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穿了,這份大埔4K工,只是政府為紓緩青少年失業而夾硬開設,根本沒實際需要,所以也沒多少工作量。

這12人,在開首的日子,每天「上班」,就像小學時,大考後至暑假前那些日子:看雜誌看漫畫、捉棋玩UNO、廁紙包木乃伊、找廢紙拋來拋去、午睡.....只可惜當時未有智能手機、又未流行Boardgame。

他們在某個週末柴娃娃 BBQ,本來是這12人的事,但我和上述男孩沒去,本應僅有剩餘的4男6女去,但當中一個叫John(20歲)的,帶同(聲稱)女友:天娜(17歲)(非這裡的人)一起去。

後來發現,這是一場冤孽,改變了這班人以後的日子。雖然我沒有去,卻沒有因此置身事外,這次改變了我其後七年,甚至造就了一段刻骨銘心的終生回憶,間接促成這篇劣作。

有些冤孽,不需要你在場,也會算到你頭上。





事後,我看過那次BBQ的照片,看見唯一不認識的女孩:天娜,只覺得很普通的少女,無甚特別。

沒想到,這個天娜,後來證明是一個很可怕的人——不是兇惡那種可怕,而是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吸引力,總能把人、感情、麻煩和故事吸到身邊。

如果我是仆街磁石,她便是朋友磁石、桃花磁石。

那次BBQ後,第1組一個叫「怪獸」的巴渣女,和天娜結成金蘭。某程度上,天娜是進入了第1組的圈子,即使她並非在這裡上班。

不久,嘻嘻哈哈的日子,也成回憶了。





辦公室位置不足,第1組移師到另一地方打躉....呀不是,是Stand by。

那裡山高皇帝遠又實在太清閒,一班年輕人,沒工作壓力、沒上司貼身盯、每日有大量時間消磨,最容易就將注意力轉向人。玩無可玩,就玩鬥爭、玩欺凌。

目標,就是John。

John行為舉止低低能能,又經常高調宣布自己去洗手間開大,確實很容易成為無聊人的開玩笑對象。John 本身亦情緒化,經常鬧情緒、玩失蹤;被人當笑柄後,情況更差。

後來,聽聞天娜被第1組某男同事的朋友溝走,甩了 John。這只是聽聞,詳情我不清楚。但這件事令 John 和某些人的關係惡化到極點,他情緒失控,甚至跑上天台邊,邊哭邊危坐,最後有人報警。





無論如何,John 當然不是甚麼完美受害者,但這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把他當玩具。何況,把一個人推到情緒失控,甚至跑上天台邊危坐,已經不是普通玩笑。

那針對我的女女女3人組:卓絲、阿麗、文君,對John也是針對。就此事,在背後大講風涼話,有「人」說出極度惡毒的話:「報乜警呀?係報都等佢跳咗落嚟至報啦」,此事傳到John耳中,他再次崩潰。

2003年11月底,John 終於辭職了。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但原來,背後有更大的冤孽。

這時,我還懵然不知。蝴蝶已在拍翼,氣流正在成形。

天娜這個名字,當時對我來說只是照片背後一個陌生名字,一個只在照片中看過一眼、看似普通的少女。我當時完全不知道,這名字,原來一直埋在故事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