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 

"被告溫文樂被控一項謀殺罪, 
鑑於其精神報告指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以及妄想症, 
本席認為被告係犯案時並冇辨識自己行為的能力。 
但由於案情涉及多人性命,被告病情嚴重, 
經陪審團大比數裁定, 
判被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無限期精神治療。" 

係法庭既旁聽席, 




出現左Hugo以及呂芷晴既身影。 
呂芷晴係宣判之前,早已喊到聲淚俱下。 

身置於犯人欄當中既溫文樂, 
發現左呂芷晴。 
呢刻既佢表現得好冷靜, 
向呂芷晴點點頭,報以一笑。 

"唔好喊。"溫文樂對芷晴以口型表達。 





接住,溫文樂將視線投向Hugo。 

"幫我照顧佢。"溫文樂點點頭,再向Hugo做口型。 

係送往小欖既途中,溫文樂不發一言。 
只係輕輕閉上眼,回想起呢數個黎發生既事。 
直到佢被捕,以及同精神科醫生見面個一刻, 
佢先知道自己患病既事。 

警方係佢既屋企,發現一本處名"Billy。樂"既日記, 




成為左呢件案既關鍵。 
裡面記錄哂呢一年黎既事, 
正確黎講,係Billy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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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八日,深夜。 

溫文樂呆坐係馬路旁,身邊有幾個酒樽。 
滿面通紅既佢,不停係向住空氣大嗌。 

"點解Candy你要走呀...我為左我地將來努力工作有咩唔岩呀? 
點解你要變成一個貪得無厭既女人? 
原來我冇時間陪你係一個籍口! 
你點解要痴埋去個個咩許家富到? 
女人冇個好人.... 
係...女人冇個好人.... 




我要你後悔,我要報仇, 
我要你死!!" 
說罷,溫文樂倒臥左係馬路旁,大概係不勝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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