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誰是你的初戀情人
 
  兩個月時間沒見面,我和俊林之間的距離不再像從前。我們就像對從前的一舉一動感到尷尬似的。俊林可能實在是捨不得失去我這位好友,所以決定送我一個完美惡作劇,修補我們之間的裂縫。But sorry, i don't think it was fun.
 
「你在幹什麼?」
「哈哈!」
 
當我看見我書包內所有東西都散落一地時,實在難以冷靜,這次我真的非常生氣。這次我沒有心軟了,我不再像從前一樣捨不得憎恨這個人。我無奈又帶點失望地對俊林說「哈哈?你不要再這樣幼稚好嗎?」別以為我這樣贈他一句便罷手了。在每個故事裡,沒有revenge,故事是不會精彩的,所以我選擇「還手」。我怒氣沖沖地將他的書包扔到垃圾筒裡,然後我因為在做完這件事的下一秒便感到後悔,所以那種無地置容的感覺逼使我不得不離開那個班房。
 
在我離開俊林的世界前,我沒有跟他說再見。
 


如今經已陷入僵局,大概俊林和我的關係在這一輩子裡也無法挽回了。所以我明智地決定不要再喜歡俊林了(我認為這是最具建設性的決定)。在學習「不再喜歡俊林」的過程中,當然會覺得很折磨,但我深信時間能沖淡一切,最終也應該能夠達到對俊林完全死心的效果。
 
要對一個人死心並非一朝一夕能夠達成的事情,我們要循序漸進,讓我們身心漸漸適應你的生活裡再沒有這個人。總結我的個人經驗,要忘記一個人其實並非想像中那麼困難。首先,你要在心裡記住兩個或以上的男人。然後,毫無目標地四圍flirt。最後,如果你能夠喜歡路人甲乙丙丁,便代表距離成功對一個人死心不遠矣。
 
我就是成功的一個例子,在消失在俊林的世界之後的一百天,我戀愛了。雖然俊林未能成功地成為我的初戀情人,但是一切已不再重要,因為現在我愛的人不是陳俊林,而是林志豪。
 
我和俊林曖昧的故事完結了,故事沒發展到哭哭啼啼的地步,該是很失望吧!接下來是我和志豪「幸福」的愛情故事,放心,每段愛情故事最甜蜜的時期是曖昧,正式交往後定必會發展到哭哭啼啼的地步,我和志豪的故事和全球愛侶的故事一樣,也是有笑有淚的。
 
說到我和志豪的相識,也是挺戲劇化的。我們在一次獨自出走的旅程中相遇,然後關係迅速地發展,並在相識後第十四天正式交往。那時候,志豪說他對我一見鍾情,而我也在看見他的第一眼便對他產生好感。
 


我們第一次約會那一夜,志豪遲到兩分鐘,我在天后站出口靜靜地等候著志豪,等著他在人海中漸漸出現。
 
他成了第一個牽著我的手,帶著我在維多利亞公園內遊走的人;他也是第一個在我不經意之際,奪去我的初吻的人;他是第一個對我說「我愛你」的男生;第一個說「我養你」的人。
 
他是每一次約會,他都會給我買最美味的東西;每一次道別之前,他都會先給我聽一首歌曲才會離開;每一天,我們都要不斷給對方發無限的短訊;每一夜,我們都要「煲電話粥」兩小時,再花半小時跟對方說晚安。
 
他成為全世界第一個愛我的人,也成為第一個拋棄我的人。他沒有留下什麼訂情信物給我,所以我也不用花時間去扔掉他送給我的東西。但是他殘留的餘溫,我還記得起。即使不再溫暖,但你會記得那曾經有過的「溫度」。
 
「親愛的,今夜我送給你這一首歌。」
 


我和志豪的最後一天,在那一首歌的旋律下結束。
 
那一夜,是炎夏裡最冷的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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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0AiiOwfg
 
What? Are you kidding me? 這個曾經被我深愛的人,竟然選擇拋棄我!我深信,這必定是他一生中下過最錯的一個決定。像我如此完美的女子,也不好好珍惜,反而選擇拋棄的人實在有眼不識泰山。可是,若果志豪當初沒有還給我自由,這個故事根本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