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晏晝執好行李,就告別呢間住左三日,毫無親切感既民宿。

我地坐大巴由Amsterdam到Brussels,只需要三個幾鐘,我諗,如果我住喺歐洲既話,真係會一得閑就會去下其他國家玩。

臨開車前,我轉頭望向窗外,最後一次望清楚呢個城市。

Amsterdam, I’ll be back.

×



如果你問我最後悔去過既地方係邊度,我會答Brussels。

唔止我啊,Nick都係咁覺得,就連其他去過歐遊既朋友,都話唔值得去。

其實我地嗰陣又唔係特別想去Brussels既,只係比利時同荷蘭實在太接近,所以就當順路去埋。

喺Brussels間Hostel我地都係隨便book,好似係貪佢夠平又就腳。

嗰度好破舊,Reception好細。職員只係好求其咁查左我地既ID,就帶我地去房,不過又係男女分房,但好奇怪地兩間房係互相對住。



同一樣既程序,我地都做過無數次,Hostel既規則啊,禮儀啊,我都已經完全瞭解,所以個職員講咩,我完全冇細心去聽。

淨係聽到佢話近廚房嗰度有個bar,可以坐低飲杯野。

佢將locker鑰匙交比我地,我就行入我間房擺低行李,間房得我一個喺度。而我就急不及待想喺間Hostel行下,冇理會到Nick。

嗰度的確係好殘舊,但係面積好大,同時亦係我去過最靜既Hostel。

穿過好多條走廊,好多間房,但幾乎一啲人聲都聽唔到,我開始有少少懷疑呢度係咪「有野」。



跟住指示牌,終於行到黎廚房,嗰度好陰暗,連燈都冇開到,只係見到有一兩個人係度飲緊咖啡。

個職員講嗰個’bar’,原來只係一個喺角落,好細既水吧,有兩個beer tap同幾支spirits咁,仲要冇開到。我心諗:算啦,反正都冇意欲去幫襯。

果然一分錢一分貨,比咁既價錢就要接受咁既環境。

行到我地間房既走廊處,見到Nick亦都朝住我既方向行緊黎,因為一直係度噤手機,差啲同佢迎頭相撞。


「你唔係喺房咩?」我問。


「本身係,但想出黎搵你。」




「哈哈,唔見我幾分鐘就掛住我喇?」我吐出舌頭,雙眼笑成一條線,扮曬可愛咁。


「驚你比鬼捉左去咋。」


「噓…雖然依家係日頭,但唔好亂咁講呢啲野,因為我真係覺得呢度有唔妥…」


我作出「收聲」既手勢,示意佢唔好再講落去。


「你唔係真係驚啊嘛?」佢甚少見到我細膽既一面,所以藉機取笑我。




「你喺度行過一圈就明架喇…總之你唔好再提起嗰類野啦… 」我雙手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