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Grace的話,我會如何抉擇?我會盡力不讓事情惡化到此地步,但若真的如她一樣進退兩難的時候,我可能也會選擇出國散心,重新開始。另一個收到信的人會是Grace的大學同學振悟,她說振悟才是真愛,所以才會背叛Thomas,但若如果不這樣做的話,豈不是背叛了自己?沒有人知道現任是否真愛,沒人知道未來會否出現更適合的,只要認定眼前的是真愛,應該就不會猶疑了。愛情不止是感性的,理性也很重要。愛情不只是激情,更應該在乎承諾及責任。一知半曉地說三道四實在是德之棄也,我還是老實的寫信好了。「振悟,你收到這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你的身邊了。準確一點來說,我已經不在香港了。其實由我們開始的第一天起,就應該要預料到會被撞破吧。只是我們都心存僥幸,希望這一天不要太早到來。就算知道亂纏下去不會有好結果,就算知道沒有人能証明我們的愛情,我們都想在夢醒前醉下去。錯的不是你,是沒有勇氣及早離開他的我。一直拖拖拉拉,用謊話掩蓋謊話,最後變得不可收拾。」其實Grace更愛的究竟是誰?對一個人的感情又混雜了多少愛情及友情?日久會生情,日久也會生厭。「如果我們早三五年相見,或許就能堂堂正正的戀愛吧。原諒我的自私,我沒有勇氣跟你一起出走,我的勇氣只夠我一個人逃到天涯海角。原諒我的不辭而別,因為我怕看到你又會失去離開的勇氣。你教曉了我甚麼是動魄驚心,也教曉了我甚麼是幸福。幸福可以是短暫的,曾經擁有勝過天長地久,正因為我們沒可能發展長久的幸福,才會如此珍惜每次的相處時間。我欠了你,也欠了Thomas,我想象不到如果我們繼續下去他會怎樣。我已經傷得太夠深了,我不想再狠狠的傷多他一次。我猜你明白的,不用找我,我會夠明信片給你的。我還是愛著你,這我欺騙不了自己。我不會強迫自己忘掉你,不過我猜我會到做的。」寫給振悟的信短得多,同樣是要電子稿,只不過沒有寫給Thomas的難麼趕急。信我是寫完了,至於各人能否重新開始,就看他們自己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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