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瘋癲的四年
 
        我和蔡正倫在大學二年級認識,只是一個很平凡的夜裡,我跟室友在宿舍打發時間,突然有人敲門,而他就是我室友情人的好朋友。他在門邊探頭叫室友去打麻雀,但叫不動她,於是他很隨意地問我:「喂那邊那個,有興趣打麻雀嗎?」
        我這才抬頭,當時仍架著眼鏡看起來有分傻氣的我,瞧見他一頭凌亂的髮絲,精神奕奕地問出口,像個乳臭未乾的小孩。我也隨口回應他:「沒問題。」
        之後我隨他到宿舍交誼廳,跟一群不相熟的人打了一整晚麻雀,跟他們打成一片。在這之後偶然會跟他去不同地方打麻雀,漸漸變成好友。大概我的室友不妥我吧,她有天跟我放話:「蔡正倫有女友的,妳可別這麼得意跟他走這麼近,那些人妳得罪不起。」
        我聽了不以為然,因為我亦有男友,只是感情不太好。有次吵完架回去,恰巧在門外遇到蔡正倫,我沒跟他打招呼,想直接走人,但他攔截我,問我怎麼了,我一氣之下說:「關你什麼事。」他仍不讓我走,邀請我去喝一杯。
        他在附近便利店買了幾罐啤酒,然後走遠一點,在足球場的一排樓梯上坐著。我那時超愛開啤酒的易拉罐聲音,清脆響亮,往往第一口啤酒是最好喝的。在夏天的夜裡乘著涼,喝一口,無可否認,我可以在這種夜裡愛上一個人,正如愛上手中的啤酒一樣。不過那時我對愛情的無力感很極烈,因為我總是在愛錯人,除了酒精,實在沒什麼是真實的。
        我這樣告訴他,他點點頭,聽我亂說一通,男友的、自己的、這個世界的。
        「有時我不是想他陪我,只是想知道他沒有死,仍會在我身邊。當我找他時,他至少會說聲『怎麼了』,他卻連人影都沒有,還常說我口毒心毒,不知道怎樣跟我相處。」
        他噴笑,我訝異地望向他:「笑什麼?」


  他不能自已地再笑了幾聲,才正常地回應我:「我笑妳男友真是個直率的孩子。」
  我想了想,明白他在說什麼了。「你這是什麼意思?我才是那個直率的人好嗎?」他笑得更厲害。那時我不懂,為什麼明明我是生氣又難過的人,卻換來一個連安慰都不懂的人取笑我。
「我說啊,可能妳沒意識到,但妳的確是個口毒的人,我們麻雀友有時也不知怎樣跟妳相處,更何況是妳男友?」
        「那是彼此不了解吧,我跟我的朋友可沒這種問題。」
        「也是啦,但或許妳可以說一句壞話,然後說一句好話,這樣平衡一下,別人也好跟妳相處而又不會令妳失掉自己。」
        這是第一次有人給我這樣的建議。我一向不喜歡別人批評我,我會無視他們。說真的,誰敢講我?但當時這個男的,居然給我衷心的建議。
        「不過我倒不覺得妳心腸毒。」他最後補充這一句。我好記得,當時他的眼睛裡閃著善良的微光,那一刻令我溫柔地笑了。
        之後我才正式跟他友好,會在打麻雀以外的地方見面,看電影、約吃飯,當然不少得在這個足球場的看台上喝啤酒。那時跟他友好的程度及得上高蒙,但又比高蒙的來得有點不一樣。當時我說不上有什麼不一樣,我亦沒有跟任何人分享。直至有一天,蔡正倫的女朋友闖進我的宿舍,破口大罵。
        「我警告妳臭婆娘,離我男友遠一點!」
        我嚇呆了,於是我也不客氣地回應她:「怎麼不叫妳男友離我遠一點呢?」


        「哼,妳可真搞笑,妳以為我不知道妳跟男友分手了然後想肖我的男友嗎?憑我的眼已能看得出妳是大大隻狐狸精了!」言語上的衝擊我還可以接受,但她伸手拍我的頭,我便一發不可收拾。
        我拍走她的手。「我跟妳男友是光明正大,難道妳都沒有男性朋友的嗎?」但她充耳不聞,動起手想再打我,幸好及時有人阻止,是蔡正倫本人。
        「妳瘋夠了沒有?」
        那是我第一次見他發火。
        「你說我瘋?你怎麼開始維護這個女人了?現在我是你女朋友啊!」
        我禁不住扶起額頭,感到有分頭痛,完全受不住這種女生。
        「妳現在動手打人就是不對!跟我出去!」
        「我不要!我一定要跟這個女人說清楚,要她不要纏住你。」
        「我說過多少遍?她沒有纏我,我們是朋友。」
        「呵?朋友?我看你根本是喜歡上她了,你敢說你一點都不喜歡她?」


        這一聲像是喝停了球賽,所有人都靜止了。我奇怪地望向蔡正倫,他定定地看著自己的女朋友,眼神顯得有點散渙。這怪異的沉默令氣氛更尷尬。
        他為什麼不回話?
        他女友的臉色驟變,而我隨著他的沉默,心裡面居然起了漣漪,一時之間不知所措,原地站住,理應我要出門,離開就沒煩惱,可我恰巧相反,只能裝若無其事的移開目光。
        「可真有你的,混帳!」我聽到他的女友哽咽道出,然後頭也不回地走出我的房間。
        這下糟了,剩我和他。
        這種靜默維持了一會,他才輕輕地抬眼,似看非看的眼神落在我身上,說:「抱歉,打擾到妳了。」然後他便離開。
        就這樣?
        這件事亂了我幾天,我忍不住跟高蒙說的時候,他卻說:
        「玩家。」
        「什麼?」
        「他是玩家。」
        「他才不是玩家。」
        不知道為什麼,高蒙討厭他,所以我很少跟他談及蔡正倫。
        「那他就是個討人厭的混帳。」
        「為什麼你這麼討厭他?」


        「我講過了,他討我厭,一點都不像男人。」
        「但他不是玩家好嗎?我和他也只是朋友。」
        「哦?是嗎?」高蒙當時的稚氣到今天我仍然記得,他那張乾淨的臉和飄動的瀏海,眼神直勾勾地望著我,那種坦誠與樂天,是我在其他人身上找不到的純粹,他總是一言道中我的心裡話。
        「我不知道。」
        「吶,是這樣的,作為妳最好的朋友,我有義務跟妳說,作為男人的他很一般,但若然妳喜歡,就誠實面對自己,別理世俗眼光。」
        後來是蔡正倫消失了兩個星期。我想過找他,但高蒙說不要,讓我保留幾分女生的矜持。
        最後他找我,即興約在足球場的看台──我們那慣性的座位。這次他沒有帶啤酒,夜裡一人坐在長椅上。我有緊張,但又很愚蠢的期待。
        當他開口問:「她沒再找妳麻煩了吧?」我承認我的心有點暖。
        「沒有了。」
        「我跟她分手了,在那之後。」
        「嗯,有聽說。」是那親愛的室友告訴我,加了一些又鹽又醋的。
        我們安靜了一會,聽著風聲,心跳卻一點都不舒服地躍動著。
「妳沒有什麼想要問我嗎?」他問。
        「問你什麼?」
        他伸手來,輕易地抓住我的手,互相扣上。我沒有抵抗,那種溫暖感好比5罐啤酒之後的體溫。


        「那個問題的答案我不想回答她,我想把答案告訴妳。」他看著我的眼睛,我無從閃避。「我喜歡妳,我想跟妳在一起。」
        我臉上的表情一定無比僵硬,而他繼續說:「一開始我真的把妳當朋友,但後來我覺得妳很真,相處沒有壓力,有時又很可愛……總之,我很早就發覺自己喜歡妳了,我女友……前女友也感覺到,我卻不知道怎樣說分手,拖得很難看,但又想確定一下妳的感覺……」
        我禁不住噗哧一笑,發現他原來比我還緊張。
        「笑什麼啊妳?哪有人取笑一個認真向妳告白的人?」我見到他跟著放鬆下來,感覺倒回我們友好的時候。
        我的心仍在亂跳,他的手都沾上汗了,而我只說了一句:「你真是個玩家。」
 
 
 
        後來的故事就是既甜蜜又瘋狂,我跟他交往的事幾乎整間大學無人不知,有的喜歡,有的不妥,但我當真沒理世俗眼光,跟他幸福快樂。蔡正倫也不喜歡高蒙,總認為他對我有企圖,但我堅稱沒有。
        我和蔡正倫畢業以後搬出來一起住,順理成章地依賴彼此的生活著。在這開始之後就沒那麼甜蜜,大家都為生活而疲倦。
        直到有一天,我回家時見到衣櫃裡的東西空了,他所有的物品全都不見。我瘋狂打電話給他,他沒聽。那種心慌的感覺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心像挖了一大塊肉出來,跟他帶走的所有東西一樣,空洞的房子,沒有感情的白色衣櫃,遺下我。我不知道怎麼了,完全沒有他的消息,只有在桌上找到一張紙條寫著:對不起。
        男人就是這樣,做不到、沒辦法,就一句「對不起」做完結,拍拍屁股就走人。我打給身邊很多人,熟的不熟的,全都找、在街上找、在他出沒的地方找,找到大學的足球場,全都沒有。憑空消失的一個人,就這麼簡單又輕易地走出我的人生,而我卻拼命想找出那個原因,卻沒有人告訴我。對,就像現在,離婚原因沒有答案,沒有一個人他媽的告訴我。怎麼我的人生重複又重複?
        總之那時候的我給這個男人害慘了,大概是我人生中流過最多眼淚的一次,而高蒙很理所當然地在我身邊重複著:「我就說他是個玩家。」
那時他是我的言語沙包。
        「我就說你們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你這塊沒用的人肉!」


        說真的,蔡正倫改變了我很多,由一個毒舌的人,變成天天講情話,對人柔軟幾分。每個人都說那時候的我,像是花裡的蟲。可惜,有多甜,就令我再變得更辣。那時高蒙替我四處打聽,誓要知道這個混球到底搞什麼。最後查出的結果,再度令我心碎一次。
        「他現在人在異國,說想要追求屬於自己的生活,他說……受不了妳的毒舌,跟妳相處很累,總要做遷就妳的角色,他想要自由。」
        就是這樣,一個當初笑說妳口毒心不毒的人,最後還是跟天底下的人一模一樣,怕了妳的本質,明明妳已經改變了很多,到最後,他是例外嗎?他明明一開始就是個例外,結果連親口給一個交代都不肯做,寧可消失不見。
        這就是我的四年情,也是僅有一次這麼長久的愛情關係。之後我的愛情都是玩玩的,打發時間慰藉心靈,受不了的時候就獨身一人。我不是變回之前那個毒舌的我,而是變本加厲,對男人不屑一顧,完全不相信愛情。
        24歲那年就是我過得最瘋癲的一年,沉澱了兩年,現在就是我的記憶所在。我唯一珍惜的只有友誼,可惜,一覺醒來之後我所珍重的友情都逐一背棄了我,高蒙、郭采兒、李芯滿。這樣的我,人生還有什麼意義?
我抬眼看過去,來到這個工廠大廈,十分之好奇為什麼2019年的大學聚會會舉行在工廠大廈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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