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事,就像是一個里程碑。從前平淡的生活,頃刻起了很大的變化,無論是那一方面。

我在公園多待了一個多小時,終得也要有個落腳點。我跑到了墨的家,先把她安慰好,然後打算到旺角,找一間供內地自由行客人租住的那類公寓,先過一晚再打算。

墨有表示過,我可以在她的家留幾天,但我拒絕了。

在一片凌亂的節奏裡,我不想留在一個,隨時會有敵意的人到來的地方。

「我擔心你呀。」臨走之前,墨摟著我說。





「放心啦,我搵到個地方就俾電話妳。」

「小心啲呀。」

拿著細軟走在街上,我有點徬徨;從來沒有租過什麼公寓,等一下我應該怎辦?

人家說「識字不如識人」,這一類古今流傳的名言總有它的道理。在我的頭快要炸掉時,幸運之神來打救我。

「純,阿七呀。喺邊呀?消夜啦。」





「哦,好呀。」

別相信坊間報紙內那個陳七的花花公子形象,其實平常陳七是最經常找我吃飯的隊友,每天不是練球就是呆在家打遊戲的他,其實很有宅男的氣質。只不過跟墨比較起來,我還是比較想跟她去吃飯,還好陳七沒有忘記我。

男人飯局一般不用說什麼,幾杯啤酒的酒精催化下,我很快便把家裡的事向他如實分享。

「純,去我屋企住啦,平時又可以一齊練波。」陳七向我提出,我沒有想過他會仗義到這個程度,就算是個極好的提議,也總得彆扭一下。

「好似唔係太好喎,阿嫂有時又會喺度。」





「得啦,你又唔係同我訓,就咁話啦。」

陳七搭搭我的肩膊,有時男人們的事情,就是這樣盡在不言中。

我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始了我生活上的改變。在陳七的家裡作客,一住就住差不多是三個月的光景。

這三個月來,我在南華會已經打上必然正選,和偉豪和陳七也愈來愈合拍,外界稱呼我們為「南華三劍俠」。只要有偉豪作後衛,我當中場跟陳七做攻門這條「黃金軸心」上陣,南華會的勝出率便高達八成。

而且,球迷間對我入選香港隊的呼聲,已經愈來愈高。香港隊領隊金判坤先生也曾經不止一次表示過,有一直留意我的表現。

事業來說,我可以說是愈來愈順暢,跟墨的關係也一直保持著平穩,只是她在社福機構的工作,好像不太順心。跟上司之間的隙縫,是她的前進的阻礙之一。

轉了當社工的真頁,最後竟巧合的跑到神託會工作,所以他已經跟墨成為了好同事和好朋友。

至於我的家…我已經三個月沒有回去,家裡的情況,一直是靠大哥跟我溝通才得以瞭解。自從那一次吵翻之後,大哥說阿爸差不多每天在外邊跑,連阿媽也不知道他走到那裡。





大哥跟大嫂經常回去跟阿媽食飯,但阿媽從來沒有提起我,也沒有跟大哥問起我的情況。事隔三個月,我也很後悔自己那一晚的衝動,有很多不應該去做的事,不應該說的話,我本來就可以留待更好的時間才說。

但我不敢回家,我知道就算阿媽原諒我,阿爸也不會跟我說話。既然我出現,會再一次令阿媽難做,倒不如我不要出現在他們的眼前就好了。

在我的心裡,這只是暫時性的事,我想自己的事業有更好成績,才跟她們分享我的所有。

這三個月,跟墨一起的時間是最快樂。我們去過一趟泰國旅行,那幾天很放鬆,很難得。有時候想起來真諷刺,人生在世竟然連放鬆這麼簡單的事件也要花很大的氣力,還加上碰到對的人你才可以擁有這感覺。

有一天,墨向我提出,跟我到澳門走一趟,她想帶我見她的父母。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