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宿醉了一天後,所有事情還要繼續。作為一位作家,最喜歡的事,當然是創作。但,最討厭的事,也是創作。
 
        「吼!」我試圖用這一聲,把所以的倦意都驅走。
 
        屋中四下無人,每次醒來都要面對這種混亂不堪的獨居生活,心裏多少也有些不願起來。
       
        作家說到底也是個表面風光的職業呀,除了比別人多了點空閒時間外,平日的工作也跟一般辦公室助理沒有甚麼差別,也是著了魔似的,手指不停地在鍵盤上急縱疾躍。
 


        每當手貼緊鍵盤,意味著工作又要來臨了。
 
        作家很喜歡去玩弄文字,尤如新聞工作者,能把有的寫成沒有,沒有的變成有。但新聞工作者沒有太多靈感上的阻礙,因為某某明星的感情事,也能讓他們寫上半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導致很多人疑惑,是否這世界只剩那位明星,導致經常出現這些沒有營養的新聞。
 
        但其實,作者很容易就被文字玩弄。每寫一本小說,故事的架構會先會腦海中建立起來,在寫作的過程再一步一步加以描述。可是,在創作的途中,總會有覺得時機未成熟的時候。譬如覺得角色描述不夠細緻,劇情交代不夠清晰等,都是我們經常遇到的問題。
 
        所以,作家需要無時無刻地去思考,並用自己的方法,記下生活中一點一滴,彌足珍貴的靈感。有時候,就因為缺乏一絲靈感,就停下手,寫不下去。任何作家,都會遇上這種問題,不管他有多麼高產。
 
        今天,經過宿醉後的一天,我又寫不出來了。有時候,寫不出來真的會浪費很多時間。或許就像大學生的報告,過了一小時,螢幕上就只寫上了姓名跟學生證編號一樣。
 


        沒有靈感,跟靈感用光,大概是兩碼子的事。靈感用光是爽翻、大滿足的,因為思想,已經透過文字,完完全全表達出來。沒有靈感是糟透的,因為這連思想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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