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調查
 
    深夜,有一個身型高壯,皮膚黝黑,留著短直清爽黑髮的男人在半山區的街道上奔跑著。他的腳步由始至終也沒有放慢過,反而愈變得急速。他奔馳的速度逐漸加快,完全沒有因為絲毫的疲累而減速。
 
    凌晨時份,街道上分外寧靜和冷清。一陣急速而響亮的腳步聲劃破了寂靜的街道,那是那奔跑中的男人所產生的。在深夜時分,室外寧靜得連心跳聲也能聽見;在這種詭異和黑暗的氣氛下,就算是一丁點微小的聲音也能驚嚇普通人,令他們害怕得魂飛魄散。
 
    夜裡,偶爾也會有車輛飛馳所發出的聲音,在日間這種聲音已是司空見慣,在室外這種聲音仿佛讓人覺得不存在,因為日間街道上的嘈雜聲太多,除了車聲,還有路人所發出的聲音,交通燈聲等等,在擠逼的街道裡,太多的聲音反而令人的聽覺麻木,聲音在人們的心目中已經變得不存在。
 
    但是,夜間的寧靜,令夜裡行駛在地上的車輛變得格外突出,雄厚而響亮的引擎聲劃破了寧靜的夜空,令黑夜裡的一切變得不再孤獨。
 




    此刻,一個男人正在奔跑著,他的步伐打破了黑夜的沉默。
 
    他無視身體的疲累,不斷加速,他的雙腿的肌肉早已超出負有了,他很想停下稍作休息,但他不能這樣做。
 
    因為大海有危險,他要飛奔去拯救他。
 
    ──大海,你要支持著!
    ──我很快就會趕上來。
 
    那男人的心情忐忑不安,不斷地擔心著大海的安危,自從他收到那段電話錄音後。




 
    那段電話錄音的內容如下:
 
    「可憐的傢伙,害怕得走不動了嗎?」
 
    「你應該很清楚自己幹了些什麼,我是來暗殺你的。」
 
    「啊!不對!這不能稱之為暗殺,就憑你這般質素的傢伙,不能用上『暗殺』這字眼,這應該是『虐殺』。幹掉沒有還手之力的弱者和螻蟻不是『虐殺』是什麼呢?」
 
    這是一個既陌生又低沈的聲音,這把聲音令人感到不適,聽著這男子的聲音,會有一種發冷的感覺。




 
    「混蛋!你究竟是誰?為甚麼要纏著我,我有甚麼地方得罪你?」
 
    接著是大海的聲音。然後那陌生男子繼續說話。大海與那名男子互有對答。
 
    「我們只是做一些一般人不敢做的事而已。」
 
    「一般人不敢做的事情是殺人嗎?你有甚麼資格奪走他人的生命?」
 
    「殺人的資格嗎?因為我擁有力量,我不會理會事非對錯,我只會運用我殺人的能力,制裁也好,報仇也好,其他的一切甚麼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我眼中只不過是螻蟻,甚麼也不是,你在等待的只有死亡。」
 
    「我不清楚你經歷過什麼,但你無資格剝奪人的性命,你一定是錯!」
 
    「對與錯這個問題你還是到另一個世界再自行思考吧。」
 




    「唦唦⋯⋯唦⋯⋯呯⋯⋯」
 
    剎那間,一些類似掙扎和打鬥的聲音突然響起,正信的不安感以幾何級數不斷上升。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正信在這疑似打鬥聲的剎那聽見揮刀的聲音,可是那刀刃劃破長空的聲音實在是極度微細,希望那只是正信的多疑導致的幻聽,不會是真實的情況。
 
    然後,打鬥聲忽然停止,那怪人喃喃自語,可惜聲量太細,正信聽不到他說甚麼。
 
    經過一會兒靜止後,衝撞的聲音突然出現,似乎打鬥再次展開。
 
    「你⋯⋯竟然⋯⋯是⋯⋯」
 
    大海以微弱、驚雅和顫抖的聲音說出這句話,正信此刻不知道,這是大海生前的最後一句說話。
 
    「噗咚──」
 
    緊接著,便是物件倒地的聲音,此段錄音就此結束。




 
 
    正信一邊奔跑,一邊思考著剛才那段電話錄音。大海究竟發生甚麼事?他有危險嗎?
 
    正信除了氣喘之外,他的腿部已經快撕裂了,可是他繼續以他有生以來最快的速度奔跑著,那怕是天崩地裂,都不能阻止他,因為他必須以最快速度到達大海的住所。
 
    三分鐘後,他終於到達了。那是一坐新式樓宇,是香港某地產發展商剛剛興建而成,購入地皮只不過是一至兩年前的事。那座樓宇極盡氣派奢華,完全是富豪土豪名人,有權有勢的人的居所,單位呎價以萬元起跳,絕對是大部分香港人窮一世之力也未必能夠擁有的起大型豪華貴價住宅。
 
    正信立即從樓宇的正門衝入內裡,原本那正門入口是需要輸入密碼才能打開的,正信不知道密碼,理論上是不能入內的。但事態緊急,必須用非常手段,正信毫不猶豫,猛力地拍打那厚厚的玻璃門。
 
    拍打玻璃的聲音響透了整個半山區的夜空之上,如果正信附近有行人的話,必定會被這透徹的拍打聲震懾。
 
    樓宇內的保安終於按耐不住,他打開正門,想看看究竟發生甚麼事情。
 
    保安看見正信焦躁的樣子,心裡相著的,一定是忘記了樓宇密碼無法入內的可憐人,或者只是普通的訪客,兩者必定為其一。




 
    保安看似大概知道答案,但他還是巡例問了正信一句。
 
    「你是訪客嗎?哪層哪室?貴姓?要探誰?還是只是忘記了密碼?」
 
    保安不斷提出問題。
 
    正信突然從褲中口袋掏出了一件物品。這是一件長方形,像牌的東西,它拖著了一條帶子。正信將這東西遞向保安面前。
 
    「我是警察,我現在要上13樓B室進行調查。」
 
    正信在保安面前自稱是警察,說畢這句話後,他飛奔到升降機門前,按下按鈕,升降機門徐徐打開,他進入升降機門,然後升降機門徐徐關上。這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這一連串動作快得像頂級籃球運動員帶球穿過防守球員一樣,流暢之餘,完全沒有一絲停濟和生硬,毫不猶豫地勇闖敵人的防線,將球帶入禁區,然後入樽。
 
    保安看見此情此境,完全不知道應該要怎樣,而他在剛入職時所熟讀的保安守則也沒有教導他要如何應對這種情況。這情形對於保安來說,仿佛是電影情節一樣。試想像一下,有一個人,從外表上來看,他只是一個普通人,但其實,他是一個警察,他穿著便服,正在執行任務。當所有人看見他,以為他只是一個普通人,和你我完全沒有分別的時候,他發現了要追蹤或逮捕的對象時,他便會向在場的所有普通人表明身分,他會從口袋裡拿出警察委任證,然後會說出「我是警察,我現在懷疑你乜乜乜,請你跟我們回警暑協助調查」云云,總之是港產警匪片的公式劇情。
    在此之前,那名中年保安,在漫長的幾十年人生當中,從未試過如此近距離看著一張警察委任證。保安看見的是一堆字,一張相,僅此而已;在保安眼中,那名年輕男子在伸手將委任證遞到他面前,直至收回,前前後後都不到一秒鐘的光景。




 
    正信遞出委任證可能只是一個反射動作,他不會明白,在如此短促的剎那間,其他人是不可能看得見證件上任何一隻字,雖然他沒必要讓其他人慢慢地看證件上的內容。正信只知道──時間緊迫,快到大海的所在,看看發生甚麼事!
 
    在此之前,有必要簡單地介紹一下正信這個人,因為他自稱是「警察」。
 
    沒錯!其實,他真的是一名警察,而且是一名年輕的高級督察。
 
    正信,全名衛正信,33歲,職業為高級警務督察,23歲警校畢業,加入警隊。他大學時修讀社會科學,加入警隊兩年後,便被高層提拔,調職到刑事偵輯科。在職其間,他曾破獲多宗欺詐和謀殺案,令他在警隊聲名大噪,被喻為是警隊裡最有前途和最能幹的年輕警官。現職於總區重案組。
 
    正信到達大海住所門前,他焦急地拍打木門,並不斷在門前大叫「大海,快開門!」
 
    清脆的敲門聲響遍了整個樓層,急速而節奏混亂,正信咆哮的聲音仿佛能震撼整座大廈。可是,門內仍然沒有任何回應正信的聲音,或木門完全沒有被打開。過了一會兒,門內仍然沒有動靜。
 
    正信非常擔心大海的情況,他知道屋內沒有任何動靜,他已經不能再繼續等下去,他唯有硬著頭皮,身體退後了一小步,試圖以身軀破門而入。
 
    正信的身體與門前已經有一段距離,他蓄勢待發,雙腳蓄力,在門前靜止了,一動也不動地準備和調節身體,以發揮最佳的力量,一擊破壞木門,入內解救大海。
 
    他雙腿的力量由腳尖傳到腳踝,由腳踝傳到小腿,再傳到大腿,大腿至腰,再到肩膀,不斷地收集力量,肌肉達到最放鬆的狀態,務求將全身所有的肌肉力量一次過爆發出來。
 
    正信已經準備就緒,靜止到發動之間只是0.1秒之間的事情,肌肉已經儲存足夠的力量,由極度放鬆至極度崩緊,柔軟的肌肉剎那間提升至最高硬度,力量如水銀瀉地一觸即發,一次過釋放出來來,前前後後都只不過是微秒之間,常人的眼睛根本沒有辦法捕捉如此細微而快速的動作。
 
    夾著助跑之姿,正信將所有力量一次過爆發出來,腿部發勁,身體微微傾前,右肩擺向最前面,以至令身體些微地向左側了一邊,正信以這樣的姿勢,畢直地向木門衝撞。
 
    剎那間,正信的右肩已經接觸木門,他助跑的衝力,全身肌肉的力量,在右肩觸碰木門的一瞬間,一次過從右臂釋放出來,力量足以令木門粉碎。
 
    正信撞破木門,木門的碎片頓時向屋內飛,正信因衝力太大而向屋內踏了幾步,最後正信急速剎停。
 
    正信在屋內第一眼看見的,不是千呎豪宅內敞大的空間和華麗的裝橫,也不是極度氣派的佈置,而是地板上一部分被染紅的地方。
 
    一個人倒卧在血浴之上,以那人為中心的地板已經變成一湖血海,那人仿佛浮在血海之上,一動也不動。
 
    「大海!」
 
    看見此情此境,正信不禁大喊。除此次外,正信可能甚麼也做不了,可能一切已經太遲了,已經無法改變眼前的事實。正信只能經由大喊來釋放抑壓已久的不安和悲痛之情。
 
    正信走近大海的屍體,大海大字形地倒卧在地上,衣服染滿了血紅的鮮血,地板佈滿了血跡。雖然大海倒下了,但從他臉上的表情和眼睛仍然敞開的情況來看,他死前的一刻表現得十分驚訝和恐懼。
 
    大海死了!
 
    正信近距離的觀看著大海的屍首,他已經認清事實,他的摯友已經死了,而且死於非命,被人謀殺。
 
    正信此刻抱頭痛哭,眼淚如水銀瀉地從眼睛流出,一發不可收拾,他的內心只有悲傷和自責。
 
    他責怪自己,為何不早一點來到現場,這樣可能會阻止事情的發生,這樣他的摯友便不會死亡⋯⋯他現在非常痛苦。
 
    不過他明白,他不能再繼續這樣自暴自棄下去,他現在必先要重拾心情,否則大海在天堂看見他這副落魄的模樣,必定會憂心。
 
    此時正信想起了那段大海發送給他的電話錄音,想必那時大海將那段錄音交給他的目的除了是想要得到求助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希望正信找出殺了自己的兇手!
 
    原本當正信看見大海的屍體後便雙膝跪地,抱頭痛哭;此刻,他不再伏在大海旁邊,堅毅地站了起來,抹乾眼淚,強忍著悲痛之情,用力握緊拳頭,指甲快要嵌入掌心肉裡,握得快要流出血來。此時,正信雖然沈默不語,但他的眼神變得異常銳利,一團火焰正在他眼睛不斷燃燒,仿佛正在燃燒些甚麼似的。
 
    正信看著大海的屍體,沈默的他仿似領悟了甚麼似的,徐徐地道:
 
    「我一定會逮捕殺你的兇手,為你報仇。」
 
    這句說話,充滿了堅毅和決心。正信決心要捉拿殺死大海的兇手,為好友報仇,這也是身為一名警察的責任,不讓兇手消遙法外。
 
    但正信此刻沒有預料到,這件事遠比他所想像的要複雜,他已不知不覺間墜入了一場驚天動地的陰謀,一場大得他無法想像的陰謀。
 
    正信的人生將會發生重大變故,這將會是顛覆所有常理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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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寧靜的晚上,中西區的街道與往常一樣,車輛不是太多,街道上鮮有行人的蹤影,因為所有人都在家裡睡覺休息,不會無緣無故在夜䦨人靜的街道上瞎逛,除了部分需要夜間工作的人,例如保安、便利店店員、司機等。
 
    為了生計,他們必須要在夜晚甚至凌晨工作;無論他們怎麼疲累,也不能回家睡覺,他們必須要支撐著快要崩潰的肉體和精神,為的只是自己和家庭的微薄收入。
   
    他們不能作出選擇,他們只能為了五斗米而卑躬屈膝,苟廷殘喘於劏房之內,因為他們生活的地方是一個名為香港的城市。
 
    他們只要一天還在香港,他們便不能作出選擇。
 
    雖然他們的生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沒有任何轉變,但今天,一件驚世駭俗的事情在卻中西區內發生了。無論是居住在中西區,或是在中西區內工作的人,知悉後無不提心吊膽,惶恐不已。
 
    一名居住在半山的富二代被謀殺了,那名富二代的名字是吳大海,他是正代建設集團主席吳石凱的獨生子。正代建設集團是香港四大企業之一,主要業務包括地產、建築、零售等,是一個經營多項產業的企業,收入來源極廣,股價每年持續上升,是一個規模龐大的企業,據聞它的市值超過三千億港元。
 
    集團主席吳石凱的個人資產高達一千五百億港元,而他只有一個兒子,即吳大海,吳石凱的妻子在大海年幼時已經過身,他之後沒有再婚──即是說大海是正代建設集團的雖一合法繼承人,他除了能繼承整個集團,更坐擁他父親超過一千五百億的財產。
 
    吳大海身長約178公分,不太瘦削,也不太肥胖,中等身材。雖然沒有太多的肌肉量,但身型均稱,沒有肚腩等脂肪贅肉,是一名標準的成年壯男。大海此等身型,無論穿著何種衣服,也格外好看。加上他眉清目秀,擁有圓圓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樑,絕對稱得上俊俏。他白皙的臉龐,優雅的舉止,突顯他那貴族豪門的身分。總括而言,他英俊、年輕、富有,完全是女性心目中理想的對象,是她們心目中的首席男神。
 
    但上天是公平的,祂不會平白無故創造一個完美無瑕的男人。祂賜給大海所有人夢寐以求的東西,但卻奪走了每個人都珍惜的事物。
 
    上天奪走了大海的性命。他年僅33歲便與世長辭。
 
    他的死,揭開了所有事情的序幕。
  •  

 
    凌晨一時十五分 案發現場
 
    吳大海位於半山的住宅面積達千呎以上,在香港這個居住環境擠逼的地方已經是屬於超大型豪宅,令絕大部分的香港人羨慕不已。大海是單身人士,大學畢業後獨自搬了出來,沒有與家人同住。即是說,大海他一個人,獨自居住在一間千呎豪宅,這絕對是大部分香港人窮一生之力也沒可能辦到,或許這根本上是所有香港人的夢想。
 
    由於大海居住在千呎豪宅,很多人以為他的居所必定是富麗堂皇、金碧輝煌,家中有很多精緻的擺設,有華麗的天花吊燈,有充滿中國風的茶机,有奪目耀眼的超大型紅色地毯⋯⋯盡顯生活態度。
 
    事實是,大海家裡出乎意料的空空如也。
 
    很多人也以為有錢人的房間必定有一個大型實木書櫃,塞滿了書藉,充滿書卷味;房間必定十分整潔,充滿氣派。
 
    真的很遺憾,這完全是普通人的錯覺。
 
    事實是,大海的房間一本書也沒有,而且十分凌亂。他起床後從來也不會把床鋪摺好,房間地上充斥著各種雜物和垃圾,有紙皮箱、手提電腦、紙巾、報紙雜誌、鞋襪衣服、髮臘、電風筒⋯⋯總之日常生活有機會接觸到的物品,都有可能在他的房間地板上找到。
 
    從大海的房間可以得知,他的性格是如此隨便,不怎樣注重衛生和整潔,也得知他的生活可能十分靡爛。
 
    大海的外表是高貴的公子哥兒,內裡卻如此邋遢,如此不堪入目。果然人不可以貌相。
 
    可憐進入大海房間裡搜証的警員,不知道他們第一眼看見大海的房間會有甚麼感覺?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因為房間太嘔心而草草搜索了事?
 
    另一邊廂,客廳的空空如也,可能反映出大海喜歡簡單,不喜歡動腦筋思考如何擺設,是一種怕麻煩的表現。
 
    由此可見,財富和生活品味不一定是成正比的。
 
    此時,客廳正中央正放著一個細小的綠色帳篷,帳篷周圍的地面上染上了一片片血紅,散發著陣陣腥臭味。
 
    帳篷裡,自然是大海的屍體。
 
    大海屋內已經企滿了十多名警員,他們都是接報到場搜証。他們有的在房間,有的在客廳,有的在廚房,有的在廁所。這樣的陣容,似乎想進行地毯式搜索,可見這宗謀殺案的嚴重性;也可能只是因為居所太大,不想遺漏任何一處,所以才派出大量警員搜索。
 
    而門口則被幾條藍白相間的塑膠條擋住了,警方已經將案發現場全面封鎖了。那門口只有門框,卻沒有木門,因為那道木門已經被正信撞飛了。正信當時異常焦急,甚麼也不理便破門而入,那道門被撞飛至距離門口數米,因衝擊力太大,竟然被攔腰撞斷兩截,兩截斷門的相距甚遠,有兩至三米。木門被撞飛,斷開兩截,然後著地,木屑和木碎散落地上。
 
    如果不加以說明的話,警方會以為是兇手破門而入行兇。
 
    此刻正信也在屋內,他正以督察的身分指揮著各警員進行搜證。
 
    正信其實是以休班警員的身分到達兇案現場的,在這單案件當中原本他的身分其實和普通人沒有分別,加上上級打從一開始根本沒想過委派正信接手這宗案件,所以理論上正信是不能以督察的身分指揮在場警員。
 
    他能夠處理這宗兇殺案,是因為他向上級自動請纓。
 
    當他看見大海的屍首,他便誓言旦旦,發誓幫他的摯友大海報仇,他想將兇手繩之於法,這亦是他身為一名警察的覺悟。他心想一定要親自為大海做些甚麼,他不想假手於人,他想親手抓拿兇手,這亦是他唯一能為死去的摯友所做的事情。基於與大海的情誼和身為警察的責任,他決定緊急聯絡上級,主動向上級請示接手此案件。
 
    理論上正信的請求是不會被允許的。
 
    首先正信與被害者是朋友關係,警隊為了避嫌,或避免利益衝突,通常都不允許警員參與與自身有緊密關係的人所牽涉的案件,例如親人、朋友、情人。其次,警隊辦案是有程序的,上級發放的指令下屬必須要跟從,下屬不能要求上級怎樣做,所有事都有規有矩,豈能容許你隨便一個電話就改變制度,想接甚麼就接甚麼案件?
 
    但凡事總有例外。
 
    上級經過深思熟慮和精密計算後,決定破例讓正信接手此案件。警方作此決定其實考慮了兩個因素。
 
    首先,正信在警隊頗為出眾,他年紀輕輕,便當上了高級警務督察。在他短短十年的警察生涯裡,他所帶領的偵查小隊曾破獲多宗謀殺案,一些多年未被偵破的懸案在正信的調查下竟然逐一被解開,例如葵青貨櫃碼頭藏屍案、深水埗小學生連環謀殺案、和2010年多宗藝人離奇死亡的案件等。正信頭腦聰明、作風大膽、細心求證的風格在警隊裡人所共知,他戰績彪炳,多次獲上級提拔。上級此次讓正信負責此案,可能是看中他的往績,深信以他的才智,能快速破解此案。因此當正信毛遂自薦時,上級便破例答應。
 
    其次,在警隊高層的眼中,正信是充滿利用價值的,他們想好好運用正信這顆「棋子」。近年,因為那個不成材的前警務署署長,令警隊聲名狼籍,在網絡上不時有網民稱警察為「警犬」、「黑警」,警隊的形象跌至谷底,普通市民已經對警察存有戎心,不再信任,甚至盡情恥笑警察,對此警隊高層深感侮辱,顏面盡失。為了挽回聲譽,高層們無所不用其極。
 
    剛巧,這宗謀殺案發生了。
 
    高層相信,如果警方能快速破解此案,然後大肆向公眾吹噓警方極速破案,辦事效率高,警惡懲奸等正面形象,警隊的聲譽便會有所轉變。正信帶領的小隊在警隊中破案率奇高,正好適合擔當此任務。
 
    這種方法可能成效不高,甚至有機會被公眾悉破,導致反效果。但高層們仍然兵行險著,可能因為他們心高氣傲,手執公權力,不容許自己的顏面受損。
 
    但事實是,只要警隊繼續偏坦建制,為權貴服務,欺負一般人的話,無論警隊做任何事情,也不能令公眾信服。況且名聲一旦被摧毀,並不是一時三刻便能恢復,受損的聲譽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久才能復原。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但高層們似乎不明白這點。
 
    機於種種原因,正信被高層們選上,擔當「棋子」。當然,正信為人憨直厚道,根本不會明白高層們的陰謀,而高層們也不會向正信解釋他們的計劃。而正信也沒有興趣知道高層們在想甚麼,就算知道,也不以為然,因為他在意的只是將殺死大海的兇手拘捕,為大海報仇。
 
    此外,正信只有七天時間破解此案。雖然高層們破例讓正信調查此宗謀殺案,但對於警隊來說,這仍然是不乎合規定,加上警方要以極快速的時間破解此案,以達成高層的計劃,否則調查時間一拖長,便徒勞無功,甚至有機會被大眾冠上「低效率」、「零破案率」等名目,聲譽會再進一步下滑。
 
    如果正信不能在七天內破案,負責此案的正信將會被換掉,由其他探員接手此案。
 
    因此,正信能親自捉拿兇手,親手為大海報仇的時間,只有七天。
 
    七天內,能破案嗎?我們不知道。我們只知道,這七天將會極度兇險,正信必須使出渾身解數。這將會是正信在這十一年的警察生涯裡遇上的最大挑戰。
 
(第二話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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