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三個地方
問得差不多了,亦沒有甚麼可以做,我和張家利也走了出去。警員和辦公室負責人還在接待處,兩人各自按自己的手機,也沒有對話。還好有自己事做,否則只怕又來口角了。
警察見我們出來,先問道:「有沒有甚麼事發生?」事情是有的,不過不如他想像,我答道:「有一隻鬼在吸收那些能量。」
負責人聽罷皺眉:「你是說,我們辦公室鬧鬼?你千萬別說出去!」我當然知道他是怕辦公室價格下跌:「人家等你們下班了才來,而且吃光這裡的能量後,就會到別處去。說到鬧鬼,哪裡沒有鬼的?」
他說了一句話,令人很難反駁:「知道是一回事,流傳是另一回事。一個地方沒有傳聞,就算明知道會有鬼進進出出,別人都會當作沒有鬼。但一個沒有鬼的地方,起了鬧鬼傳聞,其他人就會不理證據堅信有鬼。斐短流長,甚於事實呀!」
想不到他為人市儈,但說話很有道理,我就答應了他不說出去,再問警察:「那隻鬼說之前還有一個地方充滿這種能量,你知道嗎?」那警員想都沒想就答:「不知道,在我這個警區中,只有這兩個地方發生同類事件。」
問不到其他東西,也沒有辦法,我們只好離開了。

我和張家利先吃晚飯再回家。回到家裡,第一件事是整理今天的事件。
「這麼強的能量,它都可以吃個清光,真恐怖。」張家利還在想着那隻吸能量鬼,這次可說是第一次栽在鬼手上,令她心有餘悸。




我當然看得出那隻吸能量鬼有心嚇她給她教訓,但不我說穿,一邊拿出紙筆來,一邊說:「還好它沒有對你做甚麼,吸了這麼多能量,一拳就足以打散你三魂七魄。來吧,我們先總結今日的事。」
不料我這樣說,反把她嚇着了。我望定了她,說:「我還以為你天不怕地不怕,原來怕鬼。」這時她卻即是有反應,搖搖頭:「不是怕鬼,而是怕沒有方法應對這些事件。我用各種方法都對付不了這種鬼,萬一將來真的要收伏它,就不知如何入手。」
還好不是怕鬼,否則她注定做不了安魂師。我向她說:「其實是有方法的,不過要一步一步來,現在你還只能學基本的東西。」還以為張家利想多討論,想不到轉話題轉得很快:「你說要總結今日的事,怎樣總結?」
倒是我預備了一番勉勵的話,現在說不出來,惟有跟着話題說下去:「唔.......好,今天我們去了第一個地方,是充滿能量的地方。第二個地方,過去也是充滿能量的地方,現在能量已被鬼吸乾。兩個地方都是同一區,但處於不同大廈,樓層亦不同。」
她拿出地圖來:「是,時間、地點都不同,大廈名字沒有相似之處。這兩個地方過去是甚麼地方?」我想了想:「充滿能量那裡是填海得來的,而被鬼吸去能量的地方,過去是海邊。」張家利點頭:「即是不是山墳之類的。」
這些資料沒有多大用處,除非我們能找到兩個地方的共通點,否則現階段很難推論落去。我又說:「那隻鬼說之前去過另一個充滿能量的地方,但警員說同一區只發生過兩宗類似個案。」她很聰明,我這樣一說就知道關鍵所在:「不是這一區,就是鄰區。」我看看時鐘,已經入夜了,於是提議明天再追查下去。

這晚上一直想着這件事,隱若覺得事情遠比現在看到的複雜,結果睡得不好。第二天醒來,卻見張家利已在廳上,整理昨天的資料。
「早晨。」她也不抬頭,「我想,再早一次發生同類事件,應該是這個區內。」我一看就知推測很合理。第一及第二個地方連成一條直線,若第三個地方與第二個地方的距離,與第一二個地方的距離相若,即會是張家利所指的警區管轄範圍。
那是一個我較熟悉的警區,有幾次一些大老闆邀請我在該區的辦公室作法,都有警察上來旁觀。後來區內某警署曾經鬧鬼,警察曾私下找我來處理,是以有一點交情。有關係則好辦事,似乎是全球通行的原則,我打電話直接連到那個警區的警長枱頭,省卻電話駁來駁去的麻煩。




「李師傅,有甚麼事嗎?」那位警長一拿起電話就問。我也直截了當:「我想查一下,你的警區是不是有一幢大廈曾經鬧鬼?」
那警長以為我怪他有事不報告,連聲稱是:「近月沒有鬧鬼事件,倒是有一個辦公室單位,早幾個月突然一晚間亂七八糟,業主與租客都沒有欠債,也沒有金錢損失,我們檢查過安全沒事,租客備案後沒有再跟進。」接着他突然低聲說:「私下告訴你,我覺得案件有問題,我們在辦公室找不到職員以外的指紋,閉路電視也拍不到任何人出入。」
這個警長知情不報,真不夠朋友!我提出抗議後,他低聲委屈地說:「不是我不想說,我們循正常手續上報,總部回應說不必跟進,他們說這些沒頭沒腦的事不必花時間,何況沒有損失,叫我們不必追查。又說這件事說出來會引起公眾不安,所以三令五申不要說出去。」「哼,你們很有紀律,將這件事蓋得密不透風啊。」我還有點不滿,心想可以早點知道的話,就能早一點調查。警長連聲說對不起,又說到了現在沒有收到報告,事件沒有進展。
我向警長索取事發地址,他要找一段時間才能告訴我,可見案件真的石沈大海,沒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