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那年生日前一星期,我突然發燒暈倒,亞爸鎮定地帶我到醫院檢查,好像一切都是意料之中。那日醫生掉下一份表格,要求我填好遞交就可離開,我什至沒有時間分清狀況。那日回家,爸如常不發一言,看我上床睡好就關燈。

第二天早上,我退燒了,走出客廳,爸招手示意我坐在梳化上。那天是他第一次提及我媽。我媽在我四處時離家出走,主因是當時十三歲的哥哥發病,「狼人病」是有極高遺傳性,我爸是狼人,我和哥也必定是,但問題是我媽不知道我爸是狼人。爸深愛著我媽,沒有告知她狼人的事,因為我媽不能接受與狼人一起,爸相信只要有孩子,即使媽知道事實也必能留住她。
 
顯然,他錯了!我哥發病的時候,媽就帶走了我哥,不知為何沒有帶我走。我爸相信是為了留下回來這個家的餘地。當然,他又錯了!我19歲的時候,他不幸在任務中喪生,那年喪禮是我第一次與我哥見面。19歲的我不懂處理這些事,狼人死後為免病毒傳播等身後事太複雜,最後由爸的好友,組長,找到我哥幫忙。
 
喪禮那一天,我媽沒有出現。我知爸一生最想見的就是我媽,縱使我和哥在喪禮舉行前雖見面多次也沒有幾乎交流,但也為爸問了一下媽的下落。「佢死左。」一句不含情感,沒有詳述的句子終結了我們的對話。然後我們就沒有說話,沒有再見面了。
 
一年後,我遇見了呂雯,就在我眼前被車撞倒,失血過多而暈倒。我提議即時輸血給她,救活了她,卻改變了我們的命運。那次車禍,呂雯經過一番治療和搶救後,發現有缺血病症狀。很不幸的,原因是我的血。她雖然沒有性的需求,但已無法造血。
 




「或者你可以同佢加入『血變異監察組』,咁我可以為佢搵出解決辦法。」幼稚的我相信了組長的話
 
我和呂雯分別後回到家,打開那份文件夾,負責人簽署表上有5個名字,第3個是我爸的名字,第4是我哥,第5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