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二個小時的口供錄取,士賢回到家中已是半夜一點。由五天前俊成失蹤開始,他已經非常擔心。在上午警方發現俊成的屍體後,他更仿似瞬間墮入谷底。精神上的壓力令他異常疲憊,他隨便洗過澡,就躺在床上休息一下,但一合上眼睛卻想去過往與俊成的回憶。。

「如果我當時阻止他,他就不用死了。」沉重的罪惡感在擠壓著士賢的心頭,可惜時間不能回頭。理性上,他明白俊成的死與己無直接關係,但感性上他卻仍然耿耿於懷。

反正睡不著,他就索性起床,打開電腦,搜尋著俊成的新聞,只見網上新聞已經更新了上午找到俊成浮屍的新聞,內文只簡單寫在西貢碼頭發現,頸部有致命傷痕,警方會進一步進行毒理分析。

士賢想起刑警放在他面前的幾張相片,靈機一動,搜尋關鍵字「割喉」,面前出現有關的香港新聞,始終這類案件在香港並不多,所以士賢搜索起來並不困難。最近的是六天前的新聞,死者為年輕男性,死去二日後浮屍在屯門碼頭被發現,勁部有傷痕 ; 較遠的則在半年前,死者同樣為年輕男性,死去四日後浮屍在西環被發現 ; 最遠一宗則在年半前,死者也是年輕男性,雖被割喉殺害,屍體卻在山邊被發現。

根據犯罪手法與陳刑警的三張少年照片,士賢可以判斷警方很有可能將他們列為連續兇殺案,所以才把照片交給他辨認。而如果進一步推論,陳刑警的三張不同的少女生活照可能同樣為被害人收到的網友相片。這四張照片應該是兇手用來混淆警方視線和哄受害人出來的假相,畢竟連環殺人犯不可能會將自己容貌透露出去。





如果真是如此,則證明這宗兇殺案已經持續了一年半,所有證據應被檢查清楚,但警察仍然未破案。警察最後真的可以找到兇手幫俊成討回公道嗎?

「兇手必須要有報應。」士賢憤憤地咬著手指。他實在難忍他的好友被隨便殺害,而自己卻無能為力,他很想為案件出一分力。

他用冷水洗臉令頭腦清理思緒,開始整理思緒,拿出一張白紙在上面寫著筆記。

「連續殺手犯案時大多有固定對象與固定模式。

固定對象 : 年輕男性





固定模式 :

1. 以網上交友方式尋找對象

2. 以假相掩飾身份

3. 割喉,然後多為棄屍大海」

士賢想了一想,加上「4. 兇手應為漂亮的女性」。他認為正常人見到男扮女裝的網友應該立即離開。而兇手的樣子也不應與假相相差太遠,甚至更漂亮,不然正常人都會產生警戒心和不滿,甚至立即離開。





士賢看著紙上的列表,不禁露出苦笑。新聞報導的資訊非常有限,這種程度的資料根本就毫無作用,而且警方應該已一早掌握。單論網上交友方式,已經有數不清的方法。

論人力物力,他不能和警方相提並論,警方有先進的法證方法去找出犯人,但他對好友的了解與直覺卻是他獨有的武器。

「我與她雖然在網上認識,但卻是循正經途徑,並不是交友apps。」

「她身型162cm 51kg又怎會是肥婆?我又怎會選擇一個肥婆做網友?」

正當陷入苦思之中,士賢卻記起俊成這兩句話,找到了這宗兇案的突破口。他連忙打開電腦,開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