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後中佬的奇葩「情路」--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前傳加強版、新增0.5章): 第0.2章:前傳,荒謬的開端 (童年篇)(1980年代中後期)(NEW ! )
升上城河兩口小學。
前述,我鼻孔下那顆大痣,最初只是幼稚園同學一句「似鼻屎」的笑話。
到了小學,這個笑話變了質,好像正式變成我的身份證明。
小一,也還算平靜,只記得一名男同學針對我。
小二,我開始被冠以「鼻屎怪」渾號,不是純粹一個渾號這麼簡單,而是幾乎半班同學,把我當作瘟疫般,排濟、針對我、表現得很不願接觸我和我的物品,傳簿拿著我的簿,刻意只拿一小角,同時「E口E鼻」:「哎唷,黐滿鼻屎,好污糟啊~~」。
我當時不知道應該反駁,還是應該假裝聽不到。只記得每次傳簿傳到我附近,心裡都會先縮一縮。
那種排擠不是每天都有大事發生,而是每天都有小事提醒你:你不受歡迎,你很污糟,你最好不要碰到別人。
我懵懵懂懂不知甚麼事,後來才明白,可能是因為鼻孔下那顆大痣。
小三,情況惡化,甚至被推撞、破壞個人物品,把我的書包當足球般踢來踢去、把我推向牆邊、連水壺也撞破,加上該校的校風和師資實在差勁( 諷刺的是,該校今天似乎口碑不差,甚至被一些家長視為區內熱門Dream School ),完成小三後,終於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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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到李明樂小學,就讀小四。這裡校風較好,但也嚴格得多。
對一個剛離開欺凌環境的小學生來說,轉校本來應該像重新洗牌。新校、新同學、新課室,至少理論上,沒有人認識那個「鼻屎怪」,我大概也曾經這樣想過,雖然那種希望未必很清晰。
可惜,新的地方沒有把我變成新人。
開學不久,已有人對我說,某女同學很憎恨我。
我到現在也不知道那人為甚麼要特地告訴我,也不記得那位女同學究竟做過甚麼。只記得自己當時沒有太大反應。也許是因為在上一間學校,無緣無故被人討厭,已經不是甚麼新鮮事。
結果,我在李明樂小學的遭遇,和之前的城河兩口小學相差無幾,只是不記得有否被冠以「鼻屎怪」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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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李明樂小學,我最深的印象,不只是欺凌和孤立,還有一種長期存在、幾乎滲入日常校園生活的性別不公。
超簡化TL;DR版本:那幾年,該校很多作風都傳遞着同一個訊息——女生是貴賓,男生要為女生讓、忍、做苦差。
這些事單看也許不算甚麼,但累積起來,對一個本來已經被排擠的小男孩來說,意思很清楚:這裡不是一個可以自然和女同學相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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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很粗俗、很情緒化的說法,那是一間把女生寵成高高在上的小港女、把男生訓練成低聲下氣Beta男的港女狗公育成學校。那裡的校園文化,是一套非常赤裸的雙重標準:有好處、有優先、有舒服的位置,就是女生的事;有辛苦事、有痛苦事、有責任承擔,就是男生的事。
這種風氣其實城河兩口小學也有,但到了李明樂小學,感覺被放大了不知多少倍,幾乎成為校園日常的一部分。
例如校外活動上旅遊巴,一定是女生優先上車。而且,不知為何,每次到男生上車時,座位都好像已經不太足夠,往往要三個座位迫四個男生、兩個座位迫三個男生。
最令我記得的,是有次剛好沒有老師在旁看管,幾個男生先上了旅遊巴,坐下了。
本來也不是甚麼大事。只是上巴士而已。
但很快便有一名男教畜走來,把已經坐下的男生趕下車,要女生先上,還批評男生「冇風度」。
更荒謬的是,那次是畢業營回程,整個小學生涯最後一次集體活動結束,也是最後一次上旅遊巴。之前每次都是女生先上。這一次,男生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先上了,甚至已經坐下了,仍然不可以,還是要把座位讓出來。
背後的訊息很清楚:只要你是男仔,你就自動矮半截;你就應該讓、應該退、應該把已經得到的位置交出來;甚至連上個巴士,也要先證明自己夠不夠犧牲。
諷刺的是,若是打針之類令人害怕的事,女生優先就忽然不見了,變成男生先。
在操場拍完畢業照,女生甚麼都不用做,直接回課室;男生要先搬一張凳回禮堂,然後再回操場搬多一張,期間還要承受女生在旁邊幸災樂禍的目光、冷嘲熱諷的言語。
這種不公平不只出現在活動安排,也出現在日常紀律。上課時,有些老師會把所謂不守秩序的學生名字寫在黑板上;有些只寫男生名,有些男女生都有寫,你以為這是「男女平等」嗎?錯了!下課時,往往會聽到:「黑板上有名嘅男仔,罰抄!」
小息或集隊時被風紀或教師捉去罰站、記名(不一定是真的不守秩序或違反了甚麼校規,有時可以是毫無原因的),也幾乎是男生限定;早會時,久不久就會把被記名三次或以上的學生,叫出來打手板,這些又永遠全是男生。
當然,全班有份嘈,或根本甚麼事也沒發生,純粹是某些教畜發神經,就全班男生罰抄或罰站,女生甚麼也不用,更是家常便飯。
在這樣的環境下,日積月累,至少在我這個小男孩眼中,女同學自然容易恃寵生嬌,對男同學氣焰囂張、串到仆街;而男同學受到的,除了性別不公,就是女同學那種幸災樂禍的囂張態度,也自然容易對女同學充滿戒心和反感。
我不敢說每一位教師都是如此,也不敢說每一個女同學都因此變得驕縱,但無可否認,這就是當時那裡的風氣。因此男女同學關係,長期冷淡兼緊張,甚至是瀰漫火藥味,就像兩個互不相干、互相戒備、甚至互相敵視的陣營。雙方也不再把異性同學視作可以自然說笑的同齡玩伴,根本不可能正常交流互動。
情況甚至誇張到,有些較低調的女同學,同班一年,我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誰。這不是甚麼值得驕傲的事,只是證明那裡的畸形環境,把男女同學推向了何等嚴重的撕裂。
所以,如果說我的「情路」有甚麼荒謬的開端,大概不是我喜歡了誰,而是我在還未懂得喜歡之前,已經先學懂了退縮和防備。
不幸中大幸,是:
我不是乘校車;那時半日制,沒有派飯盒和午飯環節;香港不像台灣、日本,學生無須打掃校園;那年代也沒有甚麼遊學團。
否則以該校的作風,本章大概還可以多寫幾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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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校名均為化名,雖然靈感來自真實校名。熟悉那一區舊校名的人,也許會猜到;但我不打算在這裡確認。畢竟,這篇寫的是記憶,不是尋仇。