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屋子裡,門前已有六條屍體,都是口中吐血、雙目圓瞪的模樣。

我在屋裡轉了一圈,把自己住過的一切痕跡,小至牙刷鬚刨,大至衣物被單,盡數包進大垃圾袋裡,拿到大台,一把火燒掉了。

孔雀魚還是躺在那裡,面容還是漂亮,只是一雙大眼睛睜得久了,開始有點混濁。

「怎可以讓其他人的屍體,與孔雀魚共處一室?」我急爾醒覺。

於是,我把屋裡的八條屍體,連同屋外的一條,搬到百米草叢外。





又回到屋子,我翻著孔雀魚生前的抽屜,希望拿她一兩件隨身物品。作為紀念也好,陪我入睡也好,讓我擁有著她甚麼的也好。

抽屜裡都是化妝品甚麼的。我一件一件的翻出來,直至把一切掏空。

抽屜底,有一本舊得發黃的筆記簿,只有手掌大小,封面寫著「重光孤兒院」。

我腦中一昏,胸口氣血翻滾,險些暈倒。

從看見胡一良的新聞,到跟園丁廚師打鬥,到孔雀魚逝世,到激戰十來個殺手,到收拾屋子和搬屍體,我是真的累了。





我把本子,先順手放進褲袋裡。離了屋子,順手一把火把屋子給燒了。

躺在遠處草叢裡,看著紅紅火光,這裡曾經是我的一切。

「再見了,愛哭的小女孩。」


我在草叢堆裡昏了不知多久,醒來時,又已是晚上。一堆警察、消防員甚麼的,圍在屋子附近。屋子四周泊了十多輛車子。

抬頭看著滿天星空,我深呼吸了一口氣。





這時火已救熄,但還剩下一陣焦味。

「為什麼要殺死孔雀魚?是因為她殺不死我?」我心道。

這時我又想起一事:怎麼組織不用毒牙殺我?

這問題,我先前也一閃而過的思考過,只是忙於應敵,未及細心推敲。

首先,組織可能想留住我性命。但為什麼派這麼多人殺我?而他們動上刀槍,跟我貨真價實的以命相搏,決不是裝的。所以,這假設不成立。

第二個可能性:組織在我身上,從來沒裝上過毒牙。八年前我初入行,就先給推上手術枱,裝置毒牙。難道,這是一場戲,他們竟沒給我裝上這東西?

第三個可能性:我身上的毒牙,或是組織控制我毒牙的裝置,已經失靈。難道他們的技術這般差劣?但遍地屍首都因毒牙而死,唯獨我的毒牙失靈?





第四個可能性:我身上的毒牙,已經解除。回想半年前,我初到檳城時,曾經昏迷了幾天。難道那林醫生暗中替我找到毒牙,拔掉了?如何林醫生有方法拔掉毒牙,為什麼又不替孔雀魚拔掉?

最後一個可能性,是我已經毒發,但不知為何,死不了。我身體有這般奇芭嗎?

想了良久,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舉目一望,圍著屋子的滿是人。幸好我身處之地甚遠,又是長草叢生,我還未給發現。

「此地不宜久留,先徹退吧。」我心道,當下俯著身子,一步一步的往外爬。

爬了好一會兒,身後人聲漸不可辨,我才站起身子來行。又行了一會,終於回到了大路。

檳城的市郊,一條幾乎沒有車的公路,我默默地走著,倒也不覺累。兩日前,我還有個司機,有間大屋,身旁還有個漂亮的妻子。

想到這裡,我一摸褲袋,孔雀魚留下的本子不見了。想必是在草叢丟失了。





「老天爺,你怎麼連她的一點點東西,都不留給我?」我胸口如被一個大鐵鎚重擊著,恨不得大叫大喊一番。

這一刻,我一無所有。

「我該到哪裡去?明天又到哪裡去?後天又到哪裡去?」

我瞧著左手的三隻戒指。
食指:小院
中指:陳紫瑩
無名指:孔雀魚

這是我愛過的三個女人。大概,也是我的一切了。






從黑夜行到天亮,又由白天行到黃昏,終於回到檳城的老城區。我找了個小公園,坐在長椅上觀察著人們,營營役役地走來走去。

晚上,我在公園長椅睡。白天,我在公園逛。仗著身上還剩下少量現金,我撐了一個星期。

每天,我都跟公園的管理員說這句話:「我要自殺了,我會在那一棵樹吊頸的。」手指著公園裡的一棵大椰樹。

我說得瘋瘋癲癲的。而每一次,管理員都給我來個白眼。

從公廁的鏡子,我看見鬍子一直變長,皮膚也愈來愈髒黑。活脫是一個流浪漢。

觀察了好幾天,我盯上了公園的另一個流浪漢,是個三十來歲的華人男子,鬍子長長的,滿身污泥。最重要的是,他跟我身型相近,面型和五官也有兩三分似。

他從不說話,目光永遠在地上,白天偶爾在公園裡走來走去,晚上都睡在公園角落處。我故意跟他擦身而過很多次,他總是低著頭不瞧任何人。

「他好像在找東西。」這是我對他的感覺。





我待在這公園,觀察了他一個星期。這天晚上,天下起毛毛細雨。我一直等,等待著他躺下。終於,他在公園的一個小角落處,躺了在地上。那是他平常睡覺的地方。

我在不遠處,凝望了他三個小時。

凌晨一點鐘。

我悄悄走近他,用繩子把他勒死,吊在樹上。

我把自己全身上下的衣服,連同內衣褲和護照,跟他的對調。

「幸好我跟他還有三分相似。」我瞧著他髒得要命的臉。

他有個破舊的皮錢包,裡面除了現金和身分證,還有一張照片。照片中是一家三口,看來是他跟老婆和女兒。一看身份證,他的名字叫梁元山,三十一歲,馬來西亞華橋。

從今天起,陳白已經死了,我是梁元山。

我把照片拿出來,好好瞧了一會,又放回錢包裡。

「我曾經也有一個漂亮的妻子。」我嘆了口氣。

更有趣的是,他的錢包裡,竟然有超過一萬塊馬幣。那就是港幣一萬八千塊了。

於是,我租了間旅店,梳洗了好一會兒,才感覺像個人。

我在這旅店住了一個星期,把事情由始至終的,在心裡疏理了一次。

「我要回香港,好歹都要看一看陳紫瑩的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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