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殺人。

無論你們呈上哪一種凶器,抑或展示你們所認為的鐵一般的證據,我還是只會重複這句說話:我絕對沒有殺死任何人。

事實不就是放在眼前嗎?那些所謂的殺人證據都是別人插贓嫁禍的。從那天晚上開始我就一直留在家中休息,而且我的鄰居亦有出庭作證,然而,你們卻選擇相信那些所謂呈現於眼前的證據。

真的很失望呢,我對你們在座每一位都感到很失望。

大概這個社會的風氣就是如此吧。人們只會掩耳盜鈴,一旦認為自己所相信的證據就是事實,自然認為其他人也必定相信同樣的事實。大家如是,陪審團亦如是。無論我的辯護律師有多努力地反駁控方的主張,甚至向法官呈上我家門外的閉路電視片段,大家仍然一直無動於衷。





對,這就是遊戲規則,只要一開始取得過半數人的認同,接下來,自然更容易取得小部分剩餘下來的贊同。正因如此,控方律師才安排證人作出對我極為不利的供詞,目的是要置我於死地。

儘管控方根本沒有提出任何實質的證據,但在他們的眼中,我早已不是一名坐在法院上等候宣判結果的被告,而無疑是一個罪有應得的冷血殺人犯。

“是她殺的,當時是我替她作訪客登記。”這一次,終於輪到那個大廈管理員坐上證人席。“當時她還主動向我展示身份證,所以我肯定是她。”

“你說謊!你根本沒有見過我當事人,你所看到的,只是一張屬於我當事人的身份證而已!”我的律師馬上駁斥。“敢問在座各位,當有人盜取你們的身份證犯案,而大家竟然沒有仔細調查,就懷疑你們是殺人兇手,難道這樣合理嗎?”

“反對辯方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作出無理的推測,企圖誤導證人!”





控方律師激動得立即站起來反對,可是,我的辯護律師反而趁機追擊。

“我當然有真憑實據!”這是我律師的主張。“法官閣下,我朋友在開庭前一天曾經到達涉事大廈,而對方竟然能夠拿着別人的身份證,就輕易冒充別人作訪客登記。我想問一下證人,請問你昨日又何曾見過身份證照片上的本人呢?”

沒錯,這就是案件中的漏洞,亦是關鍵所在!

“法官閣下,請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容許我方將昨日的大廈閉路電視片段呈上,以供參考。”

“控方反對無效。”法官竟然接受我們的解釋。“辯方可將閉路電視片段呈上,但本席有責任提醒陪審團,此片段只能夠作為參考,並不能夠作為任何具決定性的呈堂證據。”





陪審團聽後點頭。未幾,我的律師將光碟置入電腦內,再透過投影器將片段播放出來。果然,閉路電視畫面清楚地看見我律師的女助手舉起一張屬於別人的身份證,但那名坐在證人席的大廈管理員竟然沒有察覺得到!大家都被突如其來的畫面嚇倒,尤其是坐在我眼前的控方律師,表情更是極其震驚。

你們給我瞪大眼睛看,這才是事實的真相。由始至終,那些所謂的殺人證據都是別人插贓嫁禍的!

“證人,現在你還確定事發當晚的具體時間內曾經見過我當事人嗎?”我的律師再次質問大廈管理員,而對方終於對自己所看到的事物感到疑惑。

“呃……我不知道。”證人這樣回答。

“有見過,還是沒有見過?”律師追問。

“我不知道!”連證人他自己亦感到一片混亂。“我怎知道有人會故意拿着別人的身份證過來登記?這只是一件很雞毛蒜皮的小事啊。”

“雞毛蒜皮?在你眼中,訪客登記可能只是一件例行公事,但你可知道如此一件雞毛蒜皮的事,卻差點連累我當事人成為罪大惡極的殺人兇手!”

大廈管理員被我的律師質問至啞口無言,連控方律師亦想不到理由反擊。這樣實在是太好了!從開審一刻直至現在,我才終於看到一絲絲的曙光。請相信我是無辜的。你們所看到的事實從來只是冰山一角,要是沒有人願意深入虎穴掘出真相,那麼到了最後,連那一角僅餘的冰山亦只會石沉大海。





情況猶如當年的殺人案件一樣。

“未知大家會否感到好奇,為何控方在沒有任何有力的實質證據的情況下,依然決意控告我當事人蓄意謀殺死者?可能大家未必知道,但我和我當事人絕對清楚控方律師背後的陰謀!”

來了!我的律師終於出招,而控方律師也還是一如計劃般激動地反抗。

“反對辯方律師企圖誣陷我方!”

“法官閣下,我方當事人希望親自發言,向大家陳述案發當晚死者究竟向她講過哪些說話,還有,為何死者竟然在沒有任何防備的情況下,死在自己的住所內。”

“法官閣下。”控方律師當然馬上出言制止。“根據警方給予的口供,被告在被逮捕期間一直沒有提及死者曾經向她講過哪些說話,只提及自己在收到死者的電話後,按死者的要求前往死者的住所。所以,我方絕對有理由質疑辯方故意扭曲事實的真相,以及質疑被告發言內容的可信性。”

“真可笑。警方在案發當晚就立即逮捕我當事人,甚至一口咬定我當事人就是殺人兇手,試問在這種突如其來的恐慌下,我當事人又怎樣能夠冷靜地向你們講出案發當晚的全部經過?”





“法官閣下,辯方律師一直強詞奪理,我方要求暫時休庭。”

“我一再重申,我當事人說自己並沒有殺死任何人,而控方亦同樣沒有呈上決定性的證據,證明我當事人就是殺人兇手。”我的律師確實說出重點。“請容許我提醒在座各位,我當事人的鄰居曾經出庭作證,證實我當事人於案發當晚九點幾已經返回自己住所,而死者的法定死亡時間,則是在晚上十點半至凌晨十二點。”

“法官閣下——”

法官聽後以手勢制止控方律師,然後,我看見他嘆了一口氣,再把目光轉移到我的身上。“被告,本席提醒妳,妳必須按照事實之全部作供,若然膽敢在庭上作虛假陳述,控方將保留控告妳的任何權利。”

“我知道。”我當然明白,所以我才更加不會放過任何機會。“我一定將事實的真相說出來!”

“控方反對無效。”法官毅然下此決定。“傳召被告到庭上陳詞。”

此話一出,控方律師氣得咬牙切齒,甚至忘記最基本的禮儀而憤然回到座位上。老實說,她的反應確實是我意料之內的事情,這正正反映對方也同樣清楚地明白,此時此刻,我的心情到底變得有多雀躍和興奮,簡直連我自己亦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揚。你們啊,別問我為何展露這種表情。這可是我期待已久的重要時刻呢,因為我足足等了十年,才終於有機會迎接這個期待已久的結尾。

是時候把當年的冰山挖掘出來,讓那冰山一角被狠狠地擊倒。





“案發當晚,譚智妍打電話給我,說她看見凱恩的鬼魂。”我開始作供。“凱恩是我的好朋友,也認識譚智妍,可惜,在十年前的同一個晚上,凱恩死了。”

我的律師繼而問道:“何以兩個認識的人分別在十年前後的同一個晚上死亡,而偏偏,妳同時是十年前後的案件目擊者?”

“是,我是目擊者。譚智妍是我在初中一年級的時候認識。她是我的同班同學,但因為她家庭的關係,就算她一直在學校裡欺負我和凱恩,我們亦沒有主動反抗。我們曾經跟老師談過,但老師卻說,我們沒有證據證明譚智妍確實有欺負我們。”

“然後,就發生了十年前的案件?”我的律師一如計劃般引導我說出真相。

“我親眼看着凱恩從學校的天台墮樓身亡,但他們認定我的說話不可信。”我繼續說道。“我明明親眼看着譚智妍把凱恩推下去的,他們卻說,我沒有真憑實據證明譚智妍殺人!”

“反對!”說到這裡,控方律師一再出言制止。“十年前的案件與本案並沒有任何關聯!”

“妳就是最大的關聯!”我恨不得立即拉着對方,把那假惺惺的外表狠狠地撕下來。“我至今仍然記得一清二楚,當日凱恩死了之後,是妳走過來我們學校替譚智妍辯護的。妳還記得自己說過甚麼嗎?妳說譚智妍根本沒有殺死任何人,可是,為何妳做事如此雙重標準呢?當年明明證據確鑿,妳卻狡辯,說我沒有證據證明她殺人;現在明明沒有證據,妳卻一口咬定我就是殺人兇手。妳知道嗎?我對妳這個人的理解,除了是做事雙重標準外,而且,只要哪一方有錢,哪一方就可以隨心所欲,隨意掌管事情的真相!”





現場一片譁然。看吧,道理終於站在我這邊。儘管你們有財有勢,但始終掌管不了別人的嘴巴。

凱恩啊,雖然時間有點晚,但妳泉下有知,也終於可以安息了。別怪我,我絕對不會後悔,只要能夠讓我彌補當年的過錯,又能夠讓我站在法院上道出當年案件的真相,還妳一個清白的話,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我都心甘情願地接受。

宣判吧。別再爭論下去了,給我宣判結果吧。

“鑑於控方沒有提出決定性的證據,現在本席宣判,被告姜靜兒謀殺罪名不成立。”

法槌聲敲起,意味着譚智妍被殺的案件將會告一段落,亦表示我這個所謂的殺人犯將會無罪釋放。其實這結果沒有令我感到太驚訝,但當我看見譚智妍的父母落荒而逃時,我終於有了勝利的感覺。

這場長久以來的戰爭終於輪到我方勝出。

我都看見了,在法官宣判結果之後,譚智妍的父母到底感到有多尷尬,甚至怕得鬼鬼祟祟地離開法院,以避免庭上記者的追捕。按照這種情況來看,大概不用等到明天的報道,就已經足以讓記者們發揮他們無窮的想像力,去寫一本引人注目的小說。

雖說一切都在計劃之中,但還是有點令人感到意外呢。沒想到,事情竟然進行得如此順利。

“恭喜妳。”此時,控方律師主動握手。“妳的演技簡直能夠進軍荷里活。”

“謝謝。”我當然不會認輸。“真可惜呢,明明只差一步就贏。”

“可能是我天生一副惡人相,扮演不了可憐的角色吧。”控方律師不忘揶揄我。“大概等到我們下次見面的時候,妳已經成為大名鼎鼎的影后。”

“就是啊,影后和惡人究竟誰比較長命呢?”我忍不住冷笑一聲。“連我也開始拭目以待。”

“妳一定要長命百歲啊,至少,必須比我活得更長命。”

控方律師眼神凌厲地對我作出警告後,繼續保持着她那虛偽的外表,跟隨譚智妍父母的秘書離開我的視線範圍。這時,記者們突然湧現,並分別把咪高峰擠到我的眼前。

“妳是指譚智妍當年殺了妳朋友,所以她遭到報復嗎?”

“當年為何沒有證據證明譚智妍殺人?妳可以再多說一點嗎?”

“妳究竟有沒有殺死譚智妍?”

面對記者們的連番提問,我選擇停下自己的腳步,然後,挺起胸膛冷淡地回答道:“想知道更多關於譚智妍的殺人往事,就親自去找出證據吧,畢竟當年的人證、物證還俱在。”

“可以再透露多一點點嗎?姜小姐?姜靜兒小姐!”

說罷,我一概拒絕記者們的提問,並在辯護律師的幫忙下,坐上他的座駕離開法院。我承認,記者們的反應確實在我和辯護律師的預算之內。事實上,打從我們決意挑起這場戰爭的剎那開始,我們已經把所有人的反應都計算在內,包括在座各位陪審團。

所以控方律師啊,妳錯了,我並非演技精湛的影后,而是引領你們前往阿刻戎河的怪物。

放心,我必定活得比你們任何一個都要長命,因為我要親眼看着你們受盡折磨,最後,一個又一個跟隨我的節奏墮落到那可怕的地獄裡去。

在那裡,我會讓你們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仍然得不到任何證明。

無論你們呈上哪一種凶器,抑或展示你們所認為的鐵一般的證據,我還是只會重複這句說話:我絕對沒有殺死任何人。

我沒有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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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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