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4的最後一天,也是我跟我女朋友Olivia相識的第七年,當年我們都是中文中文系的學生,志願都是成為一個作家,
不同的是,畢業後她真的成為了一名作家,我成為了準時上班不定時下班的白領一族,在一家廣告公司擔任文案的職位。

對了,我叫Jason,從小到大身邊不乏改同一個英文名的朋友,發現了一個慣例,叫Jason的通常都是又帥又聰明,
偶爾還有一兩個家裡還有點錢,集齊了高, 富, 帥三個特點,手下女兵如雲,
唯獨是我,長相普通,家境普通,值得安慰的是身邊有個善解人意的女朋友。

說說我女朋友Olivia吧,她不高,但155的身高在普遍80後的男生還是很吃香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80後的男生普遍身高都沒有很高,
反倒是現在90後的男生都高的跟韓國人一樣,時代進步了,大概連做奶粉的技術也進步了吧。
說回Olivia,她長得也不差,還有一雙不用戴”大眼仔”就很大的眼睛,


每次我們兩個吵架時,她總愛用她那雙大眼睛一直瞪著我,我就覺得我要投降了,怎麼連生氣時表情都那麼可愛,
但眼睛大不代表眼光好,好的話就不會選上我了吧,當年系上不乏競爭者,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選上我這木頭人。

記得三年前剛從中大畢業時,在畢業禮上,除了很普通的畢業公仔之外,我們都各自準備了禮物送給對方,
打開禮物時我們都笑了,因為兩個人送的禮物都一樣,是一支再普通不過的嘜克筆,
即使價錢不貴,但心意都收到了,總有一天,我們會成為自己想做的作家,用這一支嘜克筆,幫支持自己的書迷簽名。
然而她成功了,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