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我對自己嘅發揮唔抱任何期望,唯一希望就係唔好跑到一半暈低。

我開頭跑得唔算快,但都叫跑緊,但係過左大約一半路程之後,無論係我啲肌肉定係呼吸系統都接近Full load,係每行一步都痛苦到想死嘅情況下,我照樣用我嘅意志力撐住,但係即使我動用曬我所剩無幾嘅意志力,我嘅身體同我嘅想像都係有啲出入,已經Full load嘅肌肉冇曬力,我直接冧低,瞓咗係地下。

就算我有幾唔想認廢,事實就係我冇力企返起身。

既然都瞓低左,不如就…瞓好啲?

我攤開雙手雙腳,大字形咁瞓喺地下,每個經過嘅人都好似望癡線佬咁望住我。



喺我舒服咁瞓係到嘅時候,一個我最唔想而家出現嘅人出現左。

係向晴,佢都係嚟跑步,希望佢千其唔好睇到我,雖然好似冇咩可能。

佢向住我呢邊慢慢跑過嚟,我諗住起身扮冇事,但係我個身完全冇反應,只能夠等佢嚟到我身邊。

佢踎左落嚟:「你冇嘢呀嘛?」

我忍住痛,用手扶住圍柵,出盡奶力先企返起身。



我用手托住個頭,扮曬輕鬆咁:「梗係冇事,啱啱隻腳抽筋咋嘛。」

佢「哦」咗一聲,之後就繼續向住碼頭跑。

屌,真係尷撚到癲,我今次真係水洗都唔清。

算啦,我點都改變唔到已經發生左嘅事,都係睇下我呢一半跑咗幾耐先啦。

係七分鐘,照咁計,跑三千米就要十四分鐘,但係因為體力嘅消耗,後半段會再跑慢啲,所以我預計要用十六分鐘先可以跑完三千米。



簡單啲講,情況唔樂觀,但都係嗰句…

「既然避唔到,咁就捱過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