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決定去做,就努力把它好做。守護所愛的人如是,上班如是,打籃球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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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著電話,望男明明想了一千個藉口去聯絡阿添,卻始終不敢按下電話。
  她既已成功引導他的思維,便應該要開始下一步。她可以預設一些能讓他回憶他們曾愉快地玩樂的夢境來讓阿添更希望跟她做朋友,但她竟不敢肯定他們有過那樣的時光。
  想著想著,鬧鐘響起。她是時候傳送下一個夢給逸淳 - 她和阿樂第一次分手的經過。
  心口似被重重地壓住。可以的話,她真想把那夜的結局改了。
  為什麼不?就算要分手,也可以別分得那麼痛。那是她構思的夢,她有主導權;那是她的回憶,她可以選擇記住最美的一段。
  她咬咬唇,戴起耳筒聽那沉穩的心跳聲,戰戰競競地開展下一個夢界之旅。


 
  那夜,逸淳夢見自己在望男的宿舍房間裡。他伸手想拿電話,竟發現自己的雙手不一樣了,又白又修長。他起床望向桌上的小鏡子,鏡子內的他卻是望男。
  他叫不出聲,頭痛若裂。
  當他再度躺下的時候,電話的短訊鈴聲響起,是阿樂傳來的。
  啊,對了,她問他最近是不是很忙,怎麼整個暑假也不找她,又問他回宿舍了沒有。等了整整一晚,他終於回覆:『她的愛貓死了,我不能在這個時候離開她。』
  她呆住,把短訊重看了三次,一顆心猶如被拖進深淵。
  是意料中事嗎?從每天數十個短訊到近乎失蹤,她應該猜到有問題。
  她應該傷心,可熱燙的眼眶沒有淚。但很痛,心、頭、胃……全都很痛。這便是心碎的感覺嗎?她該怎麼辦?
  活該。看她媽媽就知道當第三者的沒有好下場。
  可是她本來沒打算爭什麼啊,是他叫她等的。


  怎麼辦呢?以後他還會陪她看美術用品,和她在星空下唱歌嗎?以後睡不著該怎辦?難過要怎辦?
  所有回憶,所有淚水都哽在她喉頭。她抱著膝,用力拉扯自己的頭髮,把被子都推到地下。然後她拿起電話,看著他的短訊,無助地顫抖著。
  有誰在敲門。她很想裝作沒人在房間,但他再度傳來短訊:『是我。』
  她立刻開門見他。
  她的頭髮亂了吧?眼睛紅了吧?她應該先整理好儀容才開門。
  霎時間,她不知道該對他說什麼,只好躲到床上。他跟來把她的被子拾起,然後蹲到她身邊,眼紅紅地看著她。
  半晌,他深呼吸一下,低聲說:「我要走了。」
  她隨即哭了,抽抽噎噎的聲音沙啞得不成樣子,「那你來幹麼?你走啊,走啊!」
  他拾起她扔向他的枕頭,溫柔地放到她床邊,無視她哭得聲嘶力竭,關門離開。
 


  『那個背影,我這輩子也忘不了。』
  逸淳的夢在這句話之後結束。起床之後他呆呆地坐了良久,想來想去也是這個夢。
  望男不可能把這樣的橋段妄想出來,所以肯定是那個人渣說謊。他心痛她,完全不明白她為何對他戀戀不捨。她值得更好。
  鬧鐘終於響起。他看看自己浮腫的雙眼,想想未付的帳單,決定如常上班。這時她收到望男的短訊,問他有沒有做夢。
  『有,我下班找你再談。』他回覆。
  半晌,電話再響,『不如我來找你吃午飯?』
  他的公司和她的工作室相距只有十數分鐘路程,這卻是她首次邀他吃午飯。可能他期望太低,即使她是因為心急知道他夢見什麼而邀約他,他還是很開心。
  『我買外賣上來吧。外面說話不方便。』他說。
  『好。』
  『咖哩牛腩飯?』
  『好。』   
  對話結束,他立刻打電話到相熟的茶餐廳預留一份咖喱牛腩飯,再打起精神上班。
  決定去做,就努力把它好做。守護所愛的人如是,上班如是,打籃球如是。他不能讓自己頹喪下去,像個怨婦那樣一邊長嗟短嘆,一邊任由命運擺佈。
  
  也許辛苦工作始終會得到回報。


  逸淳的老闆陳先生把他召進房間,盛讚他聰明能幹,說要給他升職的機會,所以他中午得隨老闆出去見客應酬。
  他深深明白這不過是老闆想他兼任離職上司工作的把戲,但還是甚有成功感。他在這間公司工作四年了。雖然他從來不跟同事鬥晚下班,但自問工作盡責,就算不算出色也不會太差。可是他從未升職,每年加薪也不會多過一千元。現在即使他有機會升職也不等於會加薪,也至少是幾個小薯頭當中被選中的一個,至少有望將來轉工的時候會有份好看一點的履歷。
  他滿懷成就感地打電話告訴望男這消息,她只應了一聲,說:「很好啊。沒關係,我等你下班。」
  他聽出她的失望。
  在她眼中,她和周志樂那段已逝去的感情比他的前程重要。
  原來他不但懂得心痛,還會嫉妒和心酸,亦會疑惑自己是否如宗義所說,應該收手。
  然而這念頭只在他腦海裡閃過一分半秒。他既已決定愛她,亦已答應幫她,便想堅持到底。
 
  速遞員打薄餅送到工作室之後,外面便下起大雨。望男拿著薄餅,看著雨水嗒嗒地打到窗上,興至所致用另一隻手畫起油畫來。
  她已很久沒有交畫到café了。也許她該把她用作傳夢的速寫都認真畫出來,做個系列。如果能夠把它們放到café,而又讓阿樂看見的話,他應該會感動。
  每天從醒來到睡去,無論她做什麼都會想到他。從某個角度而言,他沒有離開,他一直活在她的世界裡,陪伴她,推動她。
  不過,不夠。有時候,特別是她想畫他的時候,她發覺他的容貌已變得模糊,而她居然沒有一張清晰的照片讓她好好地看清楚他。
  她以前有的,可是他們某次再度因為他的女朋友分開之後,她把所有關於他的東西都扔掉了。為了忘記他,她去參加Speed dating,逛酒吧,最後卻躲到書桌下,無可救藥地發短訊給他。
  曖昩,復合,分手,曖昩,復合,分手……七年了,所以她覺得他們是命中注定的。若不是那天她反應過大,他們大概還在牽手。
  是她的錯。她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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