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耿於懷》
 
  有沒有做過一件事,讓自己經常內疚不安,甚至焦慮,常常牽掛在心?由於認為那件事是「錯事」,自己於心有愧,於是耿耿於懷。
 
  在愛情當中,這原理也許相差不了多少。多少人嘴邊還哼著「難道沒練習太耐,感覺都追不回來」?曾經愛得刻骨銘心,如何肯忘?
 
  「不可一樣愛慕她」,這是一種執著,病態的執著。愛新多於舊,似貪新忘舊,對自己的一種道德批判。如果能夠輕易淡忘舊愛,那就是愛舊人不夠深,那時候種種山盟海誓都如泡影幻滅,於心何安?但同樣地,你對新愛不夠舊愛情深,你何不同樣地虧欠了新愛人?
 
  不少人對初戀執著,希望一談戀愛就可以直到結婚,世上有多少人是這樣?不經歷過對與錯、愛與恨,哪裡找到個適合自己的人?(雖然我經常是以自己適合別人為前提去談論感情事)
 
  不肯放低舊情往事,停滯不前,乃因於心有愧。你覺得對前度不夠好,於是他離開你。你想要補償,卻不知道怎麼辦好,於是放不開胸懷去愛人,以自己還深愛他作為藉口;當然,你可以依舊深愛他,假設不是你提分手的話;但這樣,就是你不甘被撇下的心理,你認為自己有哪一點及不上新對象,於是咬牙切齒,裹足不前,想要證明自己其實更加好。




 
  只是對方已經遠去了,你還在原地跪拜哭求,又有何用,他已經聽不見你的聲音,想必你的容顏也在他腦海消逝,就連你的體溫也轉為新情人的體溫了。耿耿於懷,又有何用?你可以追逐他的影子,尋找與他相近似的人,這是你「喜歡對象的特質」,你沒有把任何人與他重疊。只是你喜歡的特質,在某些人身上亦可發現。
 
  沒有哪個鎖會鏽得不能開,只在於你願不願意再一次敞開心扉,讓人住進你心坎裡。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