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亞勒扯著我到學校的音樂室中,然後裝模作樣地大聲宣告要組成一隊樂團。素素負責琴鍵、訢凱負責貝斯,而亞勒則負責打鼓。他們要求我做主音。
  我才不幹這麼無聊的東西!當下撇撇手便打道回府。他們也沒有留我的意思,只是開始練習,但可以唱什麼歌呢?只不過是時下的口水歌,真虧素素能如此屈就參加。
  回到宿舍時,平常都跟訢凱和亞勒待在一起,但今天只得我一個,怪寂寞的。
  第二天,亞勒沒扯著我去練歌,訢凱和素素也把我當成透明。我知道這是他們給我的心理戰。哼!我才不低頭!不過沒有了玩伴,也真是有夠無聊!
  接著幾天,他們都是這個樣子!我也樂得清閒,可以看看小說、睡睡午睡和聽聽古典音樂。哼!我才不屑那些全沒音韻的流行曲。
  只是,可惡的是素素竟然肯加入他們。那麼高貴可愛的素素,竟然是彈奏這種低俗的曲子,真是令人心痛。
  這樣子持續了半個月,我們的心理戰終於完結,原因是給訢凱發現了我私作的一首歌——第一次。這首歌是為素素而寫的,我幾乎忘了自己曾此衝動。
  訢凱發現後,立即大事宣揚,弄得我十分狼狽,他根本是在揭穿我喜歡素素。
  也不知是訢凱形容得差,還是素素對我根本沒有任何意思。歌曲曝光後,素素除了好奇我會寫歌外,根本沒有別的表示──真是很高興地失望呢!
  只是,事情沒那麼簡單,好事多為的亞勒藉此要我加入他們的樂團,而且還說要在校慶時表演。




  我看見他那種狂熱,只知道逃不過他的魔掌,只好逼不得已地答應當主唱,兼作曲作詞人。
  他把我當成什麼了?五音不全的我,怎可能作曲又作詞呢?那一首歌已是我挖空心思地配,不過最後還是由素素給我們重新編曲。
  最後,我答應道,先做好現在,然後再展望將來。
  因此,我開始了被他們折磨得體無完膚的日子:他們強迫我背歌詞。雖然詞是我寫的,但基於我過目即忘的本領特強,所以一切都得上天保佑。
  接著是唱功。早說我是五音不全,他們又不相信,硬拉了我上台試音。他們聽完,沒幾乎把他們嚇死,走音走得好像是豹子追兔子般。
  只是,素素說我的聲音很動聽,不應該有如此下場,唯一解釋是我故意隱藏實力。
  我當下哭笑不得,只有再唱一次以表清白。
  然後,亞勒死命盯著我不放,說我是因為心理不願意幹,所以身體出現這種自然反應,要我再唱一次。
  就是這樣子,他們一個個來逼著我把歌唱完一次又一次,這樣過了兩天,他們把我唱的歌錄了下來,再播給我聽。
  奇怪,豹子不見了!可能是牠已經捉到了兔子並已經撕開來吃。




  然後,訢凱和亞勒圍過來歐打了我一頓,要我以後唱歌也不准拉二胡。而我只有很無奈地答應。
  終於到了校慶,這次上台表演的就只有我們。台下冷冰冰的只有數百人,每個的面上均帶著非常不耐煩的表情,似是我們打擾了他們寶貴的溫習時間。因為我看見九成以上的人帶著筆記或微型電腦來溫習。
  雖然格蒂的精神是要大家心身平衡發展,可惜在這裏大部份的人比較著重學業成績。要不是校慶是必須出席,他們才不會坐在這裏呢!
  對於台下的人,我的心充滿憤恨:他們這種態度,很不禮貌!
  音樂一起,我便唱起歌來,並不是為了台下的人,只為自己的心情,這一首歌是我的第一次,名為《第一次》。
  唱完之後,台下的人一怔,人人眼神呆滯。於是,我們便帶出第二首歌,那是一首改編音樂。
  台下的人開始有了反應,當我唱起第三首歌時,有人開始跟著節奏來拍掌。於是我在第五首歌時,用了一首重金屬,果然,人的心是熱的,他們開始狂熱起來,而且連帶動我的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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