上,去到昃臣街的路口,我就會向左轉往中環地鐵站的J3出口離開;再之後我們會繼續走經過和平紀念碑的大草地,轉入皇后像廣場花園,一直行到MANDARIN ORIENTAL前才向左轉過馬路,走在被CHANEL、Van Cleef&Arpels、Cartier和Parda這些外國勢力攻陷的的遮打道,在地鐵站出口說再見。
我覺得和W間形而上的感情可以用這段離開金鐘的路程來實質化,或者未有任何實質可見的關係變化,但最少大家都好像不捨得這麼快說再見和總想在這段路行得慢一點,擁抱僅僅屬於我們的時光。
 
有晚凌晨發了個夢後就再睡不著,習慣地找了W:
「剛夢到你,在柴灣和你牽著手散步。」
「我剛也作了個惡夢,很可怕。」
「放心沒事,再去睡吧,因為人生比惡夢更可怕。」
「那麼我睡醒就要面對你說的可怕人生?」
「就算是也不用怕,因為又只是另一場夢。香港遲點有摩天輪啦。」
「起好了嘛?」
「好像是。」
「其實我畏高。」
「不是太高,比我高點點而已。信我,真的不高。」
「不露天還好,海洋公園那種我真不敢。」
「有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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