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到依家我都覺得喺歐洲旅行,係會好令人羨慕住喺歐洲既人。一程火車,巴士,甚至自駕遊就可以帶你去到另一個國家。

一程來回羅湖同廣州既和諧號,已經差唔多等同我喺德國搭火車去荷蘭。用一個週末既時間,就可以輕鬆去一個截然不同既地方,呢個應該係我之前喺外國同香港都冇既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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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你聽到呢個名會諗起咩?我比較才疏學淺,黎之前連運河係咩一回事都唔清楚,思想亦比較前衛,所以初初對阿姆斯特丹既印象,就係空氣彌漫著一股大麻味道,最重要,係完全合法既。當然,仲有風車同鬱金香,不過喺市區並無咁隨處可見。

其實連中央火車站本身,已經係一個值得細心欣賞既建築物,典型既紅磚設計,散發住一股獨特既歐洲式氣派。



因為到達荷蘭既時間係差唔多夜晚九點,仲未來得及喺火車站以外其他地方慢慢遊覽,我地就先要去Airbnb。然後發現嗰度,根本唔喺阿姆斯特丹。

點解咁講?話說每當我地要訂票訂住宿,Nick都非常樂意一手包辦,可能係覺得我反正都冇乜主見,交比我搞只會令事情更糟糕,而我都基本上100%放心佢處理呢方面既事,但就算幾醒目既人,都會有出錯既一日。而呢日終於發生喺Nick身上。

佢book既Airbnb位於Harrlem,望住火車站既地圖,先發現原來Harrlem係另一個不同於阿姆斯特丹既城市,只係位置上比較接近,搭火車只要十五分鐘左右,所以當時佢並無去深入咁去Google呢個地方,只係見房租相對比較平就訂左。

唔知呢種算唔算得上中伏,但我對我地要去既方向極之迷茫,最後都係要請教工作人員先知道點樣去Harrlem(P.S.不得不讚佢地英文好好)。

拎住咁多行李喺夜晚時分擠逼既列車,總係有啲唔方便,我地差啲連車都落唔到,狼狽非常。



Harrlem係一個較靜既城市,所以出到火車站都只係見到小貓三四隻,而我地只能靠住Burger King既Free Wifi用Google Map去搵我地既目的地,一望原來要行成二十分鐘。

當然我由頭到尾都冇怪過Nick訂錯地方,講到尾都係自己懶先交曬比佢做,漸漸地其實都發現自己好多方面都依賴左佢。

而Nick作為一個平時對自己做事好有信心既人,犯下呢啲愚蠢錯誤,佢當然都非常抱歉,係咁要求要幫我拎行李,但到依刻我諗你地都知,如非必要,我並唔中意其他人喺體能方面協助我,冇辦法啦,死硬頸。

比較感到欣慰既係,即使要行,沿途睇到既風景,足以令我覺得不枉此行。嗰陣亦都係我第一次親眼睇到荷蘭既運河,而運河旁邊就係一間間既咖啡色小屋,係之前喺意法德都冇見過既風景。

Nick一邊行一邊同我講運河既構造,歷史,用途等等,就好似佢既工程職業病發作一樣,不過我一啲都唔嫌悶,反而好欣賞佢博學多才既一面。
 




印象中間Airbnb都有少少難搵,雖然荷蘭住宅區既設計都係一排排整齊既屋仔,但一間屋可能有分A,B,C Unit等等,所以要好仔細咁睇清楚unit number先好拍門。

出黎迎接我地既,係一個冇咩笑容既中年女人,唔知係咪我地比預期中遲左到,佢竟然有少少黑面,總之唔係好似之前啲host會對你態度和善。

即使入到屋後,佢只係機械化咁介紹一下有邊啲地方我地可以用,非常之多限制,不過都係喺度留2-3晚,我地就隨便了。

最印象深刻既,應該係我地用左差唔多十分鐘,只係為左學開佢個大門,我都唔識解釋,總之個門好難關上同開,喺我眼中根本唔配做一道門,而呢樣野困擾左我地好耐,有次差啲令我地入險境,呢件事遲啲會講。

我地上到二樓既房間後,仲聽到佢同佢老公同仔既爭吵聲音,真係夠曬民宿既體驗。

「呢間應該係你咁耐以黎最正確既選擇…我已經有想走既衝動。」我入房前,望一望喺對面房已經訓左喺床既Nick,一臉失望。




「哈哈,唔好怨我啦,又唔係要你住一世。」


「我冇啊…只係有種不安感。」


「訓醒教就包你咩事都冇,聽日我地一早出去啦,好多地方想去。晚安啦,傻妹。」


佢總係咁自然地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